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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5-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3,401,90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760000元 ,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北方国际大厦20层 咨询联系人:杜晓东、罗乐 咨询电话:010-68137579 传真电话:010-83528922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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