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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晓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金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玉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47.29%,主要系本期应收票据结算较多所致。 期末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162.74%,主要本期预付材料款所致。 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110.25%,主要是未结算的往来款所致。 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75.19%,主要是本期支付的存货金额增加所致。 期末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40.99%,主要是未结算的材料款所致。 期末预收账款较期初减少37.82%,主要是预收货款结算所致。 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66.27%,主要是期末土地税及房产税减少所致。 期末应付股利较期初减少78.33%,主要是本期处置子公司所致。 ■ 本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2.66%,主要是上年末新增子公司所致。 本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77.92%,主要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本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资产清理损失所致。 ■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扩大业务范围,增强公司盈利能力,2014年11月19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安徽江威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威精密”)签订了《增资控股协议》,本公司同意向江威精密全资子公司----安徽中威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光电”)增资7000万元。2014年11月28日,本次增资控股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中威光电注册资本由原3000万元增加至1亿元,本公司占增资后中威光电70%股权,江威精密占增资后中威光电30%股权(以上详见2014年11月20日公告)。2015年3月 5日,本公司与江威精密实际控制人江豪及其控制的所有关联企业就本次增资控股事项签订了补充协议,对中威光电在本公司增资前的可能或有负债事项进行了详细约定,并于2015年3月7日公告。 随后,本公司在对中威光电生产经营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发现中威光电存在增资前未向本公司如实披露的重大或有负债。为维护本公司合法的经济利益,避免公司遭受或有经济损失,2015年3月17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解除了与江威精密签署的《增资控股协议》,并由江威精密对本公司持有的中威光电70%股权予以回购(具体详见2015年3月18日公告)。截止报告期末,以上股权解除事宜已办理完工商登记,作价抵偿回购价款的机器设备等相关资产已并入本公司。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晓云 日期 2015-04-27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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