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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连良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2年11月10日,公司刊登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暨与原股东签署股权回购协议的公告》,(详见2012-063号公告),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500万元的股权回购款,剩余款项正在积极回收。九彩矿业已将其75.22%的股权已质押给公司,并将其持有马边富丽煤矿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双方已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2、报告期内,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对青海明诺胶囊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5000万元。本次减资后,明诺胶囊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81,399,072.78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另,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延长明诺胶囊的经营期限,其营业期限变更为:2000年4月14日至2035年4月13日。截止本报告期末,本次减资、变更经营期限的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3、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亿元对宏升肠衣进行增资,用于建设年产1.8亿米胶原蛋白肠衣生产线项目和永久补充宏升肠衣流动资金,本次增资后,宏升肠衣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9,165.810769 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本次增资的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4、报告期内,公司于中行五四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已经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及时办理了该专户的注销手续,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23日发布的2015-001号公告。 5、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因污水排放不符合标准受到西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21992元。上述处罚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未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及时进行了整改。 6、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河南明皓明胶有限责任公司,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其后续的清算、注销相关事宜。截止本报告期末,相关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简称: 青海明胶 证券代码:000606 公告编号:2015-014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主会场设在西宁市城北区纬一路18号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连良桂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青海明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正式停产的议案》; 关于停产的情况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青海明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正式停产的公告》。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办理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办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以全资子公司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及房产作抵押(抵押资产评估值共计8532.76万元)。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 青海明胶 证券代码:000606 公告编号:2015-016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海明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正式停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9月,公司完成对子公司青海明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杏公司”)25%股权的收购,明杏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市场、订单等原因,公司决定明杏公司于2015年4月底正式停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明杏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海明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杏路14号 3、注册资本:壹仟陆佰陆拾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王元成 5、成立日期:2000年10月17日 6、经营范围:保健食品、食品(硬胶囊灌装、软胶囊灌装生产);食用植物油(全精炼)(分装),蜂产品(蜂花粉)(分装);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纯净水)]生产、销售;技术培训。 7、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4年 12月 31 日,明杏公司资产总额23,970,606.56元,负债总额47,957,933.58元,净资产-23,987,327.02元,营业收入125,933.42元,净利润-9,028,731.20元。 二、停产的原因 近年来,因市场变化、明杏公司订单减少,连年亏损,2014年度未能正常生产,根据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工作方针,本着“降本促效”的原则,公司对不具备市场竞争力的产业进行调整,避免其生产经营性亏损更加突出,决定自2015年4月底明杏公司正式停产。 三、停产履行的审批程序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全资子公司青海明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底正式停产。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明杏公司正式停产,可以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管理成本,公司已对明杏公司进行了资产清理、人员调整工作,不涉及员工安置问题。明杏公司预计2015年度全年亏损约350万元左右,本次停产可以避免其经营性亏损继续扩大,对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没有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 青海明胶 证券代码:000606 公告编号:2015-017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5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5日15:00至2015年5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西宁市城北区纬一路18号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5.出席对象: (1)2015年4月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及本次会议工作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5年预算报告》; 5、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8、审议《关于提名连良桂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名赵华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名赵侠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名黄海勇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提名袁军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提名俞丽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提名韩传模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5、审议《关于提名董维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6、审议《关于提名李梅珍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7、审议《关于第七届董(监)事、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18、审议《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资产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已于2015年2月17日、2015年3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和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5日(上午8:30至12:30,下午1:30至5:30); 3.登记地点:公司投资发展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 6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606;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意见,则可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4)在“委托数量”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 ,填写“姓名” 、 “证券账户号” 、 “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 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 “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青海明胶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 ,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 ,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 ;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 ,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 5月 5日 15:00 时至 2015 年5月6日 15:00 时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971—8013495 传真:0971—5226338 2.会议费用: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 包括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持股数、股东账户和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委托权限和委托日期。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下列议案进行审议: ■ 委托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在授权委托书中对各项议案明确做出同意、反对、弃权的指示;若委托人不做出上述具体指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注明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证券简称: 青海明胶 证券代码:000606 公告编号:2015-018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5月6日(星期三)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为了让广大投资者更为充分地了解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内容,公司将披露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商誉减值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15)第1011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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