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4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万向信托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2015-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独立董事李全、成保良、刁维仁和吴晓波认为:公司年报所记载的资料没有存在任何的虚假记载,也没有任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本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董事长肖风先生、公司总裁祝旸先生、财务负责人汪文桦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概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18日,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注册资本6.5亿元。2014年8月15日,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3.39亿元。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万向信托有限公司(缩写:万向信托)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Wanxiang Trust Co., Ltd.

  法定代表人:肖 风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429号天和大厦12-17层及4层(401-403)

  邮政编码:310006

  国际互联网网址:www.wxtrust.com

  电子信箱:wxtrust@ wxtrust.com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莫震勇

  电子信箱: zymo@wxtrust.com

  办公电话:0571-85807931

  办公传真:0571-85179809

  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429号天和大厦12层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杭州市体育场路508号浙江地矿科技大楼5楼

  2.2 公司组织结构图

  ■

  3 公司治理结构

  3.1 股东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5家,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表 3-1 股东构成情况

  ■

  注:★号代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3.2 董事、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

  表 3-2 董事构成

  ■

  表 3-3 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构成

  ■

  

  3.3 监事、监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

  表 3-4 监事构成

  ■

  3.4 独立董事

  表 3-5 独立董事构成

  ■

  3.5 高级管理人员

  表 3-6 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

  3.6 公司员工

  2014年末,公司共有职工147人,平均年龄为34岁,学历、岗位等具体分布情况如下表:

  表 3-7公司员工情况

  ■

  4 经营概况

  4.1 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4.1.1经营目标

  通过近3-5年的努力,强化公司在财富管理端的定制服务能力,提升公司特定产业领域的专业管理能力,巩固公司风险管理的“全流程”量化管理能力,将公司建成一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细分市场领先、创新能力较强的优秀信托公司。

  4.1.2经营方针

  始终秉承“诚信、专业、精致、协作”的理念,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坚持合规经营,建立持续创新机制,提供高品质的信托产品和服务,服务实体经济,造福民生。

  4.1.3战略规划

  以专业化特色经营为导向,坚持风险控制为核心、产品战略与财富战略双向驱动的“一体两翼”战略。产品战略通过专业驱动和创新引领,在特定产业领域和新兴业务领域形成核心竞争力和新的增长点;财富战略打造一个“私信账户”、一个“投资平台”和一套“服务体系”;风险控制战略贯彻“全面全流程”风控观念,逐步制定定量标准,完善以规范、稳健、效率和创新支持为特征的风控体系。同时,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贯穿到“一体两翼”全过程,形成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撑,走专业化、特色化、差异化和多元化的经营发展道路。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信托业务

  报告期末,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如下:

  表 4-1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

  ■

  4.2.2固有业务

  报告期末,公司固有资产运用与分布如下:

  表 4-2固有资产运用与分布

  ■

  4.3市场分析

  2014年,我国经济在全面向“新常态”转换的背景下,增速有所回落。虽然在结构调整、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了一些积极进展,但是也面临投资后劲不足、融资成本较高等困难。同期,我国信托行业整体发展状况呈现出“总量增加,增速下滑”的特征,传统业务受到冲击,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及一系列监管政策指引下,信托公司转型步伐加快,行业创新提速。

  4.3.1有利因素

  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的有利因素主要有:

  1.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居民财富快速增长,对信托产品在内的理财产品的需求进一步提升;

  2.银监会“99”号文《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的发布,指明了信托业创新转型的方向,理清了行业发展思路,有力支持了信托行业在转型期间的发展,行业风险控制获得加强,有助于信托业回归本源;

  3.信托业转型空间广阔,公司积极探索一系列创新业务,为可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高净值客户群体的稳步增长和公司财富管理能力的显著提升,为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公司增加了注册资本,提高业务拓展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4.3.2不利因素

  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的不利因素主要有:

  1.宏观经济下行,信托业的传统业务受到冲击,尤其是政府平台和房地产信托受政策及经济环境影响较大,优质资产的获取难度加大,业务拓展遭遇阻力;

  2.随着泛资产管理的进一步发展和利率市场化的推进,信托制度红利正在衰减,信托业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信托业发展将告别高速增长阶段;

  3.受国务院“43”号文《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的影响,原有基础设施信托项目中隐含的政府信用可能逐渐减弱,增加了未来政信合作业务的不确定性;

  4.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众多“低门槛,高收益”理财产品不断涌现,以“私募、高门槛”为特征的信托产品受到一定冲击。

