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4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58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 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2015年3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新上市公司蓝光发展主营业务将涉及房地产开发、现代服务业和生物医药三大领域。

  1、房地产行业:

  一面是行业集中度持续增强,一面是政策环境持续宽松。

  2014年行业前50强企业销售金额在全国市场占比由2013年的26%提升至32%,短短一年提升了6个百分点。国内地产行业已由“规模化”阶段迈入“集聚”阶段。

  另一方面,随着限购等行政调控手段的退出,房地产行业将回归市场本身。未来产品必须回归市场、回归客户,考验的是企业的市场经营能力、金融运作能力及产业模式创新能力。与此同时,过去粗放式的开发和管理方式已难以为继,“向管理要效益”,企业高度关注标准化管理和成本领先,行业整体精细化程度明显上升。

  与此同时,鼓励直接融资、REITs等政策的推出,地产金融化、轻资产运作成为行业发展,特别是商业地产发展的核心方向。众多房地产企业加入互联网创新、金融创新行列。以互联网为代表新技术、新模式一方面对传统商业模式造成冲击,另一方面也为企业更精准的找到客户、更好的服务客户提供了便利。更扁平化的找到客户,更轻资产的运作必将是行业发展趋势和未来企业致胜之道。

  2、现代服务业:

  互联网经济下,用户就是资本,基数越大变现能力越强,物业服务离终端客户最近、关系最紧密,把握了电商最重要的线下入口,天然具有大基数用户吸附力。无论在社区物流、社区生活配套、社区广告等方面都具有最好的优势。通过互联网平台,可以构建物业、商家、业主等多方共赢的生态圈,实现社区资源的整合、转化与增值。现阶段,“平台化+规模化”是现代服务业最核心的价值所在。

  3、生物医药领域:

  当前医药行业的竞争已进入白热化阶段,药品降价是行业发展的大趋势。国家新版GMP和新版GSP的推进实施,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加快,众多传统药品生产企业正面临转型压力。

  在行业整体转型的时期,以“互联网+医药”、“大健康”概念为代表的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现代医药服务企业的轮廓逐渐清晰。未来转型成功后,医药行业将拥有更多的机遇和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公司发展战略

  在新常态、新经济、新区间下,蓝光发展以“1+2产业布局”为战略顶层设计——打造以房地产开发为核心主业,以现代服务业、生物医药为两大创新支柱产业的大型企业集团。

  1、房地产战略:

  截至2014年,蓝光地产已进驻全国近20个城市。在中国指数研究院的最新报告中,蓝光地产位居中国房企第24强,品牌价值达55.41亿元,位列国内房企第13位。

  蓝光地产致力于推动城市生活空间的创新发展,通过有策略的城市及区域选择、产品模块化复制及资本化运作,打造出新的城市居住板块和人气生活新商圈。

  (1)投资聚焦主流城市,深耕高潜力区域。公司将在现有全国化布局基础上,深耕已进入的成都、重庆、昆明、北京、青岛、武汉、长沙、合肥、苏州等重点城市。其中成都大本营将持续保持市场占有率领先地位,在每一座新进入的城市力争进入行业排名前列,实现城市深耕发展。在新进入城市选择方面,将重点聚集1.5线城市和二线潜力城市。在城市内部区域选择上,将侧重选择当地城镇化重点规划区域、开发新区等高潜力板块。

  (2)以改善型为重心,丰富产品线布局,走差异化竞争路线:基于市场变化,公司着重把握细分客户市场。在原有产品线基础上,研发新的改善型产品,拓展产品及客群覆盖面,实施精装修策略。根据不同产品线配备不同的精装标准,实现产品与客户需求的完美对接,提升差异化竞争能力。

  (3)把握商业地产发展趋势,形成蓝光商业核心竞争力:在商业地产方面,公司将把握体验式商业、社区商业、商业旅游发展方向,打造具有蓝光特色的商业产品线,如社区型主题购物中心(COCO MALL)、特色街区商业(红街)、近郊主题乐园等,形成蓝光商业核心竞争力。

