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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5-046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概述 2011年11月28日,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上述会议后,公司将有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申请材料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011年12月20 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无异议,并予以备案。 2012年2月7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12年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为2012年2月8日。 2012年2月29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九九JLC1,期权代码:037578。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40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366万份,预留34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91名,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90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55元。 2012年7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谌志鹏离职及公司实施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形,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期权总数由400万份调整为397.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66万份调整为363.5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91人调整为90人,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55元调整为13.50元。 2013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进行调整以及第一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鉴于原激励对象王晓军、樊桂华已离职,分别取消二人已获授的股票期权5万份、1.5万份,并对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调整;由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即获授期权总量(357万份)的20%计71.4万份由公司注销;由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已超过规定的授予期限,将不再确定并授予激励对象。本次应合计注销已授予的股票期权77.9万份,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90人调整为88人,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85.6万份,预留的34万份股票期权将不再确定并授予激励对象。 2013年6月14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已获授期权以及已辞职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合计注销股票期权80.4万份,剩余数量为285.6万份。 2013年8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上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对首次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数量由285.6万份调整为428.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50元调整为8.97元。 2014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由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即获授期权总量的30%共计160.65万份由公司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相应调整为267.75万份。 2014年5月14日,公司通过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已获授期权注销事宜,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60.65万份,剩余数量为267.75万份。 2014年8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首次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8.97元调整为8.95元。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期权注销情况 2015年3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由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没有达到,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即获授期权总量的50%共计267.75万份将由公司注销。 近日,公司向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2015年5月4日,经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根据其出具的《注销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和《注销证券结果报表》显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获授期权已注销。 至此,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期权已全部完成注销手续,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终止。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5-034 债券代码:122080 债券简称:11康美债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5月3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恒集团"或"乙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下称"协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合作共赢"的原则和目标,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共同就双方在中医药原材料供应链管理服务、产品渠道服务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 一、合作方主要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拥有制药、保健食品等多元产业、现代化、跨行业、集团化发展的民营控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252),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广西十佳企业、百强企业。近年来乙方专注于制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创新发展,抓住西部大开发以及广西北部湾经济开发区建设和东盟自由贸易区开放带来的历史性机遇,致力于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构筑了以中药制造业为核心主导产业,保健食品为新增长产业,辅以其他业务的发展格局。乙方拥有全国最大的中药现代科技生产基地,以及位于全国前列的产品资源优势,有11大类中药剂型217个品种,拥有药品注册证310个,国家发明专利产品11个,全国独家生产品种21个,收载于《中国药典》品种99个,国家中药保护品种5个,在心脑血管、跌打、妇科、保健等多个领域都有自己原研产品和核心竞争优势。 二、协议主要合作内容 1、原材料供应链管理服务 甲方作为国内最大规模、行业领先的中药材供应服务商,基于中医药全产业链布局,拥有充足的中药材原料资源以及B2B交易、中药材大宗现货交易平台、中药材贸易增值金融服务等业务渠道,在中药材供应链服务管理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产业优势;乙方为降低中药材原料采购成本,解决中药材质量的不稳定、价格大幅波动等问题,使原料供应更有保障,保证中药产品利润的相对稳定。乙方认同甲方在中药材供应服务方面的龙头地位和影响力,根据双方各自业务需求和优势,一致同意在保证中药材的质量、按乙方要求保障供应、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前提下,由甲方作为乙方的主要原材料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具体合作内容由双方另行签署专项服务协议进行约定。 2、产品渠道服务 乙方在心脑血管、跌打、妇科、保健等多个领域都有自己原研产品,公司主打产品注射用血栓通、妇炎净胶囊、中华跌打丸、结石通片等国内医疗用药市场享有很好的市场声誉。甲方与全国范围2000多家医疗机构以及15万多家连锁药店建立了深度业务合作关系,在传统的医院药房和连锁药房以及新兴的网络医药服务等方面有着完善的销售网络。甲方建立了网络医院、掌上医院、智慧药房、健康管家、医药支付和医疗保险等全方位智慧医疗健康服务平台,形成以康美移动医疗、医药电商商城、医药B2B,B2C,大健康互联网平台、网络医院、掌上药房(含智慧药房)、健康管家、健康保险、自营/托管医院、托管/药房、合作医疗机构等渠道,实现了医药产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渠道的互联网医药电商平台覆盖。乙方为进一步促进产品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和渠道覆盖率,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双方一致同意共同对乙方口服药产品和保健食品销售终端渠道进行整合。乙方生产的口服药产品及保健食品的空白市场或空白渠道由甲方通过其营销渠道负责销售,全面覆盖甲方包括互联网电商平台在内的药品终端销售渠道,甲方拥有乙方注射用血栓通产品在部分省市地区空白市场的代理权。乙方的产品委托甲方在其智慧药房等线上网络新渠道进行销售;待国家明确互联网销售处方药权限后,甲方优先取得其相应代理权。具体事项由双方另外签署相应的协议进行详细约定。终端开拓、任务量保证、市场秩序保证等事项以详细协议约定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在大数据平台以及中医药全产业链布局的基础上,通过整合优势资源,对外提供针对性的供应链管理及互联网应用合作方案,从而可以增强公司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提升本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及公司发展战略。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战略性、意向性约定。