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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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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30版)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8日

  至2015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和七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议案3、5、6、7、8。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所有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人、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介绍信)。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11号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5-034

  转债代码:110019 转债简称:恒丰转债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对相关关联方未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2015年4月28日召开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徐祥、李迎春、关兴江、潘泉利、李劲松等五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关联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市场价格协议协商确定的,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实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于渤、杨育红、姜占菊

  (二)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和执行情况

  1、2014全年日常关联采购、接受劳务的基本情况

  ■

  2、预计2014全年日常关联销售、提供劳务的基本情况

  ■

  (三)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日常经营情况,对2015 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预计2015全年日常关联采购、接受劳务的基本情况

  ■

  2、预计2015全年日常关联销售、提供劳务的基本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13,500,000元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11号

  法定代表人:徐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授权经营管理资产;经营管理造纸用水、电、汽;维修厂房、设备;运输;造纸技术改造工程

  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

  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

  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并根

  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部份商品按协议价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本公司进行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5-035

  转债代码:110019 转债简称:恒丰转债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额发生相应变化,现对《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5-036

  转债代码:110019 转债简称:恒丰转债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存放符合公司规定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承诺进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52号文《关于核准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2年3月2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面值总额4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股面值100.00元人民币,共450万张。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57.0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242.94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3月30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审国际验字【2012】01020065验证报告所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注:按此计算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应为542.56万元,专户存款实际余额为542.56万元,无差异。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本公司保荐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文化宫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市第二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该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文化宫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市第二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活期存款的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述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共计542.5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一致。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的明细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12年5月10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实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自资金划出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截止2012年11月9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2013年1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实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为7,142.22万元,截止2014年1月16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7,142.22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2014年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实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为7,000万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未发生变更募集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相关内容与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相符。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在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月20日出具的《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中,保荐机构声明对本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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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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