  (4)把握地产基金化趋势,探索未来蓝光商业模式:公司以“互联网+地产+金融”为创新方向,推动公司商业模式创新。

  2、现代服务业战略:

  (1)坚决推进“平台化”发展。构建“双O2O”平台,以物业服务O2O平台形成黏性,改造传统物业服务,提升盈利能力。打造“社区电子商务”O2O平台,整合全国化社区资源,提供差异化大宗电商服务;整合社区周边一公里商家,线上服务货币化。与此同时,通过“互联网+”服务模式创新,以物业服务的大数据平台,不断的整合服务资源、金融资源,丰富服务内容,形成独特商业模式。

  (2)以平台化为基础,有序推进规模化:在规模化发展上,公司绝不简单在市场上收购物业项目,而是充分考虑平台的应用和拓展,资源整合要素,推进市场拓展,有序推进规模化。

  3、生物医药战略:

  公司将在依托现有资源基础上,通过内部培育和外部并购加大投入,积极探索“互联网+医疗”模式创新。

  (1)加大投入力度,聚焦3D生物打印研发:公司将继续加大资金投入,用于3D生物打印的研发工作;同时,积极捕捉战略性并购机会,通过并购促进产业发展,打造3D生物打印产业链。

  (2)引进潜力药品,提升营销核心竞争力:重点在消化道领域、大病种特效新药等方向持续引进新产品,通过策略性培育,逐步投入市场,打造营销核心竞争力,确保新药品获得市场成功。

  (3)巩固现有主力产品市场份额,优化产品结构:保持安斯菲、膜、螺钉等重点产品的稳定业绩并稳步扩大市场份额。逐步淘汰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从而优化产品结构。

  (三)经营计划

  2015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新战略、新机遇、新发展”为指引,以运营为核心、以资本为平台,增强经营能力和财务运作能力,全面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在“做强、做优”的基础上提升规模。

  1、房地产方面:

  (1)立足主业、改革创新、调整结构、促进发展:一是在不断做强房地产主业的同时,打造富有蓝光特色的街区商业品牌;二是把握资本市场机遇,创新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负债结构;三是调整和优化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管理效率;四是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产品结构,提升销售业绩,确保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2)2015年,公司现有项目计划新开工面积235万平方米,计划项目竣工面积299万平方米。

  2015年度项目开发计划情况如下:

  单位:平方米

  ■

  特别风险提示:

  上述开工计划和竣工计划可能因下列原因而出现相应调整:(1)宏观经济以及房地产市场变化导致的公司项目策略调整;(2)项目审批进一步严格导致证照办理进度调整影响开发节奏;(3)拆迁项目因拆迁进度变化导致开发计划调整;(4)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事项对项目工期产生的影响。

  2、生物医药方面:

  (1)加大3D生物打印项目投入:鉴于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蓝光英诺前期在生物墨汁、3D生物打印机和配套软件系统的三个研究开发应用领域上已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为了尽快推进相关核心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和应用,增加公司未来在3D生物打印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将增加投资。

  (2)保优势、强研发:2015年医药产业将继续引进新产品及加快已有新产品转化,打造消化系统领域核心竞争优势,计划全年引进1-2个新药,并加快现有新药的转化工作。

  (四)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根据公司在建及拟建房地产项目开发计划,预计公司2015年融资需求约为137亿元。公司所需资金将主要来自于销售回款、合作开发、银行贷款、信托融资、股权融资等。2015年4月,公司已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22.34亿元。公司一方面将继续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获取公司项目开发及其他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同时,公司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积极探索和扩大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五)可能面对的风险

  1、房地产行业风险:

  (1)行业集中化风险:行业前20强企业占全国市场的份额逐年上升。没有规模的企业将逐步被边缘化,大而不强的企业也将同样会被淘汰。

  (2)行业利润率下降风险:在严酷的市场环境下,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土地投资成本居高不下,两头压缩企业的利润。对企业的盈利能力提出严峻挑战。

