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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前主营半导体器件、其他电子元器件及LED驱动电源。由于国内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行业现状依然以中低档、科技含量较低的产品为主,附加值较低,半导体制造与封装工艺与世界主流商业化工艺也存在一定差距。最近几年,半导体、集成电路行业的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成本上涨;下游市场不景气,加上产品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的产品同质化,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进而导致毛利下降,公司经营面临较大困难。为了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使公司能够保持健康持续的发展,2014年3月28日公司董事会决定进行资产重组,引进有实力的重组方,注入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较强盈利能力的优质资产,做大做强上市公司,保护公司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本公司获注优质资产,已拥有弘高设计100%股权,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工程设计、景观设计、家具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施工总承包;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公司资产质量得到提高,各项经营指标均发生显著改善,增强了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长期发展潜力。

  (2)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展望2015年,我国经济形势依然面临着新的挑战,中国经济现阶段处于结构调整和升级换代的重要转折时期。受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影响,经济运行充满诸多不确定性,特别是受到国家房地产发展政策及宏观调控的影响,装饰行业的发展也将面临更多的风险和挑战。目前建筑装饰行业的现状是:建筑装饰业大而分散,利益主体不统一,很难统一洽谈合作;行业内仍存在诸多的不合理性,上下游产业链及各环节的服务商没有经过整合,各司其政;服务商只站在自己的立场与角度,不考虑客户实际需求;全过程的设计流程不合理,致使拆改多、浪费大、工程超期、洽商量增量多,客户对最终效果不满意。

  2015年,建筑装饰行业的模式创新尤为重要;专业化分工将更加明确,低初速度、高加速度的发展特征也会更明朗;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展开,工程质量治理行动进一步深化,面对更加广阔的市场和更加激烈的竞争,以质取胜将成为装饰行业新常态;绿色建筑将迎来更大规模的发展空间,从最初的绿色设计、绿色施工过渡到全产业链,2015年将是线上线下企业真正运用互联网思维的一年,也将是智能家居的发力之年,智能家居这一细分领域将成为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建筑装饰行业的工业化发展将成熟,企业已有的产业园将陆续释放产能,施工质量更易于保持稳定的高水平。

  (3)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规划是要加强公司自身业务的发展,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力量,应用资本市场方法对产业链上的相关企业进行并购或采取战略合作等形式参与,扩大公司规模,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公司效率;对优质客户的资金短缺进行金融资本的资金支持,从而产生金融资本效应,打造创新型的金融资本模式;通过重资产型和轻资产型模式的匹配打造创意设计产业园,搭建利众平台,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能力,深度满足投资商需求,为客户、为行业提供增值服务,从而推动中国大建设行业的升级换代。面对机遇与挑战,公司将从传统型企业向创新型企业过度,全面深刻地解决建设过程中客户的痛点与行业窘境,用互联网思维打破行业边界,在稳步发展主营业务的基础之上,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和利润贡献点,努力塑造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为广大股东和社会创造价值与效益。

  2015年,公司要重点做好以下各方面工作

  ①建立有效机制拓宽大客户营销渠道。

  公司将通过创新管理机制、利用资本力量、深挖传统潜力、形成行业协同等有效手段建立并维护大客户营销渠道平台。通过收购等方式切入更多区域市场并建立稳定的客户群体,扩展细分市场和客户渠道,同时通过大客户战略积累稳定的项目来源。对于优质项目通过自营或者收购,使产值规模进入加速上升阶段。

  ②加强管理创新,满足公司加速发展的需要。

  面对公司快速发展要求,公司不断创新管理模式,主要包括:

  1)不断调整和优化施工管理流程和项目经理管理制度,优化施工管理环节决策效率,加快项目施工周转。同时加强风险管理和业绩评价,增加项目经理、深化设计师等施工管理人员,通过内部挖潜和扩大产能来提高公司工程施工能力,并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下尽可能控制和降低施工及管理成本,提高项目经济效益。

  2)进一步完善公司营销体系,通过覆盖全国的营销渠道建设,大客户战略、老客户推动战略及设计拉动战略,依托标志性项目的市场影响力和辐射作用,凭借良好的渠道建设,促进营销工作全面发展。尝试国际化道路,开拓海外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及公司综合实力。

  3)设计公司在核心八个院的基础上加强和装饰设计机构、专业设计机构、建筑设计研究院、境外有影响力的专业设计机构进行战略合作及至并购重组,实现产业链的整合能力、市场占有能力、服务能力的快速提升。

  4)强化现有各设计院在细分市场里的专业设计服务能力,如高端酒店、5A级写字楼、大型城市综合体以及以医疗为主的大健康领域。

  5)优化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使公司各项管理更上一个台阶,加强ERP系统和BIM技术的规范运用。

  6)进一步升级公司资质,将装饰公司设计资质升级为装饰设计甲级、幕墙设计甲级,施工资质升级为园林施工一级、消防施工一级、智能化施工一级。

  ③进一步提升公司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业绩稳健快速增长

  在内部管理上,推行制度建设精细化和标准化,加强各部门、各条线的刚性成本控制,完善各部门独立合算的管理方法,合理控制成本,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和流程再造。在供应链体系上,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集采平台,实施集采模式信息化、数字化,提高采购效率,优选供应商,不断完善充实供应链。在收支管控上,通过实时监控工程进度款,应收款和工程量增加款的到位率,有效并保障合同履约能力;通过计划性支付管控,完善支付预算管理。

