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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胜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15年2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中昌海运(上海)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与全资孙公司普陀中昌海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兴铭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兴铭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款全部以现金形式支付,交易对价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中的评估价值为依据,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12月31日。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将尽快完成两家下属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授权经营班子办理相关事宜,如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转让相关协议,办理该交易相关履约手续等。 2、2014年11月24日,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停牌。2014年12月9日,公司发布非公开发行预案等相关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公司借款70,000万元,其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4年12月30日,公司发布《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股东大会审核通过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2015年4月8日,公司发布《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申请予以受理。目前,非公开发行事项仍在审核中,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截至2013年底未履行完毕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14-008,2014年2月14日)、《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履行完毕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14-041,2014年6月28日)以及公司2014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中“八、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胜杰 日期 2015-04-28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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