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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年初,国内房地产市场在经历了近两年的持续上涨之后进入下行调整期。大多数房企开始降价销售,试图通过以价换量迅速变现,房地产市场迅速进入冰冷期,市场观望情绪十分严重。下半年开始,国内楼市部分城市限购取消,截至去年底除北上广深及三亚5个城市外,其他限购城市已全面取消限购。但受信贷支持力度不足、按揭利率居高不下的影响,限购退出虽带来月度销售数据同比改善、降幅震荡收窄,但刺激效果并不理想。9月底,限贷全面松绑,并要求增强个人住房贷款和房企合理融资需求的支持力度,10月份商品房销售大幅改善。11月央行降息,房地产市场出现回暖,量、价都出现一定程度的回升。总体而言,2014年商品房销售市场呈现随政策刺激而波动改善的局面,尚未形成明确的触底回升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经营工作基本按照年初拟定的经营计划和工作重点来展开,但因政府土地政策调整导致土地获取延缓等原因,导致开工面积和结算面积低于年初经营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加大当期存货去化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整体打包销售的方式出售了非中心项目和北京像素项目尾盘,维持了公司主营收入和利润的稳定实现。

  2、新项目开工建设情况

  北京平谷夏各庄新城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200多万平方米,是公司未来几年房地产业务利润和现金流的主要来源,该项目兼颐居、养老、休闲、教育、商业等于一体,契合政府提出的城镇化进程的要求。该项目5A地块规划建筑面积10.02万平方米该,已于2014年12月开始销售,并于报告期内实现竣工验收。

  济南中弘广场项目(总土地面积62,768平方米)于报告期内通过司法竞拍获得,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50多万平方米,集商务办公、购物、休闲、娱乐、餐饮、文化、运动、教育等功能为一体的金融商业综合体,报告期内该项目16#地块可售面积4.78万平方米的楼盘已经封顶并开始进行预售。

  吉林长白山漫江小镇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7.52万平方米,其中93栋别墅已于2014年11月封顶,预计将于2015年上半年开始销售。

  海南如意岛项目是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报告期内项目正式动工,目前已完成了项目集散地和江东大道的修建。

  山东济宁微山湖项目和云南西双版纳项目因政府土地相关政策的调整,截止报告期末尚未获取土地储备。

  3、土地储备取得情况

  报告期内,除司法竞拍取得上述济南中弘广场项目用地外,公司还通过竞拍的方式在夏各庄取得土地227,116平方米,在济南天桥区取得土地237,229.9平方米,在浙江安吉取得土地169亩。

  4、再融资工作成绩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股票实施完毕,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将近30亿元,大大降低了公司资产负债率,对公司的行业地位、净资产规模、股份的流动性和公司声誉都有显著提升;同时发行完成公司债9.5亿元,补充了公司现金流,有利于加快和推进新项目的开发建设。

  5、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依据目标考核责任,全面推行计划管理;完善信息化系统,进行流程化管理;加强绩效管理考核,优化激励机制;加强全员培训,提升人力资源;加强资金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司在制度建设、组织机构、内部控制等方面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6、着眼未来,着手打造旅游地产新品牌

  报告期内,公司着手打造进军文化旅游产业领域的崭新品牌“新奇世界”。该品牌定位于旅游度假、康体养生、文化创意等经营性物业的运营服务,以“全家新趣处”为品牌主张,以家庭型消费群体为主要目标客群,规划业态超过15种,将主题公园、度假酒店、文化剧场、民俗特色、高档商超、儿童乐园、康体养老社区等传统业态异域化贯通,并将不同主题的运动俱乐部、博览馆等创意产品跨产业整合。在区域布局上坚持“1+X”战略,立足于北京这一文化与科技创新中心,跨区域发展吉林、海南、云南、浙江、山东等具有特色历史文脉与丰富旅游资源的区域。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本次准则修订未涉及部分,公司仍采用财政部在 2006 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本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和本年度各报告期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会产生影响。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具体情况详见2015年3月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本公司公告编号为2015-16的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 合并范围减少

  ■

  (二) 合并范围增加

  ■

  注: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实收资本尚未出资。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证券代码:000979   公告编号:2015-24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8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永红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2014年度工作报告》(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84,976,917.28元,比2013年度增长了121.9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1,384,949.71元,比2013年度增长了33.26%,摊薄后每股收益0.15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合计17,819,895,394.63元,负债合计12,152,270,289.24元,资产负债率68.1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614,713,857.15元,每股净资产1.95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2,881,442,4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重新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近期公司部分董事更换,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拟对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人员名单: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独立董事):王永红先生、蓝庆新先生、崔崴先生、金洁先生、刘祖明先生

  召集人:董事长王永红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名单: 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林英士先生、蓝庆新先生、李亚平女士、王永红先生、刘祖明先生

  召集人:林英士先生(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员名单: 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

  蓝庆新先生、王永红先生、李亚平女士、林英士先生、崔崴先生

  召集人:蓝庆新先生(独立董事)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名单: 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林英士先生、王永红先生、李亚平女士、蓝庆新先生、崔崴先生

  召集人:林英士先生(独立董事)

  九、审议通过《公司 2015-2016 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 2015-2016 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28)。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审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确定其报酬。

  2014年度公司支付年度财务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6万元。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定于2015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上述第一、三、四、五、九、十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证券代码:000979   公告编号:2015-25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8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上午11时30分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学军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防范风险、确保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公司依据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建立了内部控制检查监督机构,有关人员已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进行及监督的有效性。

  3、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对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证券代码:000979   公告编号:2015-26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2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15:00至2015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13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一号院东区国际8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公司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 2015-2016 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5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18日,上午9时到11时,下午3时到5时。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25号楼公司证券部。

  邮编:100024

  传真:010-59279979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979;

  2、投票简称:中弘投票

  3、投票时间

  201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弘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以相应的价格1.00进行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如下: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投票规则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 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马刚

  联系电话: 010-59279979、010-59279999转9979

  2、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打印和复印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证券代码:000979   公告编号:2015-28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201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823,800 万元;

  ● 本次关于2015-2016 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次关于2015-2016 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2015-2016 年度项目开发经营进度对资金的需要,同时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以下事项进行决策:

  (1)公司 2015-2016 年度新增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包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和子公司间相互担保)。

  (2)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长进行签批。

  (3)授权期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本议案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对外担保均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担保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5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7名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本项议案尚须提交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及相关情况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尚未与贷款机构签订担保协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融资需求,公司及各子公司在合规情况下为各级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支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2015-2016年度预计发生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为该类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各公司项目开发及融资的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开发进度,提高决策效率,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公告日,本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823,80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本公司截至 2014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561,471.39万元的146.72%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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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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