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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林金本、总经理黄友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建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基颂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已实施完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公司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行为构成反向购买,购买日为2014年7月31日。按照反向购买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原则: (1)合并财务报表以法律上子公司(指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的三家电力企业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下同)的资产、负债原账面价值为基础,对法律上母公司(指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前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4家子公司即原上市公司,下同)的净资产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合并,即法律上的母公司为本次编报的新增合并范围; (2)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为法律上子公司的比较信息,即法律上子公司的前期合并财务报表,而非法律上母公司已披露的201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信息。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主要项目变动及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期将收到的票据背书转让,用于支付原辅材料采购款等。 注2:本期预付天然气等原燃材料采购款增加。 注3:本期收回应收利息。 注4:本期应收增值税退税款增加。 注5:本期新增在建风电场项目投入。 注6:本期气电业务亏损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7:本期部分设备预付款转入在建工程核算。 注8:本期结付材料采购款及维修费等。 注9:本期销售结算冲减预收账款。 注10:本期发放上期应付职工薪酬。 注11: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 注12:本期应付借款利息减少。 注13:本期应付未付少数股东2014年度股利增加。 注14:本期支付风电设备到期质保金。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主要项目变动及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期应缴增值税增加,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以及上年7月完成反向购买后,本期合并范围同比增加了纺织板块相应数据。 注2:上年7月完成反向购买后,本期合并范围同比增加了纺织板块相应数据。 注3:上年7月完成反向购买后,本期合并范围同比增加了纺织板块相应数据。 注4:本期银行借款同比减少,利息支出相应减少。 注5:上年7月完成反向购买后,本期合并范围同比增加了纺织板块相应数据。 注6:本期增值税退税收入同比增加。 注7:本期对外捐赠支出同比增加。 注8:本期热电设备及共用系统全面检修,导致发电量减少,盈利同比下降,以及因天然气价格、天然气上网电价调整相应补偿机制尚未同步到位,气电业务亏损影响所致。 注9:本期盈利同比下降,所得税费用相应减少。 注10:本期气电业务亏损,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减少。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主要项目变动及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期上网电量减少,售电现金流入减少;报告期并表的纺织业务销售主要为票据结算。 注2:本期新增投资在建风电场等项目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注3: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本报告期,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17日起停牌,并陆续发布了事项进展情况和继续停牌公告,公司已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预案,并于2015年4月28日起复牌。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3.2.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和第七届监事会将于2015年5月25日任期届满,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决定对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并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2015-010号)、(2015-011号)。 3.2.3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豁免控股股东对公司在福能财务公司关联存款业务承诺的议案》,豁免控股股东福能集团分别于2014年6月3日和6月13日出具的《关于上市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规范运作的承诺函》第4条和《关于保障上市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规范运作的补充承诺函》第3条至第5条。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关于公司与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规范运作及保证公司存放于福能财务公司资金使用安全的其他承诺不变。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金本 日期:2015-04-28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3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15年4月28日由董事会办公室以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16:30在福州美伦大饭店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到会现场表决8人,董事长林金本先生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 (五)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周必信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全体高管候选人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林金本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周必信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黄友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陈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陈伟先生候选董事会秘书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黄友星先生的提名,董事会决定继续聘任:李树荣先生、李祖安先生、周朝宝先生、沈龙山先生和张小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许建才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陈伟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汪元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随后各专门委员会全体委员各自选举了相应的主任委员。具体名单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林金本;委员:周必信、黄友星、王静、李宁。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宁;委员:林金本、黄友星、许萍、吴玉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许萍;委员:林金本、周必信、李宁、吴玉姜。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吴玉姜;委员:林金本、周必信、李宁、许萍。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1、黄友星,男, 1962年3月出生,福建闽清人,1983年7月毕业于淮南矿业学院采矿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福建省煤炭工业总公司计划综合处干部,规划发展处副主任科员,重点工程办公室副主任,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处处长,福建省龙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产业部经理。 2、李树荣,男, 1965年2月生,福建上杭人,1985年8月毕业于河海大学水电系流体机械及流体动力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福建省龙岩市政府办公室计划财政科科长、助理调研员,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 3、李祖安,男, 1963年1月出生,福建平潭人,1983年7月毕业于福州大学自动化专业,同年9月在空军高炮部队服现役,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福建南纺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福建延嘉合成皮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南平新南针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4、周朝宝,男, 1965年4月生,福建安溪人, 1985年8月毕业于天津大学电力及自动化系工业自动化仪表专业,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福建省第一电力建设公司电气工地副主任、主任、副经理,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副经理、电力产业管理部副经理,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5、沈龙山,男,1959年1月出生,福建漳州人,1980年3月参加工作,福建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省委党校大学学历,工程师职称,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福建煤炭工业基本建设公司副经理,厦门振华实业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福煤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前期办公室副主任,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6、张小宁,男, 1974年5月出生,福建建瓯人,1997年7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动力机械工程系热能动力机械与装置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剑桥大学访问研究员,高级工程师职称,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任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产业部主办、福建省龙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产业部副经理。 7、许建才,男,1968年8月出生,福建仙游人,1991年7月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工业经济管理专业,大学学历,会计师职称,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任常州金源房地产公司财务部经理,江苏省天灵房地产公司财务部经理,三明水泥厂管委会财务科科长,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财务中心业务副主任、主任,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副经理,福建省建材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省福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8、陈伟,男,1975年11月出生,江苏泰州人,1998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职称,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兼任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福建福能武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福建省建材工业总公司法律政研室科员,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科员、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助理,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部一级主任科员。 9、汪元军,男,1979年9月出生,安徽无为县人,1997年6月毕业于安徽省铜陵师范学校普师专业, 2011年6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法务部经理。曾任安徽省铜陵县五松镇刘冲小学教师,金友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经理。 上述管理人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公司董事长林金本先生、副董事长周必信先生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个人简历详见2015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10)。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4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15年4月28日由董事会办公室以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17:30在福州美伦大饭店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其中:到会现场表决4人,监事王贵长先生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群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林群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林群先生简历详见2015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11)。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5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28日和4月2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函证,确认除本公司已按规定披露的相关信息外,其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止2015年4月29日,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事项,并于2015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28日复牌。目前,与上述事项相关的工作正有序推进。 2、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经公司书面问询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经控股股东电话问询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除上述已披露的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因该事项导致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权益发生变动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未来3个月内不会筹划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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