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4月29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77版)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昆百大A 公告编号:2015-021号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或“本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在董事长何道峰先生的主持下,于2015年4月27日上午9:30以现场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C座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部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昆百大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董事会确认《昆百大2014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确认上述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昆百大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昆百大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经营计划》。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昆百大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1,062,651.64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066,519.28元,当年形成未分配利润为63,996,132.36元,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712,015,092.78元。经公司2008年6月27日召开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自2008年6月1日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计价模式。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后,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额为15,580,929.19元,扣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后,本期实际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收益增加11,685,696.89元。截止本报告期期末,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收益总额为732,367,573.25元,扣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后,实际因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收益增加549,275,679.94元。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该部分利润暂不能进行分配。扣除上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形成的影响后,合并报表本期形成的可供分配利润为52,310,435.47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62,739,412.84元。

  2014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70,665,192.79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066,519.28元,当年形成未分配利润为63,598,673.51元,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78,800,260.63元。本期母公司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额为7,316,600.00元,扣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后,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收益增加5,487,450.00元。截止本报告期期末,母公司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收益总额558,200,812.69元,扣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后,实际因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收益增加418,650,609.52元。扣除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形成的影响后,母公司报表本期形成的可供分配利润为58,111,223.51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0,149,651.11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以目前公司总股本469,872,0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30元(含税),本次合计派发现金14,096,161.20元。占合并报表本期可供分配利润的26.95%,占母公司本期可供分配利润的24.26%。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昆百大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昆百大关于计提201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14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坏账准备

  本期坏账准备的计提除按账龄百分比法计提外,对个别单项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2014年度应计提坏账准备319.77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未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合计44,097.88万元,未计提坏账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按期末存货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2014年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487.79万元,2014年度根据存货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98万元,因存货出售而相应转回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52.62万元,截止2014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449.15万元。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额度的议案》

  2015年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31,500万元,包括银行贷款额度16,500万元和银行综合授信15,000万元。

  该议案需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咨询结果及影响的议案》

  经本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自2008年6月1日起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以基准日2008年3月31日的公允价值对本公司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为保证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合法有效取得,确保投资性房地产计量结果的合理与公允,本公司制定了《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价内部控制制度》。2014年结束后,根据该制度,针对公司实行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项目百大新天地、昆明走廊、新纪元广场B座自有产权、百大国际花园幼儿园、新西南广场以及呈贡白龙潭住宅小区部分商铺,公司聘请昆明风之铃市场调查与研究有限公司对相关市场交易情况进行调查,并提供《高新区住宅、一环以内、新都会片区商业物业销售状况调查报告》后,由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提供价值评估,并出具中威正信评报字(2015)第2001号、2005号、2006号、2007号、2008号《评估报告书》。

  根据《评估报告书》,2014年末本公司相关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123,380.99万元,应计入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金额为1,558.09万元。扣除递延所得税影响后,将增加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68.57万元。公司财务部将根据上述评估结果进行会计处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年报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年度审计报酬为70万元。

  同时,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内部控制专项审计费用为2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云南中天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聘任云南中天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5年度法律顾问。年度法律顾问费为10万元。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昆百大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确认《昆百大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确认上述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昆百大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15年5月19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昆百大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此外,公司董事会听取了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向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上述履职情况报告。

  上述《昆百大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昆百大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额度的议案》、与《关于2014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咨询结果及影响的议案》相关的市场交易情况调查报告、《关于召开昆百大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独立董事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昆百大A 公告编号:2015-022号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或“本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下午14:00以现场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到会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昆百大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昆百大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昆百大201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并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昆百大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昆百大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昆百大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核查和系统评估,并编制了《昆百大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认真审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以保证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对完善,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以及信息披露等重点控制活动的内部控制合规、有效。

  3.公司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能够对经营风险起到相应的控制作用,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不存在不合理的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与现有公司架构是适宜的,执行是基本有效的。同时,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公司仍应进一步落实和改进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昆百大关于计提201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昆百大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昆百大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并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昆百大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述第一、二、三、六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昆百大A   公告编号:2015-024号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发展,保证其正常资金周转,保持其经营连续性,在对上一年度已提供的担保事项进行详细整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本公司拟根据下属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经营及投资等活动所必需的资金需求,为其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2015年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31,500万元,包括银行贷款额度16,500万元和银行综合授信15,000万元。

