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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15026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绵阳市九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2015-05-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九洲”或“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收到绵阳市九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九华投资”)《关于绵阳市九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购买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九华投资于2015年4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购买公司股票1,05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1%,其中上市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九华投资购买公司股票107,742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股票情况 九华投资是由公司控股股东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洲集团”)部分董事、高管、骨干及公司部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与九洲集团视为一致行动人。 九华投资于2015年4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购买公司股票1,05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1%,平均价格为27.81元/股。其中,上市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资委托九华投资企业账户购买公司股票107,742股,具体情况:
本次增持前,九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929,557股;九洲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43,453,644股,本次增持后,九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983,757股,九洲集团持有公司股份仍为243,453,644股,合计252,437,4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36%,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购买股票的目的 九华投资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做出上述购买公司股票决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委托形式增持,有利于公司管理团队稳定和公司业务持续发展。 三、增持计划 无。自本次增持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九华投资不再增持公司股票。 四、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九洲集团及九华投资承诺在此次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的四川九洲股票,并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违规买卖。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九华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管理。 五、其他 九华投资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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