  (3)新技术、新商业模式的冲击:当前,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各种突破性、颠覆性的新技术、新模式,以及基金化、REITs、P2P等金融创新,对传统商业模式形成巨大的挑战。漠视变化、畏惧变化,必将被瞬息万变的未来所淘汰。

  2、现代服务业风险:

  (1)同质化竞争风险:目前众多房地产企业正在向现代服务业延伸,但千篇一律的APP应用平台,服务产品和形式大同小异,缺乏二次创新。

  (2)基础服务品质下降风险:快速的规模扩张下,管理面积和项目数量迅速攀升,基础服务的品质监管和人员管理必然产生瓶颈,容易导致服务品质下降及业主投诉。

  (3)现代服务企业的盈利模式尚不清晰。

  3、生物医药行业风险:

  (1)目前医药产业受国家宏观层面的调控影响,正逐渐走向以“市场为主导,政府间接引导”的发展格局,同时还受到来自招标采购新政、基本药物制度、新版GMP实施等医药新政的影响,这些都将导致行业内部的竞争加剧,医药企业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

  (2)由于3D打印技术很难在短期内出现一个革新性的产品,加之医药研发本身具有研发周期较长的特征,因此公司投资的3D生物打印项目的建设周期较长,可能导致实施过程中受到更多风险因素的影响,从而出现实际状况偏离目标和计划的情况。

  对此,公司将主动把握行业变革趋势,抓住招标年机会,实施营销创新,夯实内部基础管理,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竞争力迎接行业发展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经公司2014年10月28日召开的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议及五届十六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执行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八项新的会计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公司根据上述新准则实施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4.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2014年9月,公司新设子公司四川英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四川蓝光英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公司子公司迪康中科持有其30%的股权,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4.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长:杨铿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5—045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在公司五楼董事长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6人,分别为张志成先生、吕正刚先生、蒲鸿先生、唐小飞先生、逯东先生和王晶先生;杨铿先生、任东川先生和刘东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五)鉴于董事长杨铿先生因工作出差未能出席现场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副董事长张志成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蒋黎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王小英女士、常珩女士、雷鹏先生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6,092,486.12元,加上截止201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41,780,447.61元,减去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609,248.61元后,公司2014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6,263,685.12元。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决定以2015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2,117,018,0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10元(含税),共派送现金股利21,170,180.39元,占公司三年实现的母公司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12.88%,余额35,093,504.73元予以结转并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中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实施稳定、科学、透明的回报机制,能够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资产核销的议案》。

  2014年计提坏账准备使本期利润减少321,928.62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使本期利润减少337,036.20元,本期核销资产净损失0元,上述三项品迭后共计减少利润658,964.82元。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决定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号)。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董事会决定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1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审计费用。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15年修订)》。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15年修订)》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3D生物打印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为尽快推进公司3D生物打印机相关核心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和应用,增加公司未来在3D生物打印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蓝光英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3D生物打印项目追加投资16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号)。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下属参股房地产公司项目融资需要,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参股公司重庆融创凯旋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6.37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司关于预计新增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号)。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亦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张志成先生提名,同意公司聘任张亦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50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外担保及高管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二)至(五)、(八)、(九)、(十二)、(十四)、(十七)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蓝光发展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30日

  附:张亦农先生简历

  张亦农先生,现年46岁,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历;1991年至1994年任职联想集团市场部经理;1994年至2002年任职展望未来传播机构总裁;2003年至2009年历任联想集团品牌总监、大中国区整合营销总监、亚太区市场总监;2010年至2011年任职复星集团战略品牌总经理;2011年至2013年任职华夏幸福基业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4年任职天朗控股集团副总裁。现任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5—046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在公司五楼董事长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监事2人,分别为王小英女士和常珩女士;雷鹏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小英女士召集和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董事2014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4年度,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技能和经验,积极履行了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资产核销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从业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且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2、公司本次决定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公司建立的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文件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14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4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2014年年报编制和审计的过程中,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履行了相关职责;