  1.具体明细如下:

  ■

  2.上述担保事项说明如下:

  (1)2014年11月本公司以所属新纪元广场地下负1层及地上1-5层自留部分商场及凉亭仓库房产及其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家电公司”)和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商业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市正义路支行合计申请的1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其中,昆百大家电公司申请6,000万元、昆百大商业公司申请6,0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上述贷款将于2015年11月到期,届时,昆百大家电公司和商业公司拟继续向该行申请上述额度的流动资金贷款(最终贷款金额以该行实际审批为准),并由本公司继续以上述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1年。

  (2)2014年12月,昆百大家电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获得了8,000万元银行承兑授信额度,并由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授信将于2015年11月到期,届时,昆百大家电公司拟继续向该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本公司及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2年(即自债务人依据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3)2015年1月本公司以所属新纪元广场停车楼第7层和第18层房产为抵押物,为昆百大商业公司在昆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部流动资金借款4,5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该笔借款将于2016年1月到期,届时,昆百大商业公司拟继续向该行申请4,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并由本公司继续以上述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1年。

  (4)2015年1月本公司以所属新纪元广场停车场6层房产及其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为昆百大家电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获得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该笔综合授信将于2016年1月到期,届时,昆百大家电公司拟继续向该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并由本公司继续以上述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1年。

  3.其他说明

  上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中, 昆百大家电公司和昆百大商业公司均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中本公司持有昆百大家电公司86.85%的股份,该公司经营团队持股13.15%(其中,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段蟒持有7%,段蟒同时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持有昆百大商业公司90.15%的股份,该公司经营团队持股9.85%(其中,段蟒持有1.75%)。由于上述两家控股子公司经营团队成员均为自然人股东,而银行的审批程序不认可个人对该项业务提供担保,因此针对上述银行借款,昆百大家电公司和昆百大商业公司自然人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但本公司在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同时与持有其股份的相关经营团队成员签订补充协议,针对上述担保事项,由昆百大家电公司和昆百大商业公司的其他自然人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对上述担保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本公司认为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4.审议或审批情况

  本公司201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额度的议案》。上述担保系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借款和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因被担保对象昆百大家电公司和昆百大商业公司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且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相关规定,本项《关于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额度的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尚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裁批准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具体担保,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住所:昆明东风西路1号

  法定代表人:唐毅蓉

  成立日期:1999年7月5日

  营业期限:200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5日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物资供销;家用电器及日用品的维修服务;废旧家电回收;对昆百大拥有的物业进行委托管理;市场调研;黄金及黄金制品加工;货物进出口业务。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昆百大家电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 21,404.19万元,总负债为18,345.66万元,净资产为3,058.53万元。2014年1~12月营业收入40,619.73万元,净利润222.19万元。

  2.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非自然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00万元

  公司住所:昆明市东风西路1号

  法定代表人:唐毅蓉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30日

  经营期限:2011年12月30日至2021年12月30日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物资供销;市场调研;黄金及黄金制品加工;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对昆百大拥有的物业进行委托管理;小型儿童游乐。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昆百大商业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 38,805.38万元,总负债为32,599.13万元,净资产为6,206.25万元。2014年1~12月营业收入45,822.80万元,净利润791.6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2015年度拟发生的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将在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具体银行签订担保合同等相关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出于营运资金需求,通过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发展。上述被担保公司均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此外,本公司在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同时与持有其股份的相关经营团队成员签订补充协议,针对上述担保事项,由昆百大家电公司和昆百大商业公司的其他自然人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对上述担保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和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均已取得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有利于补充其营运资金,促进其主营业务健康发展,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良好,且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公司对外担保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15年3月31日,本公司对外提供实际担保余额为76,173.56万元(不包括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4年期末净资产的59.90%。本次董事会审议的2015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均为以前年度贷款到期后的继续担保。上述担保均为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昆百大A   公告编号:2015-025号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5月19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昆百大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9:30起。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除现场投票外,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就同一议案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昆明市东风西路1号昆百大C座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昆百大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审议《昆百大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昆百大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昆百大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额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4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咨询结果及影响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上述第1、2及4-7项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3项议案经公司201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参见2015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15日、2015年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昆明市东风西路1号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座12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投票当日,交易系统将挂牌本公司投票证券,投票代码:360560,投票简称:“昆百投票”。“昆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情况如下: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不纳入表决统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起止时间:2015年5月18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办理身份认证手续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目前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http://wltp.cninfo.com.cn或者其他相关系统开设的“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服务密码操作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深交所认证中心可办理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1-63623414

