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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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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15-035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芜湖鑫晟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晟电工")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额度为10,800万元,截止公告日,公司为鑫晟电工提供担保额度为50,000万元,实际使用额度32,800万元(含鑫晟电工此次使用的担保额度10,800万元)。

  ●本次是否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120,0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60,000万元),实际使用额度75,420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实际使用担保额度37,8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于2015 年4月29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鑫晟电工向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10,800万元整,期限自2015年4月29日至2016年4月28日。

  截止公告日,公司为鑫晟电工提供担保额度为50,000万元,实际使用额度32,800万元(含鑫晟电工此次使用的担保额度10,800万元)。

  上述担保事宜已经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鑫晟电工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芜湖鑫晟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叁亿元整

  3、经营范围:铜基合金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制品、电工用铜线坯及各

  类束绞线、汽车用低压电线及各类电线电缆、辐照加工、电缆附件、电缆用材料、电力电器、电工器材及其它新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经营)。

  4、法定代表人:张晓光

  5、注册地址: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 1031 室

  6、财务状况(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15年3月31日,鑫晟电工总资产78,128.68万元,负债54,642.05万元,净资产23,486.6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94%;2015年一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76,024.02万元,营业利润-1,193.47万元,净利润-1,156.78万元。

  (二)鑫晟电工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100%。

  三、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2015年4月29日至2016年4月28日;担保金额:10,8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鑫晟电工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事项并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后,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全权授权董事长签署银行融资担保合同,其签署的银行融资担保合同与上述董事会形成的决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董事会不再对此银行融资担保形成单独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继续为全资子公司-芜湖鑫晟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公司该项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120,0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60,000万元),实际使用额度75,420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实际使用担保额度37,800万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资料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鑫晟电工 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3、鑫科材料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4日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5-028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筹划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及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有关股东筹划协议转让本公司股份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23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并于2015年3月24日发布了《关于股东拟筹划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3月 24日继续停牌。

  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筹划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于2015年4月4日、2015年4月13日及2015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筹划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并于2015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筹划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及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延期复牌公告》。

  股东协议转让事项方案仍在商讨过程中,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处于方案论证阶段。

  因协议转让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禾盛新材,股票代码:002290)将继续停牌,直至本次股东协议转让事项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确定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刊登公告后复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东筹划协议转让股份及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银润投资 公告编号:2015-023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

  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银润投资,证券代码:000526)自2015年2月9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已于2015年2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司2015-001号);于2015年2月14日、2月28日、3月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司2015-002号、003号、004号公告);于2015年3月14日、3月21日、3月28日、4月4日、4月13日、4月21日、4月2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2015-005号、006号、007号、008号、009号、012号、016号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正与各方一起积极推进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纽约交易所上市公司XUEDA EDUCATION GROUP(NYSE:XUE)(以下简称"学大教育")的相关各项工作。

  鉴于公司将继续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且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5年5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99 证券简称:九华旅游 公告编号:临2015-013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用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7)。

  一、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概况

  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支行签订《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业务协议编号为5510000238,主要内容如下:

  (一)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H0000119

  (二)币种:人民币

  (三)金额:4500万元

  (四)起息日:2015年4月29日

  (五)到期日:2015年10月26日(存款存续期内,公司与招商银行均无权提前终止本存款)

  (六)期限:180天

  (七)利率:保底利率2.55%(年化);浮动利率范围0%-1.05%(年化)

  (八)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结构性存款进行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银行结构性存款购买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支行签订的《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31 证券简称:德尔家居 公告编号:2015-46

  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德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尔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2014年10月28日,德尔集团将其所持本公司41,4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12.76%)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0月2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10月28日,质押手续已2014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2014年11月11日,德尔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限售期已满上市流通,由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成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15年4月28日,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德尔集团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41,400,000股变更为82,800,000股。

  2015年4月29日,德尔集团将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82,8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2.75%)于近日全部解除质押。

  截至本公告日,德尔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56,831,04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4.95%;德尔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为218,8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3.69%,占德尔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1.32%。

  特此公告!

  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31 证券简称:德尔家居 公告编号:2015-47

  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9日-2015年4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下午15:00-4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盛泽西环路499号德尔广场3号楼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汝继勇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股份数量180,280,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244%,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0,275,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2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人,代表股份数量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已终止募投项目"四川德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2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280,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华鹏、纪勇健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15-012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网电价调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748号) (“通知”)。经国务院批准,根据电力体制改革的相关精神和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决定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

  根据通知内容,本公司主要服务区燃煤发电机组的上网电价下调情况如下:

  

  

  

  

  

  

  

  

  

  

  

  

  

  

  

  

  

  

  

  

  

  

  

  

  

  

  

  

  

  

  

  

  

  

  

  

  

  

  

  

  

  

  

  

  

  

地区/跨地区送电下调幅度(单位:分/千瓦时(含税))
山东省2.02
河北省3.20
河南省1.94
四川省1.50
浙江省1.27
广东省2.85
宁夏回族自治区0.80
宁东送山东2.02
安徽省2.15
皖电东送2.15

  

  以上电价调整自2015年4月20日起执行。此次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调整后,本公司下属燃煤发电机组容量加权平均上网电价将下调约人民币1.99分/千瓦时(含税)。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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