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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1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8日上午9:00--10:3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15年4月30日对外披露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规定,公司决定通过网络方式召开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2014年度经营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15年5月8日上午9:00--10:30 2、召开地点: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201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李亚良先生,副总裁辛赵升先生,董事会秘书邢龙先生,财务副总监党荣毅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15年5月7日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本公司提出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于2015年5月8日上午9:00--10:30登陆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公司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丁辰、杨洪波 电话/传真:0451-53666028 电子邮箱:dfjt@orientgroup.com.cn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五日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5月4日,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投资")通知,因新筑投资如期归还借款,新筑投资分别于2015年4月29日、2015年4月30日将其质押给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公司股份700万股、716.4305万股解除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4年8月29日,新筑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16.4305万股质押给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内容详见2014年9月2日巨潮资讯网上的第2014-052号公告)。本次解除质押的1,416.4305万股已办理完毕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新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7,825.2305万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6,408.8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16.43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2%;本次解除质押股份1,416.43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占新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7.95%;新筑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中仍有15,942万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24.70%,占新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89.44%。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四日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15-019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网上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1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规定,公司决定通过网络平台交流方式举行"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让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和利润分配等情况。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形式 1、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6:30 2、召开形式为:网络互动,公司高管将通过网络平台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15年5月7日16:00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15年5月8日15:00-16:3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上证网上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朱霞 张淑慧 电 话:028-85126085 传 真:028-85126084 邮 箱:srbcdsh@163.com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5日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5-025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于2015年4月25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 目前,公司正与相关各方积极开展工作,具体方案尚在沟通洽谈中,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5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公告并复牌。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公司债券(证券简称:12华西债、证券代码:112127)不停牌。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四日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5-019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8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5月7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和股本变动情况 1、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和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00号)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明珠”或“公司”)于2012年4月向包括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在内的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50万股,发行价格为8.11元/股,该部分股份于2012年5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至34,015.48万股。 第一次解除2012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是在2013年5月7日,内容详见刊登在2013年5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沧州明珠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3-014号。 此次是第二次解除2012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和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5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11月向包括控股股东东塑集团在内的7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64.4064万股,发行价格为14.38元,该部分股份于2014年12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至36,379.8864万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为36,379.8864万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8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5月7日。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的履行承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参与沧州明珠(股票代码:002108)2012年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并在此申请,在上述期间内将股份锁定。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5月7日。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8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1名,为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没有被股权质押或冻结。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就沧州明珠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沧州明珠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其在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齐鲁证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5日 证券代码:600565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编号:临2015-043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12,780,413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5月1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流通股。 (二)核准情况 2014年4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20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 本公司向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非公开发行股份873,659,413 股购买其持有的重庆同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原地产”)75%股权、重庆国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深圳市鑫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鑫润”)51%股权以及南方东银重庆品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向江苏华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西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223,907,462股购买其持有的同原地产25%股权;向江苏华西同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同诚”)非公开发行股份88,872,951股购买其持有的深圳鑫润49%股权。 (三)标的资产过户及股份登记情况 截止2014年4月30日,标的公司均已完成所有股权过户手续,并于2014年5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变更证明》,确认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已完成变更登记。 (四)限售流通股锁定期安排 东银控股认购公司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该部分新增股份预计可上市交易的时间为2017年5月9日;华西集团、华西同诚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其公司名下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转让,该部分新增股份预计可上市交易的时间为2015年5月9日,因遇法定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15年5月11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成功向六家特定对象即重庆骏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439,422,158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该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4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股份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发行后股本变动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华西集团及华西同诚承诺:认购的迪马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华西集团及华西同诚名下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转让,华西集团及华西同诚严格履行了承诺内容,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12,780,413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5月11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六、其它 (一)该次限售股解禁对象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二)公司不存在对该次限售股解禁对象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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