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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37版)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等会计准则,2014年7月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执行新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本次准则修订未涉及部分,公司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起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时间 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进行处理。截止2014年12月末,公司将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相关项目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合并报表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单位:人民币元 ■ 2、其他权益工具列报 根据《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在所有者权益类科目中增设“其他权益工具”科目,核算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各种金融工具。截止2014年12月末,公司将原在资本公积核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项目转至其他金融工具列报,合并报表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单位:人民币元 ■ 3、离职后福利计划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公司重新评估职工薪酬安排,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存在设定受益计划。公司聘请咨询公司对设定受益计划义务进行了精算,按照修订后的职工薪酬准则对设定受益计划义务进行确认和计量并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所依赖的重大精算假设: (1)根据中国人寿2000-2003年金业务生命表进行精算; (2)根据2014年12月31日银行间(即期)利率4.00%进行折算。 4、除上述项目外,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没有产生其他重要影响。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六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通过,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提出的会计政策变更,严格遵循了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意见,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意见进行的,是必要的、合理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5-028 证券代码:125089 证券简称:深机转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关联交易及201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是采取剥离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公司”)部分资产的方式上市。公司上市后,因机场对公共资源需求量大的行业属性和深圳机场运营与发展实际需要,本公司需要利用机场集团公司所拥有的部分深圳机场范围内的土地、房屋等基础设施开展生产运作与业务经营,同时基于降低公司资源投入和运行成本,提升深圳机场资源的整体使用效率的考虑,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购买部分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劳务,因此,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本公司之联营公司之间一直存在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 1、本交易事项经公司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进行了表决;关联董事汪洋、张功平、秦里钟、张淮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陈繁华、吴悦娟、独立董事张建军、汪军民、黄亚英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表决,并以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一致通过。 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关联股东-机场集团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张建军、汪军民、黄亚英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门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自2015年1月1日至披露日,本公司与前述关联人之间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8,320万元。主要包括:代理结算飞机起降费、支付水电费、土地使用费、办公楼租赁费、相关配套设施租金、广告场地使用费、受托管理等。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企业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 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 上述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控股股东介绍: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注册地址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机场道1011号,法人代表汪洋,成立于1989年5月11日,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客货航空运输及储运仓库业务、航空供油及供油设施,通讯及通讯导航器材;售票大楼及机场宾馆、餐厅、商场的综合服务及旅游业务。截止报告期末:机场集团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841,359万元;净资产1,524,538万元;营业收入363,220万元;净利润43,311万元。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双方资产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主业的发展。机场集团经营稳定,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能保证本日常关联交易如期履约。 三、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之间的日常交易主要包括:使用相关土地;租赁部分生产运作、办公场所和后勤保障设施;提供和接受的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租赁部分生产运作、办公场所和后勤保障设施;提供和接受的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双方资产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主业的发展。 (一)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2014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提供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共计30,863万元,其中向机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劳务4,964万元,向其他关联人提供劳务25,899万元(详情请见公司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附注及审计报告)。 依据对2015年深圳机场业务发展和经营状况的预测,预计2015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提供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为33,127万元,其中向机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劳务4,658万元,向其他关联人提供劳务28,469万元。 ■ 1、2014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收取物业租赁费884万元,预计2015年度收取物业租赁费838万元,主要是向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收取物业租赁费650万元。 2、2014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深圳市机场卓怿商务发展有限公司收取贵宾配套资源使用费3,823万元,预计2015年度收取该项费用3,600万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其他关联方提供的劳务主要包括: 3、2014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收取物业租赁费2,097万元,预计2015年度该项目收取物业租赁费2,097万元。 4、2014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深圳机场雅仕维传媒有限公司收取广告经营费23,362万元,预计2015年度收取广告经营费26,016万元。 (二)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2014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接受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共计48,538万元,其中接受机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劳务46,219万元,接受其他关联人提供的劳务2,319万元。(详情请见公司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附注及审计报告) 依据对2015年深圳机场业务发展和经营状况的预测,预计2015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接受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为50,028万元,其中接受机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劳务47,899万元,接受其他关联人提供的劳务2,129万元。 ■ 本公司及子公司接受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劳务主要包括: 1、支付水电费: 2014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水电费13,682万元,预计2015年度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该项费用14,878万元。 2、租赁费主要包括: (1)深圳机场户外广告业务经营需使用机场集团公司提供的场区综合配套资源,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机场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广告公司”)需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综合配套资源使用费,2014年度机场广告广告公司支付的该项费用为699万元,预计2014年度该项费用为825万元。 (2)本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签订《机场国内货站场地使用协议书》,由本公司租用深圳机场海关快件监管中心以东面积为44,481平方米的场地用于航空货运打板。