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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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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87 股票简称:金叶珠宝 公告编号:2015-25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2015年4月29日、4月30日、5月4日,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叶珠宝,证券代码:000587)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2015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查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除前述事项(即第二项第四条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式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披露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说明,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2014年度报告已于2015年4月2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公司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033,252.77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42.36万元。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15年4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201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5,694.36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09.0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四)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编号:2015-025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仲裁和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仲裁基本情况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称"嘉兴石化")与Grupo Petrotemex,S.A. de C.V.(以下称"GPT")及Chemtex International Inc.(康泰斯国际)于2011年8月31日签署《年产120 万吨TA(对苯二甲酸)工厂特许使用权许可、技术诀窍、工程设计和服务合同》(合同号JXPC-P2P-001)及《合同修正案一号》(以下合称"IPTA许可协议")。根据IPTA许可协议的规定,GPT向嘉兴石化提供用于建设、运行、维护及维修一座年运行时间8000小时、年产120万吨对苯二甲酸的工厂(以下称"PTA二期项目")的技术文件,嘉兴石化向GPT支付特许使用权许可费。

  由于PTA二期项目等待国家相关部门核准的期间较长,考虑到实际情况,嘉兴石化终止与GPT和康泰斯国际的上述合同。合同终止后,由于国内外PTA市场发生变化,公司将对PTA二期项目工艺进行调整,以便PTA二期项目更加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

  就GPT为PTA二期项目已提供的工作及服务所对应的费用,嘉兴石化和GPT经过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GPT于2013年10月3日向新加坡国际商会国际仲裁庭(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提交仲裁,因该仲裁事项所涉金额未能达到公司净资产值的10%,故公司作为一般诉讼事项,在2014年4月18日披露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的财务报告附注之"或有事项"进行了公告。近日,嘉兴石化与GPT已就该仲裁事项正式达成和解,并签署了《Settlement Agreement(和解协议)》。

  二、和解主要内容

  1、嘉兴石化同意自和解协议签订日起七日内向GPT支付 347.5万美元。

  2、在嘉兴石化支付上述款项后,除保密条款等款项外,IPTA许可协议及相关文件应当视为终止,GPT不再主张其他权利,仲裁中的争议完全并最终解决。

  3、GPT 应当收到嘉兴石化支付的上述款项后的2个工作日内采取措施申请停止仲裁。

  4、双方将自行承担其费用、支出和与本次仲裁以及和解协议的谈判、准备、签署和履行相关的其他费用,双方均不向另一方要求补偿上述该等费用。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仲裁和解会对本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影响约为2150万元。

  四、公司涉及信息披露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Settlement Agreement(和解协议)》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5日

  证券代码:600832 股票简称:东方明珠 编号:临2015-031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视通")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明珠"或"本公司")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已于2015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并于2015年4月30日在上述报纸和网站上刊登了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提示性公告。本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29日,申报日为2015年4月30日。

  现将本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申报结果公告如下:

  在上述现金选择权申报日,没有异议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

  本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

  同时根据《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百视通子公司上海文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广科技")持有东方明珠223,854股股份,本次百视通拟购买的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世影业")持有东方明珠27,418股股份,为避免换股吸收合并后百视通与其子公司形成交叉循环持股的情况,文广科技和尚世影业已事先出具承诺,自愿行使现金选择权,将所持东方明珠股份转让给现金选择权提供方。

  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直至完成终止上市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5日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亮股份;证券代码:002203)于 2015年4月27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重大事项仍在筹划当中,且该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发布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1),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19日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发布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0日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1个月;并于2015年4月27日发布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公司已与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签订框架性协议,拟收购其不低于51%股权并不排除100%收购。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与相关各方就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开展有关的磋商协调工作,并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推进各项工作。因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南航空、海航B股 编号:临2015-034号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受让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文汇报》于2014年12月1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受让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临2014-077):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发控股")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95,238,094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89%)转让给本公司控股股东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航空")。

  2015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受让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临2015-004):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转让海南航空股份的批复》,同意海发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95,238,094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89%)转让给本公司控股股东大新华航空。

  2015年3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受让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临2015-010):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豁免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34号)文件,核准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因协议转让而增持公司595,238,094股股份,导致合计控制公司4,244,113,982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4.8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同日,公司披露了《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2015年4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受让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临2015-023),公司目前正在推进办理股权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前,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29.95%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将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34.84%的股权,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转让过户手续仍在办理之中,尚未完成。公司将根据控股股东股份登记过户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闽福发A 公告编号:2015-026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6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燕京华侨大学资产权益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签署《关于购置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原燕京华侨大学的资产权益及相关事宜之价款支付及人员安置协议》,双方协商一致确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人民币3.20亿元购置公司在原燕京华侨大学的全部资产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19日披露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该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收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支付的第三期款项人民币9,000万元。截至2015年4月30日,公司已累计收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支付的转让款人民币21,500万元。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4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0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股票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避免因此引起公司股价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4月27日(周一)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

  截至本公告日,经核实,该重大事项为拟对外购买资产事宜,目前仍处于进一步商讨过程中,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与相关各方就上述重大事项进行了讨论,并积极推进相关方案的形成。

  为此,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5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后复牌并披露有关结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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