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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董增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典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28 证券简称:思源电气 公告编号:2015-020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8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采取了书面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董增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情况、经营成果等,并发表如下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5年4月3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的公司2015-019号公告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决议》。 为适应市场的变化,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特授予董事长以下批准权限: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1)决定公司净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2%以下的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以及资产的承包、租赁、委托经营等;(2)决定公司总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3% 以下的贷款、资产的抵押及担保事项;(3)批准实施公司300万元以下的单笔关联交易(或与同一关联方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累计金额在300万元以内的关联交易)。 2、授权董事长可根据市场变化调整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组织机构,决定下属控股公司的人事任命、薪酬方案及重大事项的决策。 本次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内有效,如在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内超过半数的董事改选,本项授权自动终止。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总经理审批权限的决议》。 为适应市场的变化,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特授予总经理以下批准权限:1、总经理可拥有对单项账面净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的处置权;2、总经理可批准购入单项不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的权限;3、总经理可批准在公司经营范围内单个合同金额不超过公司总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5%的日常经营性合同。 本次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内有效,如在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内超过半数的董事改选,本项授权自动终止。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短期贷款总额度的决议》。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确定公司2015年度短期贷款(含合并报表的下属公司贷款)总额度为1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并授权董事长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2016年7月1日止的时间段内批准在此范围内的短期贷款转期和新增短期贷款。 特此公告。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28 证券简称:思源电气 公告编号2015-021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8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采取了书面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江秀臣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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