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4月29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按照既定目标积极推进各项主业,使公司继续保持稳健发展。

  一、房地产

  报告期内,房地产市场整体调整,楼市库存较大,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及巨大的市场竞争压力,公司精准定位市场,坚持“打造精品高端住宅”的经营理念,南江﹒汇景天地项目一期二期工程已竣工验收,并取得了较好的销售业绩。

  二、生态农业

  在生态农业领域,生态农业一方面改造养殖基础设施,改良品种,提高产能,推动配套产业链的发展;另一方面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产业结构,拓宽销售渠道,持续打造公司特色。报告期内,生态农业荣获“承德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扩大了企业影响力,也进一步提高了公司产品竞争力。

  三、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方面以内控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的建设和实施,补充、修订了相关的体系文件。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加强了对内控自我审计力度,强化执行的同时,查缺补漏,整改完善,有效的提高了公司管理水平,为防范经营风险奠定了基础。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4250.1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998.2万元;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250.26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28.04万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国家财政部于 2014 年对会计准则进行大规模修订并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八项具体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本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调整,不需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200160 证券简称:南江B 公告编号:2015-018

  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028.04万元,董事会决定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做出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此表示认可。

  四、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5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50万元。

  审计委员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很好的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恪守独立性,保持职业谨慎性,如期完成了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任务,建议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25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一季度报告及一季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一季度报告》和《2015年一季度报告摘要》。

  十、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拟提名李卫民先生、赵永生先生、程度才先生、王栋先生、陈维焕先生、沈林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曹国华先生、郭蕙宾先生、张志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十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201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香港商报》、《证券时报》、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润华农水(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4年度承诺业绩完成情况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相关公告。

  十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5年6月11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7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卫民:男,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在冶金部一冶和中检法律实务中心工作,2001年10月至2014年5月,在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3年4月至2013年7月任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3年4月至2014年5月任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任何行政处罚。

  赵永生:男,1977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1999-2006年任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通事业部总经理;2006至2012年:任深圳新金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任何行政处罚。

  程度才,男,196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会计师。曾任中国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财务处科员、科长、副处长;北京新联协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新联金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2012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任何行政处罚。

  王栋,男,197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5年3月至2011年12月,任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9年9月至2012年1月,任广州联正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2011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东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2月至今,任NANJIANG DIAMOND CO.,LIMITED董事。2012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任何行政处罚。

  陈维焕,男,1975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东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墨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南江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任何行政处罚。

  沈林翔,男,1964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曾任浙江省政协联谊报社策划中心主任、万向集团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管、万向集团万向纳德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浙江广电集团浙江广联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浙商网盟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绿化基金会企业联盟公益基金秘书长等职。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任何行政处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曹国华,男,1967年出生,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于2007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曾任贵州百灵股份有限公司及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08--至今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06--至今重庆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4.11--至今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任何行政处罚。

  郭蕙宾,男,1971年9月出生,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1996年4月至1997年3月,任中国铁路通信信号总公司财务部财务分析师;1997年3月到1999年2月,进入联想分公司管理部;1999年3月至2001年2月,任昆明分公司总经理;2001年3月至2004年9月,任神州数码集成系统公司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2005年6月-2007年9月,任北京信诺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10月至2011年3月,任北京方博时代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4年3月,任天津壹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任何行政处罚。

  张志勇,男,1954年11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职称为主任编辑(副高)。张志勇先生从事新闻业务三十多年,曾任吉林白城市人民广播电台台长;吉林省白城日报社主任;深圳市金融早报社主任;自1994年2月至今,担任证券时报社主任、编委、副社长;2010年5月至2014年6月任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7月至今任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任何行政处罚。

  

  证券代码:200160 证券简称:南江B 公告编号:2015-019

  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年报的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研究决定,拟提名谢宇先生、魏蕾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选举郝广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郝广新先生将与公司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一季度报告及一季度报告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5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保证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会计信息更加可靠、准确,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

  特此公告      

  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4月27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谢宇,男,1974年生,重庆大学本科毕业,1998年9月-2000年5月,任中国联通重庆分公司工程师;2000年5月-2003年1月,任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3年1月-2004年9月,任北京时代宏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9月-2007年9月,任北京西藏北斗星图片总社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9月-2012年3月,历任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兼副总裁。2012年3月2014年9月,任北京南江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9月至今,任杭州南江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任何行政处罚。

  魏蕾,女,1978年生,大专学历,1997.7—2008.12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财务经理; 2009.1-今,深圳市新金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会计。2012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任何行政处罚。

  郝广新,男,1976年生,中专学历,1996年进入原帝贤股份公司工作,曾任制做厂厂长、综合业务科业务主管、科长;承德大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职务。2012年4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5900股,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任何行政处罚。

  

  证券代码:200160 证券简称:南江B 公告编号:2015-020

  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15年6月10日—2015年6月11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11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6月11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6月10日15:00—2015年6月11日15:00。

  6、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巽寮湾喜来登度假酒店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4日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B 股股东。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14年度财务报告》;

  4、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 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聘任2015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审议《关于聘任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李卫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赵永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程度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选举王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审议《关于选举陈维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审议《关于选举沈林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曹国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郭蕙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张志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谢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魏蕾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2、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9、议案10、议案11需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议案10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本次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8需特别决议即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内容。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持股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也可以用信函和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 6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承德县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0160

