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 公告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5-28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1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5年4月29日,公司第一期持股计划的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完成股票购买,购买本公司股票16,252,751股,买入均价18.32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1%。 根据《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毕,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本公告日起12个月。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名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5-19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2014-58号公告。 根据该次董事会的决议,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从募集资金账户提取了闲置的募集资金4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已于2015年4月28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0,000万元一次性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将该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 及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5-055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 及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接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都化工”或“公司”)控股股东宋睿先生函:宋睿先生将其持有的新都化工股份110万股质押给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期间上述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上述质押已在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 此外,宋睿先生于2014年4月22日将其持有的4,200万股新都化工股份质押给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详见公司2014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3)。2015年4月27日,宋睿先生已将上述股份购回,并办理完成相关解除股权质押手续。 截止目前,宋睿先生持有新都化工股份总数为14,731.31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4.50%,其中已质押股份为8,908万股,占宋睿先生持有新都化工股份总数的60.47%,占新都化工股份总数的26.91%。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15-011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九名董事全部参加书面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资设立信用保险公司》的议案 公司接受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的邀请,拟与中合担保等六家公司共同出资,在上海自贸区投资设立"商业信用保险公司"(暂用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本公司拟出资10,0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董事会授权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实施该议案。 本事项尚需获得相关监管部门同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