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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无发行优先股。 2.4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4年,公司董事会紧密围绕“盘活存量资产、拓展业务范围、推进主业转型、力争扭亏为盈”的战略目标,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62.12万元,净利润512.56万元。 2014年,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已有资产及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方针,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并有效实施。 1、对子公司世峰黄金实行停产,控制费用,保全资产。 2、出售嘉兴中宝股权,降低经营损失。 3、完成对大连创元100%控股,支持并扩大其生产经营,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 4、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优质资产,以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战略转型。 5、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收入 (1)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报告期营业收入为2,162.1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7.26%。主要因素为2014年7月公司被动失去对嘉兴中宝控制权,嘉兴中宝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影响碳纤维预浸料产品收入减少。 (2)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无 (3)订单分析 无 (4)新产品及新服务的影响分析 无 (5)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 (6)其他 无 3 成本 (1)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 (2)主要供应商情况 ■ (3)其他 无 4 费用 ■ 报告期期间费用合计发生额3089.37万元,比上年下降21.65%。其中销售费用下降33.15%,管理费用下降21.56%,财务费用下降14.93%,期间费用减少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变化影响,其次公司通过减员等措施加强费用控制,使管理费用有所下降。 5 研发支出 (1)研发支出情况表 单位:元 ■ (2)情况说明 无 6 现金流 ■ 7 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20.10万元,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因为:1、本报告期未出现大额资产减值,上年因矿权大额减值产生较大影响;2、报告期公司通过减员调整等措施加强费用控制,使可控费用同比下降12%;2、报告期通过处置股权资产等资产重组活动获得投资收益及营业外收入。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2014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收购环球星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95%股权、环球星光品牌推广项目、环球星光美国物流基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15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予以修订补充。 截至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正在进行中。 (3)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4年,公司基本完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定的各项战略及经营计划。 (4)其他 无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化纤行业因合并范围变化营业收入下降59.53%,营业成本下降58.73%,毛利率下降1.87个百分点,盈利下降。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无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万元 ■ 2 公允价值计量资产、主要资产计量属性变化相关情况说明 无 3 其他情况说明 无 (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2014年10月,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拟募集资金收购环球星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95%股权。环球星光拥有较强的品牌优势、设计优势、供应链管理优势、专业化管理团队优势、应收账款管理优势、销售渠道优势、生产管理优势,如收购成功,上述优势将转化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 同时,公司将支持并扩大子公司大连创元生产经营,组建核心管理及技术团队,加大研发投入,扩大生产规模,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及核心竞争力。 (五)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4、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一、塑料建材行业行业 公司子公司大连创元主要研发及生产产品为:PVC发泡(环保)室内门、PVC发泡装饰型材、PVC发泡装饰及家具用板材等,属于塑料建材行业。 硬质PVC发泡制品具有重量轻、强度高、防水防潮、隔热保温、阻燃性能好、无需油漆、可循环利用等优良特性,节能环保效果显著,目前国内外的用量增长很快,是继塑料管材和塑料异型材之后,需求巨大的新型塑料建材之一。特别是近几年我国对节能减排产品的大力引导,加之PVC发泡技术的快速发展,近三年PVC发泡制品增速都在20%以上,2014年我国PVC发泡制品总产量超过了60万吨,其中出口约占20%。 同传统建材——木材制品相比,PVC发泡制品除具备木材相近的密度和外观(通过热转印)、可采用常规木工方式二次加工等特性外,该产品还具备木制品不具备的优点:防水、无需油漆、阻燃、可循环使用等。随着人们的环保意识提高及国家对环保产品的推广,该产品将在很多领域替代木材,从而减少森林砍伐。 同普通塑料建材相比,PVC发泡制品具有重量轻、成本低的优势,并且还具有木材的质感,在塑料装饰产品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二、服装行业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装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我国成为世界服装的生产、消费、进出口大国,服装品牌也随之发展壮大。我国服装行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我国服装行业目前已经呈现出整合、调整和提升的趋势,进入更加复杂的经营竞争格局,已进入产业、品牌、商务、文化、社会以及资源价值、商业规则和社会责任的系统复合经营的深度竞争时代。公司本次收购的环球星光拥有较强的研发设计能力供应链管理优势。如收购成功,公司将运用自身资本平台优势加速环球星光进一步扩张整合,将资本与渠道相链接,深度挖掘现有供应链的价值,将其打造为上市公司的盈利增长点和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发展战略 积极推进主业转型,大力支持子公司大连创元的新产品开发及业务拓展,盘活存量资产,拓展业务范围,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经营计划 2015年,公司的核心经营方针为:以推进主业转型核心,以稳定并扩大现有业务为重点,努力提升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 2014年10月,公司发布《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编号:临-2014-083),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收购环球星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95%股权、环球星光品牌推广项目、环球星光美国物流基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目前,标的公司的评估审计工作已经完成。鉴于公司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符合相关发行规定,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结论后,将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提交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审议。公司将积极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在年内完成非公开发行项目。 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同时将稳打稳做好现有业务,按部就班扩大生产规模。 