  4、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

  上述议案(一)、(三)、(四)、(六)、(八)、(十)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5—047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的项目名称:3D生物打印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首批投资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追加投资额人民币16500万元,至此,本项目的总投资额为人民币21500万元。

  ●投资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追加投资的项目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包括行业及政策风险、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带来的风险。

  一、项目追加投资概述

  (一)追加投资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5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英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四川蓝光英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英诺”)拟投资3D生物打印项目,首期投资为5000万元。

  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公司拟追加投资16500万元,预计在未来1-3年内分步实施。

  (二)本次追加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蓝光英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16日,是一家以开发、生产生物科技产品为主导方向的高新科技企业,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持有蓝光英诺70%的股权,公司下属孙公司成都迪康中科生物医学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追加投资的原因分析

  目前全球3D生物打印技术应用发展迅速,在3D生物打印墨汁、3D生物打印机等终端设备和配套的软件系统的产业化发展前景广阔,在生物医疗领域的潜在市场规模已逐步呈现。

  鉴于蓝光英诺前期在生物墨汁、3D生物打印机和配套软件系统的三个研究开发应用领域上已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为了尽快推进相关核心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和应用,增加公司未来在3D生物打印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公司拟增加投资。

  由于本项目尚处于前期研发阶段,后续的项目进展、项目建设期和项目收益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具体核算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进行信息披露。

  (二)追加投资金额及审批

  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体参加表决的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3D生物打印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3D生物打印项目追加投资16500万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实施和推进。

  (三)追加投资的资金来源

  本次追加投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不足部分向银行借款,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追加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追加投资金额是根据项目进展及研发实际需要核算后确定,新增加的投资将有利于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达成项目阶段性成果,为后续开发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有利于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

  (二)存在的风险

  1、行业及政策风险:目前3D生物打印技术正处于起步阶段,各类研究机构对打印技术的成熟性、适用性以及实现产业化的可行性等方面还在探索中,加之国家、行业还未建立健全相关的配套政策,因此3D生物打印未来应用空间和本项目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带来的风险:由于3D打印技术很难在短期内出现一个革新性的产品,加之生物医药研发本身具有研发周期较长的特征,因此项目建设周期较长。目前,公司项目处于启动阶段,项目建设初期预计需1-5年。由于周期较长,可能导致实施过程中受到更多风险因素的影响,从而出现实际状况偏离目标和计划的情况,包括投资增加、研发不力、工期拖延、建设功能未达预定要求等情况,公司未能预测上述潜在风险对本次投资带来的具体影响。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5—048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标的资产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和骏”)100%股权工商过户至公司名下,公司主营业务涉及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服务的机构,在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严谨、客观、独立、公允地履行各项责任和义务,同时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蓝光和骏常年审计服务机构,对地产行业有较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考虑到业务合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1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拟改聘财务审计机构的决定合理且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5年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要求;

  3、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5—049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新增为参股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融创凯旋置业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预计总金额不超过6.37亿。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5、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重庆融创凯旋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预计新增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并非新增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下属参股房地产公司项目融资需要,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预计新增为参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37亿元的担保。

  为有效提高融资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参股公司的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决定和审批担保的具体事项,并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新增项目收购担保情况

  1、被担保公司:重庆融创凯旋置业有限公司

  2、提供担保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和骏”)

  3、项目名称:融创·白象街

  4、融资机构:广发银行

  5、金额:6.37亿元

  6、拟担保情况: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重庆融创凯旋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融创凯旋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3日

  3、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中兴路138号新兴大厦15-1号

  4、法定代表人:商羽

  5、注册资本:54000万元

  6、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以上经营范围凭资质证执业)。

  7、与本公司关系:重庆融创凯旋置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全资子公司蓝光和骏下属子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6.55%的股权。

