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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直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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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直销
网上交易开展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决定在直销网上交易开展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购费率优惠活动时间:
发行认购期。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开立有博时直销交易账户、且通过博时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博时快e通(网址为trade.bosera.com),移动版交易系统(网址为m.bosera.com),手机交易系统(网址为wap.bosera.com)及电话交易系统等交易的个人投资者。
三、适用基金范围
| 基金代码 | 基金名称 |
| 001236 | 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001237 | 博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四、适用业务范围
通过博时直销网上交易(包含赎回转认购、现金宝即充即用和汇款)办理的新发基金募集认购业务。
五、关于优惠费率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认购上述适用基金,其认购费率实行优惠如下:
| 认购方式 | 认购优惠费率 |
| 网上交易汇款认购 | 0折 |
| 赎回转认购 | 1折 |
| 即充即用认购 | 1折 |
| 农行支付 | 4折 |
| 中行支付 | |
| 工行支付 | |
| 建行支付 | |
| 招行支付 | |
| 兴业银行支付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支付 | |
| 民生银行支付 | |
| 中信银行支付 | |
| 广发银行支付 | |
| 中国光大银行支付 | |
| 平安银行支付 | |
| 华夏银行支付 | |
| 上海银行支付 | |
| 天天盈支付 | |
| 支付宝支付 | |
| 交行支付 | 6折 |
使用网上银行支付认购优惠费率为适用基金最新公告中披露的原认购费率乘以相应折扣(即实收费率=原费率×折扣系数),按此标准计算的优惠费率如果低于或等于0.6%,则按0.6%执行;原费率低于0.6%的,则执行该基金原费率。
六、本公告有关基金直销平台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开通网上交易业务详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指南》,投资者也可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5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浦发银行
暂不代销博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公告
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的通知,自2015年5月5日发行首日起,浦发银行暂不代理销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博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1237),具体代理销售时间届时将另行公告。
有关详情请咨询浦发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28,访问浦发银行网站:http://www.spdb.com.cn。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5日
关于博时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5年5月5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中信银行代理博时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516)的销售业务。
有关详情请咨询中信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58,访问中信银行网站http://bank.ecitic.com;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5日
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I类场外份额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
| 基金简称 | 博时黄金ETF | |
| 基金主代码 | 159937 |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8月13日 |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5年4月30日 |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5年度第15次分红 |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博时黄金ETF I类场外份额 |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0930 | |
|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 2.4055 |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194,033.02 |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人民币元/10份基金份额) | 0.0010 | |
注:本基金I类场外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010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权益登记日 | 2015年5月7日 |
| 除息日 | 2015年5月7日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I类场外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基准为2015年5月7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于2015年5月8日登记到投资者对应的交易账户中。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投资者通过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网站前置的博时基金网上直销自助式前台销售的博时黄金ETF的I类场外份额的分红方式均为红利再投。
(2)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5日
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基金简称 | 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100 | |
| 基金主代码 | 001242 |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5年5月4日 |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告依据 | 《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100A | 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100I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1242 | 001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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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5]393号 |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2015年4月27日 至2015年4月29日止 | |||
| 验资机构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5年5月4日 |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96,759 | |||
| 份额级别 | 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100A | 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100I | 合计 |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 3,512,721,902.42 | 561,794,677.75 | 4,074,516,580.17 |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 398,380.59 | 54,051.59 | 452,432.18 | |
| 募集份额 (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3,512,721,902.42 | 561,794,677.75 | 4,074,516,580.17 |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398,380.59 | 54,051.59 | 452,432.18 | |
| 合计 | 3,513,120,283.01 | 561,848,729.34 | 4,074,969,012.35 |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 0.00 | 0.00 | 0.00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 | 0.00% | 0.00%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 | -- |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913,714.41 | 71,896.31 | 985,610.72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224% | 0.0018% | 0.0242% |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5年5月4日 | |||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至50万份;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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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 2015-05-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