  4.4 风险管理

  4.4.1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经营活动中主要可能遇到: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其他风险。公司的架构体系为风险管理奠定了组织基础和制度保障,流程管理实现了对业务审批、操作的规范管理和监控,形成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运行顺畅、制衡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2014年,公司通过“一体两翼”的战略思想确立了风控战略的核心地位,突出了风控战略的引领作用,在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和经营管理活动中贯彻和坚持了风控优先的战略思想。在内部管理上,公司坚持贯彻“大风控、全流程”的风险管理理念,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标准化的风险管理制度与工作模板,优化了尽调、评审、决策等主要流程,全流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4.4.1.1风险管理政策

  公司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针对发展战略,确定在战略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可以承受的风险范围和风险水平,反映公司的风险偏好,并恰当选择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转换、风险对冲、风险补偿、风险控制等对策。

  公司通过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正确认识和把握风险与收益的平衡,防止忽视风险,片面追求收益或者单纯为规避风险而放弃发展机会。

  2014年,公司持续更新和修订了政信、房地产等多种业务的风险准入标准,继续探索建立全面风险评审的标准体系。公司实行全流程、全方位项目风险控制与管理,从尽调、评审、期间管理、清算管理等四大环节入手,实行业务、风险管理、内审三道风险管理防线:

  第一道防线:公司各部门。公司各部门将风险管理理念、手段和程序融入到部门工作流程中,通过制定部门规范,标准化作业流程,建立起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

  第二道防线: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项风险进行组合管理,厘定关键风险指标,落实风险评估与计量,提出风险控制方法和手段,进行事前和事中控制。

  第三道防线:内审稽核部。内审稽核部在公司保持相对独立,负责监督审核公司的运营,通过审计监督活动,排查揭露风险点,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工作和防范风险。

  4.4.1.2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公司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由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评估委员会、风险管理部、内审稽核部和各部门组成。

  公司董事会承担风险控制的最终责任。负责审批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审定公司总体风险水平,监控和评价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公司管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履行董事会的风险管理决策职能。负责拟定公司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对公司经营和业务风险控制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向董事会提交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公司财务情况和合规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落实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及相关事项的整改,就涉及公司风险的重大事项向股东会报告。

  公司高级管理层负责实施经董事会批准的风险管理政策,并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为公司获得较高的资本回报;定期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风险管理情况。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公司风险防范、监控体系,负责公司各项业务风险(包括合规风险)管理日常工作,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各类风险实施有效的事前评估和全过程监控,有效化解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

  内审稽核部负责检查公司内部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查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其分管领导报告。

  公司各部门是公司风险管理的实施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及业务单元在公司风险管理的框架内,根据相应的职责和权限行使风险管理职能,并按照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确保将风险管理覆盖到所有岗位、人员和业务的全过程,同时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进行定期及不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达到风险自我控制的目的。

  4.4.2风险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均运营正常,没有发生风险事项。

  4.4.2.1信用风险状况

  公司信用风险主要表现在信托板块的融资类、准权益性直接投资类业务以及固有板块的贷款类业务上。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全面推行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每季对公司固有资产质量进行五级分类,对信托财产也参照上述办法进行五级分类。出于稳健性原则,按规定提取损失准备金。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注及以下分类资产,本年未提取损失准备金。

  4.4.2.2市场风险状况

  公司以收取固定的受托人管理佣金作为主要盈利来源,故行业费率的变动对公司盈利具有一定影响。公司业务中传统融资类业务占一定的比例,且融资类业务主要执行固定利率,因此利率变动对公司盈利和财务状况直接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开展外币业务,暂不受市场汇率变动影响。

  4.4.2.3操作风险状况

  公司已建立职责分离、相互监督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全员问责制度。项目管理方面,公司根据项目审批阶段设立管理目标,与业务部门划清管理职责,要求业务人员履行过程管理职责,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严格把控。风险管理部评估主办业务人员项目操作的审慎性,包括业务档案是否完整、抵质押手续是否齐备有效、信息披露及收益分配是否按时完成等;通过现场检查,跟踪项目管理目标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公司高管层汇报。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部控制失效或者员工违规、欺诈的行为,未发生误操作、违规操作导致的损失,未发生尽职管理不到位而产生相关风险。

  4.4.2.4其他风险状况

  流动性风险:报告期内,公司非现金资产可正常变现,并且有充裕的现金流,未发生流动性风险。

  合规与法律风险:公司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和发展趋势,自觉理解并遵守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各项监管政策,注重合规与法律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认真履行信托项目的法律合规审查,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合规与法律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整体合规状况良好,未出现因合规和法律问题遭受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事项。

