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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景百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继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预案,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方式,收购位于贵州的铝土矿资产并追加投资,以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201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正式方案。201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正式方案。 公司已于2014年10月30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申请材料,并于2014年11月5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1475号)。2015年1月8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41475号)。在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标的公司取得了矿区扩能技改开发利用方案的专家评审意见和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函,其中,评审意见对原开发利用方案中的相关经济技术参数进行了调整。为了充分保证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委托审计、评估机构重新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审计、评估。根据新的审计、评估结果,经与交易对方及发行对象协商一致,公司调减了本次收购标的公司的对价并相应调减了本次发行规模和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方案已于2015年3月2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正在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鉴于公司2015年上半年房地产业务可供结转的营业收入较少,因此公司财务部门预计公司2015年1-6月份将发生亏损。 ■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编号:第2015-015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加短信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同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8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8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备考审计报告》。《公司2014年度备考审计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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