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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潘启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华应生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承诺: ■■ (2)本公司于2006年8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06证监立通字001号”《立案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证监会上海稽查局对本公司立案调查。截至目前,该项立案调查仍在进行中,尚无调查结论意见。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对于因上述立案调查可能导致的行政处罚及可能由此产生的民事诉讼及相关的民事诉讼赔偿事宜,承诺如下: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启胜 日期: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57 证券简称:长江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5-017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董事均收到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情请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57 证券简称:长江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5-018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4月29日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参加本次监事会的监事共有5人,实际收到表决票5份。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了《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审议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前,没有发现参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认为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四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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