  道德风险:指公司内部人员蓄意违规、违法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声誉风险:指由于公司操作失误、违反有关规定、资产质量下降不能按期兑付、不能向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综合金融服务和管理不善等原因,对公司市场地位和声誉产生的消极和不良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法、违规、违约现象,未出现差错和失误,未发生责任事故,未发生声誉风险等其他风险事项。

  4.4.3风险管理

  公司遵循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性原则,坚持以制度为基础、以流程为依托,充分识别和评估各类风险,将风险管理覆盖到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岗位中。依据风险管理决策流程,根据业务分类实施相应控制措施,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评价”的风险管理机制。

  4.4.3.1信用风险管理

  规范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对不同类别基础资产持续优化完善尽调底稿要求,注重项目可行性分析,把握项目风险。

  严格项目风险审查。在充分调查基础上,严格开展项目的风险评审、合规评审,充分发挥“项目决策委员会”的功能,坚持流程控制和集体审批。

  做好增信、风险转移和分散工作,科学合理控制风险敞口。在落实项目投资回款第一来源的基础上,积极落实第二回款来源,并选择土地房产抵押、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等易于变现或实现的担保增信方式。

  重视持续的跟踪管理。各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内审稽核部门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项目存续期运行管理情况,持续进行风险监控、评估,对信用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应对,并制定风险处置预案以及早化解风险。

  注重建立并积累交易对手数据库,逐步推进风险量化管理,致力于建立一套适合公司实际的信用风险信息系统,通过定性和定量计算的手段全面分析拟投项目的业务风险,实现相应的风险回报,并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完善和更新系统。

  4.4.3.2市场风险管理

  公司组建了专业化的研究和管理团队,明确市场风险的管理机构和管理责任,并通过对货币政策、行业政策、利率政策等的深入分析研究,进行持续的监控。通过产品创新和模式创新,不断拓展多元化的业务领域,充分考虑拟投资项目的筛选、评估、运营、退出中的策略、渠道和措施,实现风险在各维度上的适度分散,以降低各类市场风险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冲击影响。

  4.4.3.3操作风险管理

  公司积极提倡“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通过内控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使每项业务从尽职调查、产品设计、立项、审批、募集、后续管理和终止的全过程,都有章可循,并严格按程序操作。

  公司遵循“政策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管理理念,通过制定并不断完善各类业务的操作细则,将业务操作节点分解到各个部门,落实到各岗位,并制定部门职责和岗位说明书,避免操作风险的产生。

  公司注重作业规范化管理、借助外部中介机构进行管控、进行持续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价、加强档案管理、规范信息披露等,切实履行勤勉尽职的管理义务。

  引导员工遵循良好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培养按制度、规章做事的习惯。通过对员工的制度与规范培训,以及各类操作风险案例教育,强化公司全体员工的操作风险意识。

  4.4.3.4合规与法律风险管理

  公司密切关注国内外金融监管发展趋势,高度重视合规管理工作,将合规管理转化为提升公司内在价值和创造价值的重要手段。合规管理从基于规则限制的“是否合规”,发展为基于风险管理的“如何合规”,提倡不让合规成为风险。

  公司注重合规与法律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的体系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细则、建立OA协同管理平台和信托业务管理系统,通过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的内控方法,确保合规管理要素整合到业务活动过程。

  4.4.3.5其他风险管理

  1. 道德风险管理

  公司建立良好诚信的企业文化,注重维护委托人、受益人的利益,通过制度设计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及纪律要求;同时加强道德文化教育和员工培训,不断提高员工廉洁自律和勤勉尽职的意识;公司以员工为本,强调和谐共赢,不断加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员工的归属感,从而实现对道德风险的防控。

  2. 声誉风险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声誉风险管理,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公司治理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调在合规经营和健康发展的基础上,主动、有效、灵活地管理声誉风险和应对声誉事件,通过加强尽职管理保障公司业务的健康运行,通过机制和制度建设明晰声誉风险监控、管理和应对流程,通过充分信息披露等方式实现与投资者的良性沟通,通过履行社会责任等积极提升公司的品牌价值和社会形象。

  5 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固有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

  ■

  ■

  5.1.2资产负债表

  表 5-1 资产负债表

  ■

  5.1.3利润表

  表 5-2 利润表

  ■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表 5-3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资产资产负债汇总表

  表 5-4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单位:万元

  ■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表 5-5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单位:万元

  ■

  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

  本报告期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存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事项。

  6.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说明

  6.2.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方法

  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6.2.1.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6.2.1.2债权类资产、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全面推进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4〕4号)有关规定,对债权类资产进行五级(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分类,并计提各项减值准备。

  在五级分类中,各类资产逾期时间与分类认定的关系如下:

