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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宋甲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陆朝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在建工程期末余额 6,248,301.70元,与年初相比减少7,239,932.22 元,降幅53.6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固所致。 2.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10,548,602.41元,与年初相比减少101,047,738.09元,降幅90.5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发放了上年末预提的年终奖金所致。 3.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17,550,047.83元,与年初相比减少-110,719,651.47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缴纳了上年末的税款所致。 4.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为-2,207,584.66 元,与年初相比减少-514,218.43 元,主要原因是汇率变动影响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所致。 5.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为3,162,479.38元,与年初相比减少5,384,123.69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控股子公司亏损所致。 6.营业收入本期金额为1,407,503,821.27 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85,319,212.89元,增幅37.70%,主要原因是在手合同构成导致2015年一季度交货合同增加所致。 7.营业成本本期金额为1,181,206,963.83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15,003,152.82元,增幅36.37 %,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8.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为6,203,467.37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176,339.61元,增幅104.93%,主要原因是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9.财务费用本期金额为-482,682.46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823,556.28元,主要原因是平均贷款额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财务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为37,934,490.62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6,028,912.74元,主要原因是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1.投资收益本期金额为-672,681.38 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820,666.78元,主要原因是联营企业亏损减少所致。 12.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为1,308,474.9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25,363.74 元,主要原因是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13.营业利润本期金额为-5,262,921.66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627,879.81元,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14.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金额为69,384,966.87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7,615,606.42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的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为-13,204,903.65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3,148,765.84元,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为-5,579,991.09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208,305.98 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构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1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0.00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无新增借款所致。 18.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20,000,000.0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00,0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的银行借款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所致。 19.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金额为2,601,189.46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394,831.64 元,主要原因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11年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而向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于2014年12月27日限售期届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316,283,083股限售股份于2015年1月9日上市流通。 2.2015年3月24日,公司接到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通知,鉴于拟向其除控股股东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的股东石河子华锋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装备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大连重工部分流通股事项,未能在预计时间内取得相应批复文件,经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和石河子华锋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装备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交易各方确认,终止所签署的回购股权暨转让大连重工股份相关协议。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甲晶 2015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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