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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田俊彦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于忠侠女士及财务部孙玉晖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注: 2014年10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宝湾香港取得汇通香港100%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编制本期合并财务报表时,将汇通香港纳入合并范围,并对201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重述。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根据深圳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中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接待调研、采访及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始终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本报告期内,公司始终保持投资者沟通渠道的畅通,接受了投资者通过电话及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的提问与问询,但没有投资者进行实地调研。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200053 股票简称:深基地B 公告编号:2015-30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通讯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通讯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2日以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拟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公司2015年度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146万元人民币(含税)。根据公司发展情况,若审计范围每增加一家下属公司,则审计费用相应增加2万元,以此类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3、《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拟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46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4、《关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2015年3月31日风险评估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司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田俊彦、范肇平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5、《关于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延期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的使用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延期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以上第2、3项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董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200053 股票简称:深基地B 公告编号:2015-32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短期闲置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通讯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延期的议案》。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全部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该项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 理财产品概述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已批准管理层在八亿元人民币额度内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其中:第六届董事会十次通讯会议经审议同意授权管理层在四亿元人民币(含四亿元)额度内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该授权期限不超过2015年6月3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经审议同意将2014年6月30日到期的四亿元人民币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授权期限延长至2016年6月30日。 鉴于2015年6月30日的四亿额度即将到期,现向董事会申请:将此四亿元人民币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授权期限延长至2017年6月30日。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 2、投资金额: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公司自有短期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为四亿元人民币,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由银行发行的、期限在半年以内的保本稳健型收益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本次额度延期的授权期限不超过2017年6月30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过去一年内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2.78亿元人民币。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自有短期闲置资金。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发展势头稳健,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良好,有部分自有短期闲置资金。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自有短期闲置资金,风险可控,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将终止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以保证资金需求。同时公司选择购买理财产品的原则为资金安全第一、收益兼顾,在保本的前提下运作,以短期产品为主,兼顾收益和即时使用的灵活性。因此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并有利于提高公司短期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五、风险情况和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情况: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由银行发行的、期限在半年以内的保本稳健型收益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我们提交了《关于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延期的议案》的有关资料,我们审阅了所提供的资料,并向管理层询问核对了有关情况,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现就本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1、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有利于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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