  传  真:0871-63623414

  邮政编码:650021

  联系人:解萍、黄莉

  联系地址:昆明市东风西路1号昆百大C座12楼董事会办公室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或本人)依照以下委托指示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议案未明确表达意见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324版)
   第A002版:公 司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公 司
   第A007版:市 场
   第A008版:基 金
   第A009版:要 闻
   第A010版:数 据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第B181版:信息披露
   第B182版:信息披露
   第B183版:信息披露
   第B184版:信息披露
   第B185版:信息披露
   第B186版:信息披露
   第B187版:信息披露
   第B188版:信息披露
   第B189版:信息披露
   第B190版:信息披露
   第B191版:信息披露
   第B192版:信息披露
   第B193版:信息披露
   第B194版:信息披露
   第B195版:信息披露
   第B196版:信息披露
   第B197版:信息披露
   第B198版:信息披露
   第B199版:信息披露
   第B200版:信息披露
   第B201版:信息披露
   第B202版:信息披露
   第B203版:信息披露
   第B204版:信息披露
   第B205版:信息披露
   第B206版:信息披露
   第B207版:信息披露
   第B208版:信息披露
   第B209版:信息披露
   第B210版:信息披露
   第B211版:信息披露
   第B212版:信息披露
   第B213版:信息披露
   第B214版:信息披露
   第B215版:信息披露
   第B216版:信息披露
   第B217版:信息披露
   第B218版:信息披露
   第B219版:信息披露
   第B220版:信息披露
   第B221版:信息披露
   第B222版:信息披露
   第B223版:信息披露
   第B224版:信息披露
   第B225版:信息披露
   第B226版:信息披露
   第B227版:信息披露
   第B228版:信息披露
   第B229版:信息披露
   第B230版:信息披露
   第B231版:信息披露
   第B232版:信息披露
   第B233版:信息披露
   第B234版:信息披露
   第B235版:信息披露
   第B236版:信息披露
   第B237版:信息披露
   第B238版:信息披露
   第B239版:信息披露
   第B240版:信息披露
   第B241版:信息披露
   第B242版:信息披露
   第B243版:信息披露
   第B244版:信息披露
   第B245版:信息披露
   第B246版:信息披露
   第B247版:信息披露
   第B248版:信息披露
   第B249版:信息披露
   第B250版:信息披露
   第B251版:信息披露
   第B252版:信息披露
   第B253版:信息披露
   第B254版:信息披露
   第B255版:信息披露
   第B256版:信息披露
   第B257版:信息披露
   第B258版:信息披露
   第B259版:信息披露
   第B260版:信息披露
   第B261版:信息披露
   第B262版:信息披露
   第B263版:信息披露
   第B264版:信息披露
   第B265版:信息披露
   第B266版:信息披露
   第B267版:信息披露
   第B268版:信息披露
   第B269版:信息披露
   第B270版:信息披露
   第B271版:信息披露
   第B272版:信息披露
   第B273版:信息披露
   第B274版:信息披露
   第B275版:信息披露
   第B276版:信息披露
   第B277版:信息披露
   第B278版:信息披露
   第B279版:信息披露
   第B280版:信息披露
   第B281版:信息披露
   第B282版:信息披露
   第B283版:信息披露
   第B284版:信息披露
   第B285版:信息披露
   第B286版:信息披露
   第B287版:信息披露
   第B288版:信息披露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9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