1、经营目标 2015年,公司的核心经营目标是:现有业务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保底销售2000万元以上,年度税前净利润亏损额控制在2400万元以内。另外,假设非公开发行项目在年内顺利完成,公司预计年度销售收入4亿元以上,预计税前净利润1600万元。 2、经营策略 (1)市场策略 2015年,公司现有经营业务主要在子公司大连创元。鉴于收购完成时间较短,目前厂房建设尚未完工,企业生产场地为租赁大连经济开发区厂房,主要产品为PVC发泡(环保)室内门、PVC发泡装饰型材、PVC发泡装饰及家具用板材等。大连创元2014年销售收入760万元,2015年计划实现销售2000万元以上,增长率163%,同时,公司将扩大贸易业务发展规模,开拓市场,发展客户。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以市场为导向,以营销为重点开展经营和管理活动。制订相关政策,鼓励全体员工参与营销工作。 2)、整合各项资源,在2015年采取一切措施开展贸易业务,集中精力做好海外客户和国内经销商的开发、签约工作。 (2)产品策略 2015年,公司的整体产品策略是“务实”,即:在确保原有产品市场销售规模和公司实际开发能力的基础上,围绕市场需求,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和归属点,以适销对路为原则,降低单套产品利润,提升总体销量,实现利润总量最大化。公司将采取下列措施: 1)、保持老产品市场规模,力争拓展门板销售市场,将销量提高15%以上,适当开发新品种,向现代产品过渡。 2)、有序推进新产品业务: (1)实心板产品:加强研发,争取5月底推出。实心板产品为家装市场新产品,主要替代强化版,市场需求巨大,具有较大市场发展潜力。该产品是公司2015年主打新产品,市场开发实行“整合资源、全新导入、销量为先、保本经营,全力推进”的策略,以行业中低等价位推广产品。 (2)装饰线条产品:实行“全新导入、量力扩展、同步推进”的策略,以行业中等价位推广产品。 3)、公司将敦促大连创元应根据上述策略和业务实际需求,制订产品的开发、采购和品质保证的相应计划,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确保产品开发结构和生产结构的调整到位。 3、实现目标的保障措施 (1)生产资源保障 1)、公司新增投资300-400万元,增加生产设备,确保产品生产2000万元以上和各项营销策略的实现。 2)、生产部门作为营销的坚强后盾,围绕市场要求按照一线部门的产品策略规划和实际定单需求,组织设计开发、物料采购、产品生产和品质控制等各项生产管理活动。 3)、按时交付合格产品。生产部门订立适宜的品质目标,采取适宜的控制措施,以适宜的品质成本,为经营一线准时提供合格产品。 4)、生产部门以降低材料采购成本为突破口,以提升生产速度、提升单位时间产量、采用计件计酬方式为基本点,带动人工成本、能耗成本等在内的各项产品成本的降低,使主营业务的材料成本控制计划以内。 (2)人力资源保障 1)、加快人才引进:以2015年人力配置计划为基础,加快新增人员中的关键职位的引进和流失人力的补充,确保一、二线用人需求;建立人员淘汰和人才储备机制和计划。 2)、加强教育训练:建立培训体系,以素质培训为核心,对公司员工和加盟商进行系统的培训,提升员工和合作伙伴的职业和经营素质。 3)、建立合理的分配体系:建立起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公平性、对员工具有激励性的、包括员工薪资、福利、红利在内的分配体系;并在施行中不断地加以检讨和完善。 4)、建立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按照“有计划、分步骤、可量化、可持续”的原则,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以目标管理为基础,建立起工作绩效管理体系,按照分级管理、分层考核的原则,对公司经营团队实施考核,以确保计划的切实落实。 (3)综合管理保障 1)、由人力资源部门主导,集合内外资源,自2015年4月1日起,公司推展“建构管理体系,增强公司体质”活动,用6个月时间,以“理顺脉络、提升效率”为目标,注重先进性与实战性、阶段性与前瞻性的有机结合,建立起包括营销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品质管理、经济管理等在内的顺畅的、高效的管理体系。 2)、按照分权管理的原则,由经营团队成员负责,大力推进管理团队建设、骨干队伍建设、经营目标落实检讨等工作。 (4)财务控制保障 1)、逐步规范费用审批:财务部门在费用流向的合理性等方面加强监测,以便形成权责对等机制。 2)、主导成本降低活动:在设定成本降低目标的基础上,财务人员必须更多地“走出去”,直接参与或组织各类专项活动,协助、指导相关部门降低成本。 3)、健全财务监测体系:财务部门必须积极参与“建构管理体系,增强管理体质”活动,理顺、健全财务监测体系,重点关注物流活动背后的财务信息流。 (四)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根据公司2015年经营计划和非公开发行计划,预计投资总额280,138.77万元,具体如下: 1)、收购环球星光的95%股权及配套投资。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发行费用)不超过281,038.7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7,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约274,038.77万元)将用于以下项目(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排序): 单位:万元 ■ 2)、子公司大连创元新产品开发及在建工程投资约32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2800万元,新生产线投资400万元。 3)、收购世峰黄金20%股权2900万元。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无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一)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释:本公司2012年3月本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大连创元新材料有限公司,出资1,498.29万元,所占股份48%。2014年11月为保护本公司原有投资,推动大连创元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发展,本公司的子公司大元盛世收购大连创元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余52%股权,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大连创元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本期因新设增加的子公司:2014年1月,本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大元盛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900万元,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管理咨询、实业投资、企业管理。 2、2014年6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在上海自贸区及香港设立全资子,分别为上海烨歆贸易有限公司与申润(香港)有限公司。 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出售嘉兴中宝41%股权,嘉兴中宝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4.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 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予以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5)第04001号)。现对强调事项段情况说明如下: 强调事项段原文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1)大元股份公司2014年8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对其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大元股份公司的稽查尚未结案。(2)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大元股份公司累计亏损17,812.87万元;子公司托里县世峰黄金有限公司未能恢复生产,采矿权因涉诉被冻结,其名下采矿权证已经过期,目前正在办理延续中。本年度出售原子公司嘉兴中宝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后,存在2015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风险。虽然大元股份公司管理层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不确定性。以上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强调事项段情况说明: 1、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正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2、公司积极认真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尚未新的进展。 3、2014年,公司子公司托里县世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峰黄金”)实行停产。因资金短缺等原因,其名下采矿权到期后未及时办理延期手续。目前,世峰黄金已递交相关矿权延续资料,托里县国土资源局已受理,相关延期手续正在办理中。 