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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印建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甲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卓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情况 公司于2008年3月与西安市临潼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征地协议》,公司受让位于临潼区代王街道办事处的一宗土地,用作污水处理工程。该宗土地总面积7.02亩,土地出让金898,560元已全额缴纳,截至本报告期末,其土地使用权证尚在办理中。 3.2.2?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及注册商标申请权的过户情况@??????2007年10月本公司与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涉外商标转让协议》及《涉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境外22项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境外23项注册商标申请权无偿转让给本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已拥有上述转让标的中40件境外注册商标,尚有2件境外注册商标及3件境外注册商标申请权仍在办理申请转让手续。 3.2.3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3.2.3.1 已签订在执行的重大合同 2015年3月31日,公司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靖边至西安天然气输气管道三线系统工程(二期)燃驱离心式压缩机组合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4) 3.2.3.2 暂缓执行的重大合同 以下合同目前暂缓执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39、临2013-040): ■ 3.2.4 收购捷克EKOL,spol.s r.o.公司股权情况 2015年1月22日,公司与捷克EKOL,spol.s r.o.公司现有股东签署附交割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EKOL,spol.s r.o.公司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临 2015-003),《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资产的补充公告》(临 2015-004)。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1 避免同业竞争 为避免可能存在的任何实际或潜在同业竞争,控股股东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集团”)已与本公司于2007年11月16日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根据《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于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陕鼓集团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本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果陕鼓集团或其控股企业发现任何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应立即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企业。 本公司股东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11月26日出具《不竞争承诺函》,若本公司之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则其将采取有效措施,并促使其参与投资的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会在中国境内: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或于该等业务中持有权益或利益;以任何形式支持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股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及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上述承诺详见公司2010年4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该承诺长期有效。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承诺正常履行。 3.3.2 减少关联交易 出于地理位置、稳定的辅助产品供应等方面考虑,本公司与陕鼓集团之间存在配件、外协件产品供应、物业租赁、综合服务等经常性关联交易,但本公司严格依照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制度力求减少、规范关联交易。同时,陕鼓集团已承诺在本公司提出要求时,将该等与本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陕鼓集团的下属企业的全部权益转让给本公司,从而从根本上消除与陕鼓集团的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上述承诺详见公司2010年4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该承诺长期有效。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承诺正常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5-019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在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陕鼓动力8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和书面形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4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印建安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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