  ④继续加强人力资源的系统性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人才考核评价机制、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等,推行人才战略专项规划,包括制度建设规划、人才开发方案、人才薪酬规划、考核考评机制、监督管理与协调机制等,不断充实具有认同企业自身文化、素质高、能力强的高层管理团队,培养一大批执行力强的中层管理人员,以及一支与企业共同成长的项目经理队伍。

  继续加强公司人才的梯队建设,吸纳一级注册建造师、高级工程师等高级人才,培养能够同时掌握幕墙、园林、机电安装等多方面知识的多元化复合型人才;注重设计人才的培养,提升设计人才的设计理念、设计手法及对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发和运用;通过股权激励制度,以共同利益纽带强化公司专业、高效的管理运营团队的建设;采取切实措施,减少人员流失;以人为本,培养员工的归属感和企业价值观、企业愿景的的认同感;关心员工的生活和情感需求,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关注员工职业进步和职业规划;大力推广劳务人员方面的绩效考核,优胜劣汰,与一批优秀的劳务合作公司建立稳定、高效的合作关系,实现共同成长。

  (4)可能面临的风险

  ①运营管理风险:随着公司进入快速扩张阶段,业务的高速增长,跨区域业务增幅较大,高端业务增长较快,且业务板块越来越多,组织架构逐渐复杂,但因业务发展较快而带来的人员增长对公司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公司将继续加强设计人才的储备,管理团队的建设,实行绩效考核体系的改革,推进各个业务板块之间的协同合作,建立一套与时俱进的运营管理体系。

  ②应收账款风险:建筑装饰行业的一个普遍的突出问题是应收账款的问题,未来,公司在项目的选择上会更加谨慎,综合考虑对方资金实力、信用水平等因素,加大与优质企业合作的比重,以降低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此外,公司调整了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加强了收款环节的考核权重,以促使公司营销人员及生产管理人员加强收款管理。

  ③存货的风险:作为建筑装饰类企业,弘高设计的存货核算方法与工业类企业有所不同。弘高设计存货的明细科目主要为工程施工,工程施工的核算方法:以单个工程项目为核算对象,归集所发生的实际成本为工程施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施工机械费、其他直接费用及相应的施工间接成本等。期末,根据经甲方或监理方确认的工程量,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确认工程施工-合同毛利或亏损;同时,确认应收账款以及工程结算。年末,在建项目累计发生的工程施工成本及累计确认的工程施工-合同毛利或亏损与对应的工程结算对抵后,工程施工的借方余额列示于存货。

  建筑装饰行业的一个普遍的突出问题是工程完工后,工程整体结算较慢;个别项目的整体结算可能在工程完工后的一至两年后才进行结算;从工程完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完成,主要取决于甲方的内部审批时长,即因项目类别不同存在一定差异:非政府类一般在6-12个月,政府工程由于需要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复,一般要耗时1-2年甚至更长,前述竣工决算时间的长短直接影响了弘高设计工程款的回款速度,并形成了一定的完工未结算。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2)会计估计变更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经批准并实施完毕。2014年9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922号《关于核准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东光微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的规定,本次交易形成反向购买,被购买的上市公司不构成业务,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本公司作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虽然为法律上的母公司,但为会计上的被收购方,弘高设计为法律上的子公司(购买方),但为会计上的收购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弘高设计本期发生额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权益结构(即发行的权益的数量和类型)反映了本公司的权益结构,包括本次为了购买弘高设计股权而非公开发行的权益。本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是弘高设计的前期合并财务报表。本财务报表母公司报表系以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形成的弘高设计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确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本财务报表母公司报表的比较信息是本公司的前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如上所述,本期及比较期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为弘高设计及其子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孙公司及孙子公司共4家(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弘高泰和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辽宁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比扭亏为盈

  同比扭亏为盈

  ■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编号:2015-015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五会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通知等形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报告详见《2014年年度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刘晓一、李秉仁、王焱、宋长发、朱征夫、张波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财务决算数据详见《2014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内容。

  四、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15)第1809号)确认, 201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137983.56元,鉴于公司2015年度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决定如下分配方案,以公司发行在外的总股份412734085股为基础,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2014年度分配现金股利合计41273408. 5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分配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事宜,待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审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现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5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全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公司2014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戴洛飞、郭婧出具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德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德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候选人的提名。《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同意《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同时报出。

  十一、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独立董事简历

  王德宏 男 民族:汉 1966年3月生,会计学博士,副教授。现任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副教授,从事会计学、审计学的教学与研究。2004年10月至2013年2月,CSC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担任研发中心经理,2013年5月至2013年8月CCC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担任交付总监,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银川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副局长,2014年9月至今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副教授。王德宏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德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本届董事、监事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编号:2015-017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5年5月21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时间: 2015年5月21日(星期四)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5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2:00—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20日—2015年5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

  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15:00至2015年5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朝来高科技产业园7号楼六层。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

  6、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6. 审议《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审议《201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审议《关于继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名王德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18日(星期一)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2015年5月18日(星期一)16:00前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程序具体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5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504

  投票简称:东光投票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

  具体如下: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下午15:00 至 2015年5月21日下午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免费申领)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

  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成功后5分钟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动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i@cninfo.com.cn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 网络投票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票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慧龙 高宇

  联系电话:010-57963201

  联系传真:010-57963201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

  3、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特此公告。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股 东 参 会 登 记 表

  股东名称(姓名):

  地 址:

  有效证件及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股东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4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须对上述议案明确表示意见,持同意意见的,在“同意”栏中打“√”,持反对意见的,在“反对”栏中打“√”,持弃权意见的,在“弃权”栏中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不选或多选无效。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单位(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权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单位公章(签名):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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