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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桂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建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建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桂莲 日期:2015-04-28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大杨创世 公告编号:临2015-05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上午9:00在大连开发区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李桂莲、胡冬梅、石晓东、李峰、王漫、王承敏、王振山、陈国辉亲自出席了会议。全体3名监事、2名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桂莲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涉及变更董事人选,事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书面认可。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书面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 书面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近日,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王承敏先生、董事王有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党政机关退休干部在企业兼职或任职的有关要求,上述两位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及其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提名刘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提名邹艳冬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上述候选人提供的简历,上述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条件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邹艳冬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将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海一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刘海先生简历:1970年出生,学士学位,工程师。199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员、大连北太平洋制罐有限公司职员、大连太平洋电子有限公司职员,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信息部部长。 邹艳冬女士简历:1970年出生,学士学位,律师。1992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大连刘宝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书面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0日 13 点 00分 召开地点:大连开发区哈尔滨路23号公司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0日 至201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书面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大杨创世 公告编号:2015-06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0日 13 点 00分 召开地点:大连开发区哈尔滨路23号公司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0日 至201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1.5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将听取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15年4月10日、201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控股股东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李桂莲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大连开发区哈尔滨路23号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166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6-411-87555199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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