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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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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海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艳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按照新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照具体情况修订公司原有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并对涉及的报表科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详见公司2014年10月31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2014-072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变更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资本公积”、“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其他综合收益”五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但对公司2014年度及上年同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经2015年1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2月13日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鉴于长城电脑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需要,预计2015年将与长海科技、长城信安、长信金融、中国电子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等、销售电脑及外设等商品、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发生总金额85,3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5-003号公告)。

  2、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2015年3月,公司副总裁张强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决定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在公司任职。

  3、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开展全面金融合作情况

  2013年8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电财务”)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事宜,并获得2013年11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2013-032号公告)。

  (1)存贷款情况

  截止2015年3月31日,公司在中电财务办理存款余额为24,781,668.92元人民币,贷款余额为0元人民币,详见下表:

  ■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15年3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中间业务、投资、稽核、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711088号《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认为:“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我们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我们未发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15年3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中间业务、投资、稽核、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

  三、其他

  1、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未有持股30%以上股东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2、2015年1月9日,公司以信用担保的方式向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RMB2亿元),期限一年。

  3、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的公告情况详见http://www.hkexnews.hk/index_c.htm中的相关内容。

  四、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五、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投资情况说明:

  1、上述股票投资为冠捷科技旗下所持有。冠捷科技为在香港和新加坡两地的上市公司,其已按照其上市地要求及其内部规范制度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并按其上市地要求履行了披露义务。

  2、上述债券均为长城香港旗下控股子公司柏怡国际所持有,质押于香港汇丰银行,作为柏怡国际融资业务的担保。

  七、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冠捷科技持有松上电子(证券代码6156)2,568,000股占其公司股权比例约3.1%,期末账面价值6,805,557.60元,报告期损益0元,冠捷科技已按照其上市地要求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并按其上市地要求履行了披露义务。

  八、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衍生品投资情况说明:

  上表所提及的“投资金额”均为合约金额,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衍生品合约市值金额约为24,882.67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9.95%。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5-025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2日以传真/电邮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5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http://www.cninfo.com.cn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中电财务风险评估报告(详见http://www.cninfo.com.cn巨潮资讯网)

  为确保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电财务”)的资金安全,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中电财务截止2015年3月31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杨军先生、杨林先生回避表决。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详见http://www.cninfo.com.cn巨潮资讯网)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止2014年12月31日)。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5-026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议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022号公告)。

  2015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一项议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止2014年12月31日)。

  公司董事会经核查后认为: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713,647,9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92%,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所提议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2015-027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5-027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议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2015年4月18日公告2015-022号《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一项议案(详见同日公告2015-026号《关于201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公告》)。

  现就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召 集 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15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的时间:2015年5月14日-2015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下午15:00-2015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电脑大厦5楼

  8、公司将于2015年5月11日(星期一)就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

  说明:以上议案详细内容参见2015年4月18日、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17号)、《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18号)、《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25号)和《关于201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公告》(2015-026号)等相关公告。

  (二)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参加会议,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12日-2015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电脑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类似于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谨慎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电脑大厦

  (2)邮政编码:518057

  (3)电 话:0755-26634759

  (4)传 真:0755-26631106

  (5)联 系 人:郭镇 龚建凤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控股股东关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66;

  2、投票简称:长城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15日的股票交易时间,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长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9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9.00元代表对议案9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9.01元代表议案9中子议案①,9.02元代表议案9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具体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身份验证后即可进行网络投票。

  1、办理身份认证手续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发出后5分钟即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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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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