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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5-051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4月30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以现场参会与通讯方式相结合召开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9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文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相应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发行价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甘肃省敦煌市能源局签订敦煌首航节能光热发电二
期2*50MW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在该项目可研完成后,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可研进展情况确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股东大会通知适时另行公告。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水资源技术开发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 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5-052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商谈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事项,鉴于相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0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在此期间与甘肃省敦煌市能源局协商签订了《敦煌首航节能光热发电二期2*50MW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详见《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文件。
鉴于公司本次商谈投资框架协议事项已经确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4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5-053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甘肃省敦煌市能源局签订
敦煌首航节能光热发电二期
2*50MW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1、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甘肃省敦煌市能源局(以下简称"能源局"或"甲方")于2015年4月30日签订《敦煌首航节能光热发电二期2*50MW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该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甘肃省敦煌市能源
局签订敦煌首航节能光热发电二期2*50MW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该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该项目投资框架协议还需在可研完成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投资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乙方计划在敦煌市辖区内投资建设光热发电二期2*50MW项目,初步估计总投资额约30亿元人民币,计划投资金额最终以可研报告确定的金额为准。计划2015年底前取得项目建设的必备手续。2016年动工,2017年底前建成投产。
2、根据乙方项目需求,甲方在其光电产业园区内提供项目建设用地约一万亩,土地位于乙方一期工程厂址及星光大道南侧,750千伏输电网西侧,乙方按国家土地政策规定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
3、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资源状况,优惠政策等有关资料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取得项目路条、协助办理项目备案、核准、电网接入、消防、土地使用、环评、安评等手续工作;负责为乙方协调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服务,保证项目建设施工和完工后的正常用水、用电;在乙方建设及投产经营期间,实行单位包挂服务。
4、乙方在敦煌投资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及省、市相关优惠政策;项目建设规划设计须服从敦煌市总体建设规划,建设方案需报敦煌市住建局、规划局、发改局、能源局备案或批准;乙方必须按照"就地注册、就地纳税、优先就地吸纳劳动力、优先就地融资、优先使用当地产品"的原则,促进合作共赢;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和安全"三同时"原则建设,确保企业"三废"达标排放,做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乙方承诺在生产经营期间,守法经营,安全生产,照章纳税,接受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实施合作内容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尽快安排进行本项目的可研,并尽快取得其股东大会的授权批准。
6、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详细或补充协议明确。
三、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光热发电在我国属于朝阳产业,是我国清洁能源产业的有利补充,由于该协议项目自带储热功能,在发电过程中可保证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发电,年发电小时数可达到5000小时以上,电力输出平稳,未来有望成为继核电之后又一可成为代替火电的新能源产业。
该项目为公司继甘肃敦煌亚洲第一个10WM熔盐塔式光热发电项目(带15小时储热)实施后的二期光热发电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未来光热业务发展起到积极的影响。进一步确立公司在光热发电领域的先发优势,有利于后续光热发电项目订单的获取。
四、风险提示
1、该协议为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上述各内容尚需进一步商议确定,根据本框架协议下一步工作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积极进行立项、可研和审批等工作。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目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如遇国家、甘肃省有关政策调整变化或项目实施条件变化,项目实施计划在双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也将调整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甘肃省敦煌市能源局签订的《敦煌首航节能光热发电二期2*50MW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5-054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成立水资源技术开发
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1、为开展水处理、水资源相关业务,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节能"),拟在福建省厦门市成立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名称待定,以工商行政部门最终认定的名称为准。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水资源技术开发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名称:首航节能水资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部门最终认定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
3、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
4、经营范围:水资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节水、节能、制冷、光能利用设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电站设备、海水淡化设备及元件、光能利用设备及元件、阀门;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5、出资方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5000万元;
6、注册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三、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近年来,公司大力进行热法海水淡化的研发和市场推广工作,但由于国家未出台海水淡化的补贴或其他优惠政策,导致该行业发展缓慢。由于技术相通,公司决定将热法海水淡化技术扩展用于污水处理行业,以及工业零排放等领域。在厦门成立该公司,有利于公司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有利于公司拓展南方的水处理市场。
2、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目前正通过多种经营模式使水处理业务尽快有所突破。成立该公司,取得当地政府支持并争取地方水处理业务订单,是公司发展水处理业务的一种新探索模式,如果成功可以复制推广。
3、其他: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黄卿乐先生具体办理该公司筹备事项。包括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购买、租用合适的办公场所或购买土地使用权自建办公场所等前期工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5-055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相应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
之发行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根据公司《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预案披露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相应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发行价和发行数量的议案》,该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相应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发行价和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14年实现利润可供分配部分的20%及2014年12月31日的现有总股本266,700,000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0元(含税),共计42,672,000.00元。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现有总股本266,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10股转增15股,合计转增股本400,05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666,750,000股。
公司2015年4月23日发布《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提示"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 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月30日"。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5年4月30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14年9月2日、2014年9月17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议案。根据该等议案,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如下:
1、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25,200,000股(含本数)。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63,298,106股(含本数)。
2、发行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为31.85元/股。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调整为12.68元/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它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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