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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本行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本行于2015年4月29日以书面传签形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议应出席董事18名,实际出席董事18名。 1.3本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 1.4本报告中本行、公司或本公司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5本行董事长唐双宁、行长赵欢、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卢鸿及计财部总经理陈昱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2资本充足率指标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监会2012年6月7日发布)计量的截至报告期末的资本充足率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3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 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与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2015年1-3月净利润和截至2015年3月31日的股东权益无差异。 2.4经营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28,685.4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4.81%;负债总额为26,804.7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4.81%;存款余额为18,404.5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09%;贷款及垫款总额为13,718.3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5.57%。 年初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实现净利润83.7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5%。实现营业收入222.6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10%,其中实现利息净收入155.7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08%,占比为69.95%;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66.5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2.39%,占比为29.88%。 年初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发生营业支出112.4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6.46%,其中业务及管理费支出54.72亿元,同比增长16.75%;资产减值损失支出39.91亿元,同比增长288.61%。 截至报告期末,受到宏观经济增速放缓、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等因素的影响,本集团不良贷款总额为161.9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68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18%,比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81.35%,比上年末上升0.83个百分点。 截至报告期末,由于利润增长等因素,本集团按照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的资本充足率为11.26%,比上年末上升0.05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及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43%,比上年末上升0.09个百分点。 2.5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行H股股份数合计6,861,629,500股,除本行已获悉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本行H股股数为1,584,273,000股、1,156,133,000股以外,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本行其余H股股数为4,121,223,500股。 2、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由国有独资企业改制为股份制公司,并更名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该公司由财政部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汇金公司以其持有的90亿股本行股份出资到光大集团,相关股权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重要事项 3.1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行优先股发行方案正在监管部门审核中。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没有新的承诺事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所作的持续性承诺均得到履行。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发布季度报告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的季度报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com.hk)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五、附录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附后)。 法定代表人签名:唐双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A股证券代码:601818 A股证券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14 H股证券代码:6818 H股证券简称:中国光大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4月29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8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A股、H股)>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8票,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A股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ebbank.com),并登载于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H股具体内容详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www.cebbank.com)。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A股证券代码:601818 A股证券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15 H股证券代码:6818 H股证券简称:中国光大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4月29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A股、H股)的议案》,并出具以下审核意见: 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股东提名李炘先生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李炘先生为本公司监事候选人。 李炘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该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附件:李炘先生简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件: 李炘先生简历 李炘,55岁,毕业于沈阳航空工业学院航空机械加工工艺专业,学士学位。现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多项职务,包括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及资深董事总经理、公司职工董事、公司党委组织部长、中共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委员会党委委员、常务副书记及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自2009年3月以来,李先生于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历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监及中共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书记。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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