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独立董事叶志康同志因身体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徐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何雪萍通过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9,600,000股; 董丽琴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050,000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已经获得国资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同意,通过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并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2015年第25次工作会议审核获无条件通过。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4年度报告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详见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出具说明并披露,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争取早日解决相关事项。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本集团公司承诺,将于东方明珠召开关于审议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之前,促使东方明珠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本集团公司或关联方所持有的精文置业全部或部分股权并实现对精文置业控制及并表的相关议案,并提交东方明珠股东大会予以审议。”(详见《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第496-497页。目前上述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出具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详见《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临2014-002)。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辉 日期:2015-04-29
证券代码:600832 股票简称:东方明珠 编号:临2015-029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刊登了《关于公司股票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告临2015-027),现再次提示性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 为确保现金选择权和换股实施顺利进行,本公司股票(股票代码:600832)将自2015年4月29日即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开始连续停牌,直至完成终止上市手续。2015年4月29日为本公司股票最后一个交易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视通”)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东方明珠”)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40号文核准,本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实施后续事宜。 东方明珠于本公告日同日刊登《关于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详见公告临2015-026)。本公司股票将自2015年4月30日起开始停牌,此后将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行权申报、行权清算交收阶段,不再交易,直至实施换股后,转换成百视通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挂牌交易。本公司股东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29日,2015年4月29日为本公司股票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截至2015年4月22日即本提示性公告刊登之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收盘价为21.07元/股,相对于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10.63元/股,有较大溢价。若投资者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一定亏损,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详情,请详见公司公告《关于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公告临2015-026)。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