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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年度报告(摘要稿) 2015-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独立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3公司董事长洪文瑾、总经理李自成和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部经理陈明雅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2.1.1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公司的法定英文名称:XIAMEN INTERNATIONAL TRUST CO., LTD 2.1.2法定代表人:洪文瑾 2.1.3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金融中心大厦39-42层 2.1.4邮政编码:361008 2.1.5国际互联网网址:www.xmitic.com 2.1.6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李自成 联 系 人:苏东升 联系电话:0592-5311983 传 真:0592-5311906 电子信箱:suds@xmitic.com 2.1.7公司本次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2.1.8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金融中心大厦39-42层 2.1.9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珍珠湾软件园创新大厦A区12-15楼 2.1.10公司信托事务聘请的律师事务所: 福建理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厦门市厦禾路820号帝豪大厦18楼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地址:厦门市厦禾路666号海翼大厦A栋16、17层 福建闽翔律师事务所 地址:厦门市嘉禾路267号惠元大厦12层04座 图2.2组织结构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 3 公司治理 3.1公司治理结构 3.1.1股东情况: 公司现有三个股东,分别是: ■ 三个股东均是厦门市属并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公司。 3.1.2董事、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 表3.1.2-1(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 表3.1.2-2(独立董事) ■ 3.1.3监事会成员 ■ 注1:2015年2月,根据公司股东会临时会议决议,监事黄昆明变更为吴钢。 3.1.4高级管理人员 ■ 3.1.5公司员工 报告期末公司职工人数164人,平均年龄37.7岁,学历结构分布为博士0.61%、硕士37.80%、本科47.56%、专科9.15%、其他4.88%。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经营目标:在健全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和规范内控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基础上,建立并形成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投资管理与营销团队,实现公司信托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的双增长,为信托受益人和公司股东谋求最大利益。 经营方针:稳健经营、诚实守信、开拓创新、有效回报,即以稳健经营为前提,以诚实信用为根本,以开拓创新为动力,以有效回报为目标。 战略规划:依托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契机,在集团金融发展战略指引下,以开拓创新为先导,以专注主业为核心,以风险控制为保障,加强与银行、政府、集团成员机构以及海峡两岸其他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之间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逐步实现信托业务从平台型为主向自主管理型为主的转变,增强企业竞争力,提升公司在集团金融板块的行业价值;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实施有效的人才战略,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着力提升公司的投融资能力、项目开发能力、资产管理能力和市场营销能力;在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适当调整自有资产结构,提高自有资产的运作效益,成为集团金融资源整合的重要平台;积极获得股东支持,通过增资或引进战略投资者方式,提升公司净资本水平;规划期内确保在信托业务主要指标行业排名上有所进步,推动公司业务规模、经营效益、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初步形成自身的核心盈利模式并成为国内具有一定竞争力的信托机构。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经营的业务均围绕“一法两规”及银监会的有关规定开展,在固有资产方面,开展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融资租赁、投资(金融股权投资和证券投资)等业务。在信托业务方面,按资金来源分类,有单一信托、集合信托及财产权信托业务;按信托功能分类,有融资类、投资类和事务管理类业务。目前信托业务主要开展了贷款信托、证券投资信托、股权投资信托和股权管理信托、财产信托(土地收益权、股权收益权、信贷资产)等,信托资金投向涵盖了基础产业、房地产、证券市场、实业、金融机构等方面。 4.2.1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 4.2.2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 4.3市场分析 4.3.1 有利因素 近年来,信托业的高速增长、信托规模的迅速膨胀,得益于不断深化的市场化改革和中国经济的持续高增长奇迹。同时,信托行业持续高速增长也是市场对信托业制度安排自然选择的结果。公司通过提供不同类型的单一信托和集合信托产品,为投资者提供了回报稳定、有吸引力且风险可控的投资产品,满足了财富管理需求,增加了居民财产性收入。 高端客户理财市场继续加速蓬勃发展。即使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周期,但社会财富仍在不断增加,社会财富的管理需求亦愈来愈大,如何使资产保值增值,更是成为在“新常态”下投资者最为关心的话题,未来,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市场潜力巨大,这为信托业发展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 信托监管环境日臻完善。中国银监会制定了一系列信托行业监管制度和业务规范,明确引导信托公司转变经营模式,有利于促进信托业务规范化运作,促进信托公司自主管理资产能力的提升。更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初,银监会监管机构调整,专门设立了信托部,更有利于信托业未来的监管转型发展。 公司明确中长期发展规划,稳健经营,资产优良,风控体系日趋完善,树立了合规经营的品牌优势,拥有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为公司稳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4.3.2 不利因素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对信托公司来说还要再加上两期,一个是利率市场化的推进期,一个是资产管理业务的扩张期。另一方面,受“五期叠加”和各项监管政策的影响,信托业现有发展模式面临“三个难以为继”的压力:一是信托产品“高收益、低风险”特性将难以为继;二是信托行业“冲规模、轻管理”的发展路径难以为继;三是以信贷类、通道类为主的业务结构难以为继。 目前社会公众对信托行业的了解程度较低,市场和合格投资者尚需培育。信托业务相关配套法规如信托登记等制度尚未建立,较大影响了信托创新业务开展。加上行业面临的外部环境日趋复杂,金融机构竞争加剧,信托公司缺乏竞争优势。 4.4内部控制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为实现经营目标和防范各种风险而采取的一系列方法、措施、程序的总和。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要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监督到位、反馈及时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信托业经营机构。具体上包括四项内部控制目标:一是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外部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二是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三是确保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四是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各自职责明确并得到切实履行。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经营班子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行使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能充分认识自身对内部控制所承担的责任,并培育公司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和风险管理理念。