  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内,一般划分为关注类;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至180天,一般划分为次级类;本金或利息逾期180天至360天,一般划分为可疑类;本金或利息逾期360天以上,一般划分损失类。

  同业债权:逾期,一般划分为次级类;逾期3个月以上,一般划分为可疑类;逾期6个月以上的,一般划分为损失类。交易对手为已撤销或破产的金融机构,其同业债权应至少划分为可疑类。交易对手虽未撤销或破产,但已停止经营、名存实亡,且无财产可执行的,应划分为损失类。

  其他应收款:账龄为3个月之内,一般划分为正常类;账龄为3个月至6个月,一般划分为关注类;账龄为6个月至1年,一般划分为次级类;账龄为1年至2年的,一般划分为可疑类;账龄为2年以上,一般划分为损失类。

  非上市债券:债券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以及未到期3A级企业债,一般应划分为正常类;对已到期3A级企业债、未到期其他企业债,一般应划分为关注类;对已到期其他企业债一般应划分为次级类。

  对抵债资产的分类,以抵债资产的评估价值和变现能力为主要分类依据。能在市场上随时变现,且市场价值或评估价值不低于资产抵债时价值的抵债资产,划分为正常类或关注类;能在市场上随时变现,但市场价值或评估价值低于资产抵债时价值的抵债资产,至少划分为次级类;变现能力较差,或变现时资产减值幅度较大的抵债资产,至少划分为可疑类。

  6.2.2金融资产四分类的范围和标准

  6.2.2.1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6.2.2.2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是指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自担,并收取本金和利息。公司对外提供劳务或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等,以向客户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6.2.2.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1.贷款和应收款项;2.持有至到期投资;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6.2.2.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6.2.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方法

  企业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基金,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企业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2.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方法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6.2.5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方法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6.2.6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

  公司持有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20%(含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持有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20%以下,或虽投资占20%(含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单位,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单位,期中或年末,按应分享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6.2.7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

  6.2.8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6.2.8.1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

  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中,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支出。

  6.2.8.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6.2.8.3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

  对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损益。

  6.2.8.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6.2.9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政策

  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软件。

  6.2.9.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表 6-1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6.2.9.2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无形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对由于被新技术所替代,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或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无形资产,表明可收回金额为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6.2.10 收入确认原则和方法

  6.2.10.1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6.2.10.2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可分为信托报酬和中间业务收入。其中,信托报酬在整个信托存续期间平均分摊确认收入;合理的中间业务收入在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收入:

  (1)合同规定的服务已经提供;

  (2)按合同收款权利已经产生;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6.2.11信托报酬的确认原则和方法

  信托报酬依据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确认,具体方法见6.2.10.2“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6.3或有事项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或有事项。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固有资产经营情况

  6.4.1.1信用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按照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的分类标准,本年度末公司固有资产质量情况是:

  表 6-2 固有资产质量情况

  ■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以类+损失类

  6.4.1.2资产损失准备情况

  本年度根据中国银监会发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按净利润5%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645.64万元。一般风险准备年末余额3,081.86万元。

  6.4.1.3固有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投资情况

  表 63 各类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

  6.4.1.4固有长期股权投资的前三名

  无。

  6.4.1.5固有贷款前三名

  无。

  6.4.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无。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 6-4 公司的收入结构

  ■

  6.4.2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表 6-5 信托资产的管理情况 单位:万元

  ■

  表 6-6 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

  表 6-7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

  6.4.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集合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 6-8 已清算的各类信托项目情况

  ■

  (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 6-9 已清算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

  (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 6-10 已清算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

  6.4.2.2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

  表 6-11 年度新增的信托项目情况

  ■

  6.4.2.3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信托业“一法两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按照信托文件处理相关事务,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

  公司将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不同的信托产品分别开户、分别管理、单独核算。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及时向委托人、受益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信托法》的要求,妥善保管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严格保密。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的信托计划(项目)运行正常,未出现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信托资产损失的情况。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表 6-12 关联交易情况

  ■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

  表 6-13 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情况

  ■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表 6-14 其他关联交易方情况

  ■

  6.5.3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 6-15 固有财产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

  6.5.3.2信托资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 6-16信托财产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

  6.5.3.3固有财产和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情况、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情况

  (1)固有财产和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 6-17固有财产和信托财产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

  (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起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 6-18信托项目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

  6.5.4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无。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本年度实现净利润12,912.83万元。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公司章程》、《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实施指南》及其他相关规定,2014年度实施了以下利润分配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按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91.28万元。

  根据中国银监会发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按净利润5%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645.64万元。

  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万向信托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浙银监复[2014]395号),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3,900.00万元。

  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116.87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 7-1 主要财务指标