  8、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91,867万元,总负债179,270万元,净资产为112,59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1,410万元。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是在综合考量了参股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因素后,经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

  2、担保贷款用于参股公司项目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其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4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444,1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7.04%,占总资产的28.93%。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34,335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2015-050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0日

  至201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披露时间:2015年4月30日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15年4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以到本公司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能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方式报送,但出席会议时需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蓝光发展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5—051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3月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5 年一季度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如下:

  ■

  二、公司2015 年一季度房屋出租情况如下:

  ■

  注: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30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344版)
   第A002版:综 合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保 险
   第A005版:广 告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公 司
   第A009版:市 场
   第A010版:基 金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行 情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第B181版:信息披露
   第B182版:信息披露
   第B183版:信息披露
   第B184版:信息披露
   第B185版:信息披露
   第B186版:信息披露
   第B187版:信息披露
   第B188版:信息披露
   第B189版:信息披露
   第B190版:信息披露
   第B191版:信息披露
   第B192版:信息披露
   第B193版:信息披露
   第B194版:信息披露
   第B195版:信息披露
   第B196版:信息披露
   第B197版:信息披露
   第B198版:信息披露
   第B199版:信息披露
   第B200版:信息披露
   第B201版:信息披露
   第B202版:信息披露
   第B203版:信息披露
   第B204版:信息披露
   第B205版:信息披露
   第B206版:信息披露
   第B207版:信息披露
   第B208版:信息披露
   第B209版:信息披露
   第B210版:信息披露
   第B211版:信息披露
   第B212版:信息披露
   第B213版:信息披露
   第B214版:信息披露
   第B215版:信息披露
   第B216版:信息披露
   第B217版:信息披露
   第B218版:信息披露
   第B219版:信息披露
   第B220版:信息披露
   第B221版:信息披露
   第B222版:信息披露
   第B223版:信息披露
   第B224版:信息披露
   第B225版:信息披露
   第B226版:信息披露
   第B227版:信息披露
   第B228版:信息披露
   第B229版:信息披露
   第B230版:信息披露
   第B231版:信息披露
   第B232版:信息披露
   第B233版:信息披露
   第B234版:信息披露
   第B235版:信息披露
   第B236版:信息披露
   第B237版:信息披露
   第B238版:信息披露
   第B239版:信息披露
   第B240版:信息披露
   第B241版:信息披露
   第B242版:信息披露
   第B243版:信息披露
   第B244版:信息披露
   第B245版:信息披露
   第B246版:信息披露
   第B247版:信息披露
   第B248版:信息披露
   第B249版:信息披露
   第B250版:信息披露
   第B251版:信息披露
   第B252版:信息披露
   第B253版:信息披露
   第B254版:信息披露
   第B255版:信息披露
   第B256版:信息披露
   第B257版:信息披露
   第B258版:信息披露
   第B259版:信息披露
   第B260版:信息披露
   第B261版:信息披露
   第B262版:信息披露
   第B263版:信息披露
   第B264版:信息披露
   第B265版:信息披露
   第B266版:信息披露
   第B267版:信息披露
   第B268版:信息披露
   第B269版:信息披露
   第B270版:信息披露
   第B271版:信息披露
   第B272版:信息披露
   第B273版:信息披露
   第B274版:信息披露
   第B275版:信息披露
   第B276版:信息披露
   第B277版:信息披露
   第B278版:信息披露
   第B279版:信息披露
   第B280版:信息披露
   第B281版:信息披露
   第B282版:信息披露
   第B283版:信息披露
   第B284版:信息披露
   第B285版:信息披露
   第B286版:信息披露
   第B287版:信息披露
   第B288版:信息披露
   第B289版:信息披露
   第B290版:信息披露
   第B291版:信息披露
   第B292版:信息披露
   第B293版:信息披露
   第B294版:信息披露
   第B295版:信息披露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30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