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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戚金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伟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款项较年初大幅上升,主要系本期预付的土地款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年初上升,主要系本期支付合作开发项目的外部股东财务资助款增加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95.78%,主要系支付上年年终奖等工资薪金所致。 4、递延收益较年初下降75.15%,主要系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结转面积转入当期损益。 5、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仅武林壹号7号楼交付、以及凯旋门等尾盘交付。 6、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是收入下降导致成本相应下降所致。 7、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收入下降导致税金减少所致。 8、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71.58%,主要系经营性物业贷款增加导致利息增加所致。 9、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系应收款项变动所致。 10、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主要系政府补助按面积结转转入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合作开发项目的外部股东财务资助款增加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略有上升,主要原因系新增项目公司收到股东投资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戚金兴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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