本公司2014年度支付的土地使用费为245万元,预计2015年度该项费用为245万元。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机场物流园发展有限公司2014年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物流园区土地使用费273万元,预计2015年度该项费用为273万元。 (4)本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签订《场地使用合同书》,将位于深圳机场内国际货站二期48,276.87平米的场地有偿租给本公司用作航空货运,本公司2014年度支付的土地使用费为290万元,预计2015年度该项费用为290万元。 (5)本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签订《南北停机坪场地租赁合同》,由本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租赁位于深圳机场A号航站楼北侧远机位(4个机位,3D1E)和位于深圳航空公司停机坪南侧机位(12个机位,6D6E)提供给本公司作飞行器停放用,南北停机坪场地总占地面积为323,703.00平方米。本公司2014年度支付的该项租赁费为2,300万元,预计2015年度该项费用为2,300万元。 本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签订《南停机坪(二期)设施租赁合同》,机场集团将位于深圳机场南停机坪(二期)机位及场地提供给本公司使用。本公司2014年度承担的该项租赁费1,136万元,预计2015年度该项费用为1,136万元。 (6)本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本公司租赁机场集团公司机场信息大楼(建筑面积7,317平方米)作为办公场所。本公司2014年度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该项租金773万元,预计2015年度该项费用为387万元。 (7)本公司于2013年11月28日搬迁至新航站楼,为了满足深圳机场航空业务量的日益不断增长需求,增强机场地面保障能力,本公司拟租用机场集团公司提供的T3扩建工程除二跑道以外的站坪工程涉及的停机坪机位及场地,本公司2014年度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该项租金11,769万元,预计2015年度该项费用为11,769万元。 (8)本公司租用机场集团公司提供的位于新航站楼的新航站区用地,土地面积约55.67万平方米,租赁价格5元/平方米/月。本公司租用机场集团公司提供的飞行区站坪及东航站区配套设施用地,土地面积约184.04万平米,租赁价格5元/平方米/年。本公司2014年度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该项租金4,260万元,预计2015年度该项费用为4,260万元。 (9)本公司拟租用机场集团公司提供的凌霄花园等房屋作为员工宿舍,本公司2014年度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该项租金869万元,预计2015年度该项费用为869万元。 (10)本公司拟租用机场集团公司提供的位于新航站楼附近的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预计2015年度该项费用为534万元。 3、油料费: 因本公司生产运作的特种车辆和设备以及生产用车的运行需要,本公司需向深圳市空港油料有限公司购买油料,2014年度公司支付该项费用2,241万元,预计2015年度支付该项费用2,508万元。 4、其他劳务: 本公司接受机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的其他劳务主要包括:绿化费、物业服务费及航站楼供电设施设备维保费等,2014年度公司支付该项费用1,813万元,预计2015年度支付该项费用1,322万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其他关联方提供的劳务主要包括: 5、其他劳务: (1)深圳广泰空港设备维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生产运作所需的特种车辆和设备提供的维修服务,2014年度本公司支付该项费用1,875万元,预计2014年度支付该项费用2,038万元。 (2)2014年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机场航空货运有限公司向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支付快件处理及快件仓储费189万元,预计2015年度支付快件处理及快件仓储费50万元。 (3)2014年度,本公司支付深圳民航凯亚有限公司离港前端系统维护服务费计人民币237万元,预计2015年度支付该费用34万元。 (三)关联受托管理 2014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受托管理的关联交易共计2,036万元,依据对2015年深圳机场业务发展和经营状况的预测,预计2015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受托管理的关联交易为2,241万元。 ■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以剥离机场集团公司部分资产的方式上市。为保证深圳机场生产的正常运行,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基于机场行业的特点,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出发,向控股股东-机场集团公司租赁相关深圳机场范围内的土地、房屋等基础设施,向机场集团公司购买部分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劳务,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运营效率。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双方资产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主业的发展。公司与机场集团的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我们作为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准备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依据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和我们对于公司实际经营、交易情况的核查,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4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要的交易活动,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充分的论证;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了关联交易的表决;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允性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公司对2015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必要、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股份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5-029 证券代码:125089 证券简称:深机转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05月20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05月19日-2015年0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0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05月19日15:00至2015年0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信息大楼401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出席对象:①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②截止2015年05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③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六)股东表决方式: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15年0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议案二: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议案三: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议案五: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六:关于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签署《AB航站楼商业转型项目物业租赁合同》的议案。 上述公告均刊登在2015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05月18日-19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股东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2。 (二)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它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交通及食宿自理 (二)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信息大楼509室 电话:0755-23456331 传真:0755-23456327 邮编:518128 联系人:林俊、郝宇明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对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如下: ■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委托权限: 二○一五年 月 日 附件2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05月20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二)投票代码:360089;投票简称:机场投票 (三)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 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对于议案一至议案八的表决意见: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投票举例 a.股权登记日持有 “深圳机场”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一至议案八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b.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赞成票,对议案二投反对票,对议案三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 (四)计票规则 股东对总议案的表决包括对议案一至议案八的全部表决。如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后又对议案一至议案八分项表决,以对总议案表决为准;如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八分项进行表决,后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则以对议案一至议案八的分项表决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二)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 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15:00至2015年5月20日15:00。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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