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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钟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世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世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债事项 2015年1月14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0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3亿元的公司债券。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债尚未启动发行。 (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5年1月27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宝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8号)。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资产过户及募集配套资金均已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67,250,000股变更为216,012,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正在办理过程中。 (三)公司收购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51%股权事项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2月16日停牌;2015年3月2日,公司确定该事项为重大对外投资;2015年4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购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司股票于4月8日复牌。该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获得商务部反垄断局的审查批准。截止本报告出具日,该收购事项尚处于反垄断局审查阶段。 (四)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 1、公司于 2015年 2 月 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一”)与公司骨干员工及其他自然人在重庆和上海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截止本报告出具日,重庆金一金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上海金一财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完成工商注册。通过与骨干员工以股权方式合作,深化了银行渠道团队建设,有效的激发了员工积极性,加强了公司的银行营销渠道的拓展力度,深化银行销售渠道的服务,通过为销售渠道提供市场策划、研发设计、组织培训等方式,为渠道提供更具个性化、深层次的销售支持,搭建全方位的渠道客户服务体系。 1)、重庆金一金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19号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及策划、图文设计;利用互联网批发、零售;金银首饰、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金银饰品、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玩具、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的开发设计、批发、零售。 股东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 2)、上海金一财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陈翔路88号6幢4楼A区4005室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图文设计,工艺品、珠宝首饰、金银制品的销售,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专项设计,从事网络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 股东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 2、公司于 2015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以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珠宝”)与深圳市聚美行珠宝有限公司和续斌先生共同投资设立江苏金一智造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智造”),旨在整合行业优秀的工厂管理经验和技术资源,以提升公司在珠宝首饰加工能力,提高公司智能制造水平,满足公司供应链服务和生产经营需要。截止本报告出具日,该公司已经完成工商注册,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金一智造黄金珠宝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市璜土镇小湖路27号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经营范围:黄金、铂金、白银、钻石、玉石、晶石及其他首饰的加工、销售、设计、开发;贵金属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 (五)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 公司于2015年3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一”)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人深圳市萃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正福投资有限公司,并放弃深圳金一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利。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深圳金一已完成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股权结构如下。 ■ (六)子公司注销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2日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七)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经销商客户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金一为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客户向招商银行深圳东滨支行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在该授信额度内向单个经销商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600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实际发生对经销商客户担保1,7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1月2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滨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经销商客户深圳市一品翠珠宝有限公司向该行申请总额为6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015年1月28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滨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经销商客户深圳市金恒丰珠宝有限公司向该行的申请总额为55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2015年1月28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滨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经销商客户深圳市跃进珠宝有限公司向该行的申请总额为6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 (下转B191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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