4、为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避免触发退市条款,公司将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项目,努力实现主业转型。严格执行经营方针,落实既定改善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扩大生产规模,开发海外客户,采取积极营销策略,做大做强子公司大连创元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建材业务,努力提升可持续经营能力。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2014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 说明的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5)第04001号),监事会对董事会作出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1、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正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我们对该审计报告无异议。 2、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3、监事会要求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积极落实改善措施,有效化解风险,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15-027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15年4月29日在上海市中山西路1600号A座11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现场出席的董事6人,董事戚时明先生因出差未能现场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罗俊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曹丹先生因出差未能现场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陈惠岗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罗俊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5)第04001号),本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200,992.34元,可供投资者(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8,128,728.06元。 由于可供投资者(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因此公司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九、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15-029。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以及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十一、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15-030。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15-028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15年4月29日在上海市中山西路1600号A座11层召开。公司监事林钧先生、卜峰平先生及童向阳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反馈意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发表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5)第04001号),本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200,992.34元,可供投资者(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8,128,728.06元。 由于可供投资者(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因此公司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4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4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意见》。 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以及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监事会发表独立审核意见如下: 1、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八、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有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是否符合规定程序、重大决策程序是否合法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对董事会贯彻实施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完善,基本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制约又相互衔接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未发现存在误导、虚假或者重大隐瞒的信息。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重点审查了月、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和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的会议资料,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表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三公原则和关联交易协议执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议和披露,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发现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15-029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2015年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65万元人民币(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在发出《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2、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4年年度审计单位,审计期间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圆满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3、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4、我们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0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2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600号宏汇国际广场A座1106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2日 至2015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第1-7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5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第8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4年10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加持单位证明。异地股东可使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21日(星期四)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600号宏汇国际广场A座1106室)。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联系人:童向阳,电话:021-64698668。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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