  ■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年平均人数采取累计平均法计算,年平均人数=(年初人数+年末人数)/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 特别事项揭示

  8.1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万向信托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及修改章程的批复》,公司原股东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变更为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3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报经浙江银监局核准,李军先生辞任公司董事。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浙江银监局核准,刘鹏先生增补为公司董事。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浙江银监局核准,聘任王永刚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聘任斯伟波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万向信托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注册资本由65,000万元变更为133,900万元,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8.4公司的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无上述处罚情况。

  8.6对银监会提出的整改意见简要说明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浙江银监局非银外资处提出的现场检查意见,公司制订专项整改计划并已完成整改。

  8.7重大事项临时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无重大事项临时报告情况。

  8.8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1.报告期内,在《证券时报》主办的“2014中国信托业峰会暨第七届中国优秀信托公司颁奖典礼”上,荣获中国最具成长性信托公司、年度最具创新信托计划奖项。

  2.报告期内,在《都市快报》主办的2014中国(杭州)金融产品创新大会上, 荣获“最佳信托服务奖”奖项。

  9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万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并提出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14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没有发生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出具的《万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是独立、公正的。

  5.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未发生损害公司、股东、委托人利益的行为。

本版导读:

万向信托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2015-04-30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344版)
   第A002版:综 合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保 险
   第A005版:广 告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公 司
   第A009版:市 场
   第A010版:基 金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行 情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第B181版:信息披露
   第B182版:信息披露
   第B183版:信息披露
   第B184版:信息披露
   第B185版:信息披露
   第B186版:信息披露
   第B187版:信息披露
   第B188版:信息披露
   第B189版:信息披露
   第B190版:信息披露
   第B191版:信息披露
   第B192版:信息披露
   第B193版:信息披露
   第B194版:信息披露
   第B195版:信息披露
   第B196版:信息披露
   第B197版:信息披露
   第B198版:信息披露
   第B199版:信息披露
   第B200版:信息披露
   第B201版:信息披露
   第B202版:信息披露
   第B203版:信息披露
   第B204版:信息披露
   第B205版:信息披露
   第B206版:信息披露
   第B207版:信息披露
   第B208版:信息披露
   第B209版:信息披露
   第B210版:信息披露
   第B211版:信息披露
   第B212版:信息披露
   第B213版:信息披露
   第B214版:信息披露
   第B215版:信息披露
   第B216版:信息披露
   第B217版:信息披露
   第B218版:信息披露
   第B219版:信息披露
   第B220版:信息披露
   第B221版:信息披露
   第B222版:信息披露
   第B223版:信息披露
   第B224版:信息披露
   第B225版:信息披露
   第B226版:信息披露
   第B227版:信息披露
   第B228版:信息披露
   第B229版:信息披露
   第B230版:信息披露
   第B231版:信息披露
   第B232版:信息披露
   第B233版:信息披露
   第B234版:信息披露
   第B235版:信息披露
   第B236版:信息披露
   第B237版:信息披露
   第B238版:信息披露
   第B239版:信息披露
   第B240版:信息披露
   第B241版:信息披露
   第B242版:信息披露
   第B243版:信息披露
   第B244版:信息披露
   第B245版:信息披露
   第B246版:信息披露
   第B247版:信息披露
   第B248版:信息披露
   第B249版:信息披露
   第B250版:信息披露
   第B251版:信息披露
   第B252版:信息披露
   第B253版:信息披露
   第B254版:信息披露
   第B255版:信息披露
   第B256版:信息披露
   第B257版:信息披露
   第B258版:信息披露
   第B259版:信息披露
   第B260版:信息披露
   第B261版:信息披露
   第B262版:信息披露
   第B263版:信息披露
   第B264版:信息披露
   第B265版:信息披露
   第B266版:信息披露
   第B267版:信息披露
   第B268版:信息披露
   第B269版:信息披露
   第B270版:信息披露
   第B271版:信息披露
   第B272版:信息披露
   第B273版:信息披露
   第B274版:信息披露
   第B275版:信息披露
   第B276版:信息披露
   第B277版:信息披露
   第B278版:信息披露
   第B279版:信息披露
   第B280版:信息披露
   第B281版:信息披露
   第B282版:信息披露
   第B283版:信息披露
   第B284版:信息披露
   第B285版:信息披露
   第B286版:信息披露
   第B287版:信息披露
   第B288版:信息披露
   第B289版:信息披露
   第B290版:信息披露
   第B291版:信息披露
   第B292版:信息披露
   第B293版:信息披露
   第B294版:信息披露
   第B295版:信息披露
万向信托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2015-04-30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