本协议所涉及的合作内容需另行签订具体的业务合作合同,在后续相关合同签订落实前,不会对本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次协议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备查文件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 2015-026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的成都爱依斯凯华燃机发电有限公司转让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2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拟解散成都爱依斯凯华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告2012-010),成都爱依斯凯华公司在准备上述事项过程中拟转让机器设备和备品备件类资产,将于2015年5月5日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发布产权交易公告进行公开挂牌转让,其中披露的基本信息如下: 1、转让标的:成都爱依斯凯华燃机发电有限公司FT8燃机机组及备品备件类资产。 2、挂牌价格:23,251,475.93元。 3、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4、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5、保证金设定: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交纳金额设定为697万元 。 6、挂牌公告期:自挂牌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7、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网络竞价(多次报价)交易方式。 详细信息请见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www.cbex.com.cn)公告。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4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9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612)自 2015年4月27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刊登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 鉴于目前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仍在筹备中,尚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5月5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直至公司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后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5日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建投能源”股票 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建投能源"(股票代码000600)发布的停牌公告,该股票自 2015年04月13日起停牌。依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经与相关基金托管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于2015年05月04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建投能源"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该股票复牌交易并且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05月05日 股票代码:600666 股票简称:西南药业 编号:临2015-040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注入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左洪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612号)。2015年4月24日,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8)。截至目前,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完成注入资产的过户及相关工商备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资产的过户情况 (一) 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注入资产为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2015年4月21日,奥瑞德更名为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变更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奥瑞德100%的股权,奥瑞德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38号) (二) 验资情况 2015年4月22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次交易的资产交割及过户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15]000230号)。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止2015年4月22日,奥瑞德有限已收到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宾县市监)登记企变字[2015]第32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二、后续事项 (一)相关交易各方尚需继续办理置出资产的交付、变更登记、过户等资产转移手续; (二)本公司尚需办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新股的股份登记和申请上市手续; (三)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尚需办理向左洪波转让所持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四)本公司尚需办理配套融资事宜,但配套融资最终成功实施与否并不影响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股份转让的实施; (五)本公司尚需办理因本次交易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订等登记或备案手续; (六)交易各方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及各项承诺。 三、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注入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置出资产的交付、变更登记、过户等资产转移手续正在办理中。上市公司尚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的登记事宜;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新增股份上市事宜;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事项的变更登记/备案手续;西南药业尚需办理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事宜。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出具日,无迹象表明上述后续事项办理存在实质性障碍和重大风险。" (二)法律顾问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本次交易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及授权,《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股份转让协议》等相关重组协议中约定的协议生效条件均已满足,已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 2、本次交易涉及的注入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西南药业已合法持有奥瑞德100%的股权。 3、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 四、 备查文件 1、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验资报告》; 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资产交割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5日 关于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 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在此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以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其他暂停申购、转换入业务的基金详见相关公告)。 2、本基金恢复正常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15年5月5日起,对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高于5万元的申购业务及作为转入方的基金转换业务进行限制;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请金额高于5万元的,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暂停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高于5万元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申请金额高于5万元的,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3、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业务、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 4、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11-9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赎回款划付时间的公告 为了提高基金份额持有人资金使用效率,缩短“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81009,以下简称“本基金”)赎回款划付时间。经与托管行以及各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协商一致,自2015年05月05日起,针对投资者提出的关于本基金赎回申请,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调整赎回款划付时间,即: 基金份额持有人于T日提出赎回申请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T+2日(原为T+3日)将赎回款划拨给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具体到账时间视不同销售机构划款效率不同而有所差异。 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网站:www.icbccs.com.cn 3、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销售文件。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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