董事会对总经理制定了明确的授权权限,总经理办公会具有明确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公司按照信托资产与固有资产隔离原则,分别设置不同的部门由不同的高管人员负责管理,各个信托项目均建立独立账户和账套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公司按照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设置组织结构,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严格遵守公司《部门工作职责》的规定,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从事活动。这些设置为公司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内控环境和氛围。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根据全面性、审慎性、及时性、有效性等原则,主要以业务处理流程为基础,运用目标控制、组织控制、授权控制、程序控制、检查控制等多种控制方法,致力于形成一套包括前台、中台、后台三道防线的内部监督控制体系。 公司持续不断地完善制度建设,包括信贷业务、投资业务、资金业务、会计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等各个方面在内的规章制度,排除内控盲点,建立分类科学、内容全面的制度和流程体系。2014年制定和修订35项规章制度。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规范、有序开展。各项制度得到良好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职能主要通过法务合规部、风险管理部和审计部来履行。法务合规部、风险管理部主要履行事前、事中的控制职能。审计部主要履行事后检查监督职能。 4.4.3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经营层与董事会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及时将经营管理中问题、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监管意见向董事会传达;所有经营活动均严格按照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授权进行,授权是明确而有效的;根据有关监管要求,对于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公司均履行了报备或报批手续。针对监管意见和稽核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向公司各部门发出整改通知,把有关监管意见落实到相关部门;公司通过内部网办公系统,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和内控措施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业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其他人员发现的内部控制的问题,均能有畅通的报告渠道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公司严格执行向委托人、受益人信息披露的有关制度,确保相关当事人的知情权。 4.4.4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设立审计部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按照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和银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包括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范围涉及财务和业务的各个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出意见。各个信托项目结束以及关键岗位人员离职均必须经过审计部门的审计。2014年,审计部全年共完成14项常规和专项审计,其中到期信托项目审计涉及98个项目,运行中项目的后续跟踪和运行报告涉及479个项目,出具31份内部审计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86条。内部审计工作始终得到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重视,内部审计结果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报告,对于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向监管部门报告。 4.5风险管理 4.5.1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十分注重风险控制管理,坚持积极稳健的经营原则,规范运作,审慎经营;公司按照全面风险管理、集中风险管理、独立性、有效性、及时性、持续性的原则,通过自上而下的风险识别、自上而下的风险控制和上下结合的风险化解, 将本公司业务运作和经营管理的所有内容都涵盖于风险管理制度之下;公司进一步运用现代风险管理控制手段和技术,不断改进和提高风险控制管理质量和水平。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包括董事会、总办会、法务合规部、风险管理部(业务风险评审委员会)、审计部。董事会对风险负最终责任,负责确立适当的风险管理原则和战略;总办会发挥其应有的民主决策的积极作用;法务合规部负责业务合规性审查、法律事务;风险管理部负责日常风险管理和跟踪监督;审计部负责公司审计稽核等。 4.5.2风险状况 4.5.2.1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公司交易对手不能履行合约义务带来的风险,其中包括业务合作伙伴、贷款对象的信用风险,资金往来银行的信用风险,从而导致公司资产价值发生变动遭受损失的风险。2014年公司自营信用风险资产期末数为102096万元;其中正常类信用风险资产为102096万元,无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信用风险资产。不良信用资产的期初数为0万元,期末数为0万元。已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4.5.2.2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波动而使得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包括股价、市场汇率、利率及其他价格因素产生的不利波动。 由于公司无外汇业务,因此市场汇率的变动对公司暂时还没有影响。 4.5.2.3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是指公司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或外部事件造成的潜在损失。 公司目前已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基本制度、管理规定和业务操作流程,公司高管和员工风险意识和责任心较强。自重新登记以来未发生过较大因员工不尽职或违规而给公司和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事件。公司基本能有效地防范各个环节的操作风险。 4.5.2.4其他风险状况 其他风险例如政策风险,宏观政策以及监管政策的变动对公司经营环境和发展会造成的一定的影响。 4.5.3风险管理 4.5.3.1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确认、计量的规定,并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2]20号文)对本公司资产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及一般风险准备。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应提的一般准备5348万元,已提一般准备5348万元。 针对融资对象企业的信用风险,公司主要通过严格贷款“三查”制度、审贷分离制度和逐级审批制度来加以防范,制定了统一的企业信用标准和详细的操作规程。 针对资金往来银行和开户券商风险,主要通过选择实力雄厚、信誉卓著、业绩优良的金融机构作为合作伙伴并对合作伙伴定期与不定期压力测试来及时发现问题,对风险加以防范。 办理抵押贷款,注重对抵押物的权属、有效性和变现能力以及所设定抵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完善登记手续;对抵押物确认的主要原则为根据抵押物评估值的不同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抵押比例。 办理保证贷款,主要对保证人的保证资格、资信状况及其还款记录进行审查,并签订保证合同;原则上提供保证的企业应属于经营良好的企业,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在贷款期间没有可预见的经营风险存在,没有不良记录,历史上信用良好等。 4.5.3.2市场风险管理 针对证券市场风险,公司注重对证券投资的策略研究,遵循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原则,建立对各种市场风险暴露进行实时计量和评估机制,并根据所确认和计量的风险暴露,分别制定风险限额,设立止损措施等以有效防范证券市场风险。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开发信托产品,一方面满足一般受益人的风险收益偏好,另一方面有效降低优先受益人的风险。公司严格选择投资顾问,确定合理的证券投资资产配置比例和止损线。公司运用投资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控制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净值变动,严格执行有关止损点措施。 4.5.3.3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可以通过正确的管理程序得到控制。公司主要通过严格的授权制度与过程监控来防范操作风险。在制定和完善具体的风险管理制度时,以“一法两规”为依据,落实信托业务和自营业务分账管理、防止挪用或私自改变资金用途、规范关联交易、加强信息披露等业务操作守则和制度要求。