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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15-036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为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16日上午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确认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26日上午开市起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由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核查程序较复杂,公司2015年4月24日申请了延期复牌,并披露了《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及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4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截止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并将按要求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事项进展。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15-037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9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2014年度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目前,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330000000015807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为人民币壹亿柒仟零柒拾玖万肆仟零肆拾肆元; 变更后为人民币壹亿柒仟捌佰叁拾叁万壹仟零肆拾肆元。 其他工商登记事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5-22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15 年4 月 29 日召开三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选举刘松琪先生、张琼女士、沈宏达女士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上述3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5月1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松琪: 男,1955年出生,本科学历,政工师。曾任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等职。 现任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琼: 女,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总经理。 沈宏达: 女,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内控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642 股票简称:申能股份 编号:临2015-008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申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成立上海申能滩涂风电 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告 2015年4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就共同推进横沙东滩和南汇东滩等区域风能资源开发利用达成合作框架协议。为贯彻本框架协议精神,同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与上海市滩涂造地有限公司("滩涂造地公司")签订《上海申能滩涂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同》,双方在上海市崇明县合资设立上海申能滩涂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投资建设横沙东滩等风电项目,横沙东滩一期拟开发装机规模为7万千瓦。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新能源公司认缴出资78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0%,滩涂造地公司认缴出资52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0%。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太阳能利用及其他新能源、电力项目开发、投资、建设,企业管理,风电场配套设备设施工程的施工、安装检修、租赁,风电场配套设备、建筑材料销售,电力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力业务(发电类)。(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上述合资合同的签署将进一步壮大公司新能源产业规模,优化公司电源结构,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投资属于总经理决策范围。 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4日 报备文件: 1、《上海申能滩涂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同》; 2、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和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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