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972 证券简称:新中基 公告编号:2015-033号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2015-05-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公司自查,公司年报部分内容未完全依照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披露,年报内容和格式不够准确和完整,特此就相关内容做以更正,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原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 更正前为: 审 计 报 告 瑞华审字[2015]第16020026号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基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1、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新中基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3、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中基公司201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孟昭峰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宁轲 二箹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更正后为: 审 计 报 告 瑞华审字【2015】16020026号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基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1、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新中基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3、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新中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中辰番茄制品有限公司2014年度通过债务豁免计入损益34,242万元,导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加22,600万元。我们执行了询问、走访、检查相关文件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但是我们仍然无法判断是否存在其他对该笔交易的影响因素。 4、保留意见 我们认为,除"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段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新中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中基公司201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宁轲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孟昭峰 二箹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时予以更新。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阅读上的不便,本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4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