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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5-029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数量为325,5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15年5月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00号文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8,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每股9.3元,并于2012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26,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34,667万股。 其中本次限售股发行前数量为21,700万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2012年8月29日召开的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以发行后总股本34,667万股为基数,以2012年本年度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总股本变更为52000.5万股,上述方案已于2012年10月实施完毕。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公积金转增后的变动情况如下: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元先生承诺:自明星电缆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明星电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明星电缆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明星电缆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的明星电缆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明星电缆股份。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股东李广元在承诺期间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明星电缆限售股份持有人李广元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明星电缆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保荐机构对明星电缆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数量为325,5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15年5月8日;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五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聘沈楠先生担任 交银施罗德主题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因工作需要,经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领导办公会审议通过,增聘沈楠先生担任交银施罗德主题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本公告日起,交银施罗德主题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李永兴先生和沈楠先生共同管理。上述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0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斯股份,证券代码:002494)已于 2015 年 4月 20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详见 201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 截至本公告日,该重大事项仍未确定,为防止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斯股份,证券代码:002494)于 2015 年5月5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并公告后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媒体披露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4日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并且按照同一基金管理公司对管理的不同基金持有同一证券的估值政策、程序及相关方法应当一致的原则,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5年5月4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直至其恢复交易。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估值结果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如下:
上述估值政策和有关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及各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05日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8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龙泉股份,股票代码:002671)将于2015年5月5日开市起复牌。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龙泉股份,证券代码:002671)已于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21日、2015年4月27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9)、《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 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事项涉及的各项准备工作。由于各方未能就所筹划事项达成一致,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事项的筹划。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5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公司董事会对因本次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四日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15-020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209,股票简称:达意隆)自2015年5月5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发布相关公告后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5日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编号:第2015-016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4年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来,我国证券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综合考虑目前的宏观环境、行业变化等因素,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重新论证。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5日起停牌。 公司承诺: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钟管工业区升华大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兼总经理沈德堂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姚云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股票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徐峰、阮曼曼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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