特别是对信托经理人的道德水准和职业操守有明确的职责要求,要求其定期完成对信托业务执行风险控制点的监控报告,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4.5.3.4其他风险管理 其他风险例如政策风险,公司通过严格依法经营,根据法规和监管政策要求及时制订完善公司规章、内控制度和业务规程,加强业务合规性审查以规范和控制公司业务的政策风险。同时公司保持与监管当局紧密沟通、了解政策动向,把握业务方向。 5 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15)第350FB0003号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托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厦门信托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厦门信托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厦门信托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厦门分所 中国·厦门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5.1.2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资产) 2014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资产) 2014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洪文瑾 主管财务负责人:胡荣炜 财务主管:陈明雅 5.1.3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单位: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资产) 201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洪文瑾 主管财务负责人:胡荣炜 财务主管:陈明雅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4年度 单位: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洪文瑾 主管财务负责人:胡荣炜 财务主管:陈明雅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3 年度 单位: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洪文瑾 主管财务负责人:胡荣炜 财务主管:陈明雅 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4年度 单位: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洪文瑾 主管财务负责人:胡荣炜 财务主管:陈明雅 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3年度 单位: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洪文瑾 主管财务负责人:胡荣炜 财务主管:陈明雅 5.2信托资产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单位: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洪文瑾 主管财务负责人:胡荣炜 财务主管:陈明雅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 法定代表人:洪文瑾 主管财务负责人:胡荣炜 财务主管:陈明雅 6 会计报表附注(母公司)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6.1.1会计报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事项 公司会计报表没有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事项。 6.1.2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的说明 本年度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说明 6.2.1计提一般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方法 1、一般准备金期末余额按照期末风险资产的1.5%计提,作利润分配处理。 2、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坏账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资产减值准备采用备抵法核算。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年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3)贷款损失准备: 贷款损失准备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4)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年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可收回金额是通过对其的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扣除预计处置费用等)。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应收款项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年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5)除上述金融资产外的其他主要资产的减值 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非金融资产,公司在每年末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长期非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考虑公司管理层管理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 公司按照(1)-(5)所述原则、并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2]20号文)提取资产减值准备。<<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建议的提取比例如下: ■ 6.2.2金融资产四分类的范围和标准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根据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将取得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划分标准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1)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工具。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1)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2)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 (3)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3、贷款和应收款项 公司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主要是公司发放的贷款和其他债权。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司将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三类外的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2.3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办法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产,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将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2.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办法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6.2.5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办法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产,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6.2.6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1、初始计量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以及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做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则视为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3、后续计量及收益确认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成本法下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2.7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限定为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下转B131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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