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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夏崇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柯军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小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2 利润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3 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崇耀 日期 2015-04-28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5-016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7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夏崇耀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1项议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东方电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5-017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3、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4、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 5、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项冠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东方电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东方电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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