  2.投票简称:“南江投票”

  3.投票时间 :2015年6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南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对应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 元代表总议案(不包含议案9、议案10和议案11需要采用累积投票制的三个议案),以 1.00 元代表第 1 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 2.00 元代表第 2 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得申报股数如下:

  ■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 9、10、11),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一:投给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股东持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否则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二:投给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股东持有的选举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否则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三:投给监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股东持有的选举监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否则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6月1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 “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 5 分钟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的,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文英 王海健 联系电话:0314-3115048 0314-3115049

  联系传真:0314-3111475 邮编:067400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7日

  附件:

  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以上表格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200160 证券简称:南江B 公告编号:2015-022

  关于润华农水(天津)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2014年度

  承诺业绩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说明

  1、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对方为兰春红、赵庆华2名自然人股东。

  2、交易标的

  本公司以现金购买资产方式,分别向兰春红、赵庆华购买润华农水(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0 万元人民币股权、700 万元人民币股权(以下简称“收购资产”)。

  3、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沃克森评报字[2012]第0283号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本次交易价格确定为917.037万元。

  二、业绩承诺事项

  根据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栋与本公司订立的《业绩补偿承诺书》,王栋承诺,润华农水(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华农水”)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不低于150万元。若润华农水2014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其差额部分由王栋本人在该会计年度的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的十日内以现金(包括银行转账)向公司补足。

  三、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应补偿现金数=(承诺的净利润数-润华农水该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该年度公司对润华农水所持股权比例

  四、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本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后,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王栋先生于本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履行承诺以现金向公司补足。

  特此公告

  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200160 证券简称:南江B 公告编号:2015-023

  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对会计准则进行大规模修订并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八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2、变更的具体情况

  (1)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3、变更日期: 2014年7月1日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调整,不需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对本公司2013年度、2014年半年、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之前预计的2014 年度经营业绩及未来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对会计准则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八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文件要求进行的修订。

  本次变更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会计信息更加可靠、准确,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有效的防范坏账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8 号——

  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实际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

  3、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有效抵御和防范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增强自身的抗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8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会计信息更加可靠、准确,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

  特此公告

  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04月27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324版)
   第A002版:公 司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公 司
   第A007版:市 场
   第A008版:基 金
   第A009版:要 闻
   第A010版:数 据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第B181版:信息披露
   第B182版:信息披露
   第B183版:信息披露
   第B184版:信息披露
   第B185版:信息披露
   第B186版:信息披露
   第B187版:信息披露
   第B188版:信息披露
   第B189版:信息披露
   第B190版:信息披露
   第B191版:信息披露
   第B192版:信息披露
   第B193版:信息披露
   第B194版:信息披露
   第B195版:信息披露
   第B196版:信息披露
   第B197版:信息披露
   第B198版:信息披露
   第B199版:信息披露
   第B200版:信息披露
   第B201版:信息披露
   第B202版:信息披露
   第B203版:信息披露
   第B204版:信息披露
   第B205版:信息披露
   第B206版:信息披露
   第B207版:信息披露
   第B208版:信息披露
   第B209版:信息披露
   第B210版:信息披露
   第B211版:信息披露
   第B212版:信息披露
   第B213版:信息披露
   第B214版:信息披露
   第B215版:信息披露
   第B216版:信息披露
   第B217版:信息披露
   第B218版:信息披露
   第B219版:信息披露
   第B220版:信息披露
   第B221版:信息披露
   第B222版:信息披露
   第B223版:信息披露
   第B224版:信息披露
   第B225版:信息披露
   第B226版:信息披露
   第B227版:信息披露
   第B228版:信息披露
   第B229版:信息披露
   第B230版:信息披露
   第B231版:信息披露
   第B232版:信息披露
   第B233版:信息披露
   第B234版:信息披露
   第B235版:信息披露
   第B236版:信息披露
   第B237版:信息披露
   第B238版:信息披露
   第B239版:信息披露
   第B240版:信息披露
   第B241版:信息披露
   第B242版:信息披露
   第B243版:信息披露
   第B244版:信息披露
   第B245版:信息披露
   第B246版:信息披露
   第B247版:信息披露
   第B248版:信息披露
   第B249版:信息披露
   第B250版:信息披露
   第B251版:信息披露
   第B252版:信息披露
   第B253版:信息披露
   第B254版:信息披露
   第B255版:信息披露
   第B256版:信息披露
   第B257版:信息披露
   第B258版:信息披露
   第B259版:信息披露
   第B260版:信息披露
   第B261版:信息披露
   第B262版:信息披露
   第B263版:信息披露
   第B264版:信息披露
   第B265版:信息披露
   第B266版:信息披露
   第B267版:信息披露
   第B268版:信息披露
   第B269版:信息披露
   第B270版:信息披露
   第B271版:信息披露
   第B272版:信息披露
   第B273版:信息披露
   第B274版:信息披露
   第B275版:信息披露
   第B276版:信息披露
   第B277版:信息披露
   第B278版:信息披露
   第B279版:信息披露
   第B280版:信息披露
   第B281版:信息披露
   第B282版:信息披露
   第B283版:信息披露
   第B284版:信息披露
   第B285版:信息披露
   第B286版:信息披露
   第B287版:信息披露
   第B288版:信息披露
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29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