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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3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1: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朗脉股份") 被担保人名称2:上海朗脉新化工技术有限公司(朗脉股份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朗脉新化工") 被担保人名称3:常州朗脉洁净技术有限公司(朗脉股份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朗脉") 2、担保数量:向被担保人提供金额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5、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对外担保概述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朗脉股份,及朗脉股份之全资子公司朗脉新化工及常州朗脉提供金额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按照《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法[2005]120号)之规定,本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朗脉股份 企业名称: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310112000930509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伟 成立时间:2009年10月29日 注册资本:9,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集心路168号7号楼5层 经营范围:从事洁净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装(除专控),建筑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环保、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电力、通信、机电安装、电子建设工程施工,工程项目管理,管道配件、环保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状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朗脉股份总资产29,143.39万元,总负债13,314.41万元,所有者权益15,828.98万元,营业收入38,569,84万元,利润总额5,112.58万元,净利润4,420.1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5.69%。 2、朗脉新化工 企业名称:上海朗脉新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号:310112000918362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伟 成立时间:2009年9月7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集心路168号7号楼301室 经营范围:从事化工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装修装饰材料、管道配件、环保设备、仪器仪表、不锈钢制品、阀门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经营状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朗脉新化工总资产13,076.28万元,总负债7,969.29万元,所有者权益5,106.99万元,营业收入15,598.33万元,利润总额2,869.00万元,净利润2,135.4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94%。 3、常州朗脉 企业名称:常州朗脉洁净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号:32048300032216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伟 成立时间:2011年11月8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长扬路11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从事洁净技术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洁净设备制造;机电设备安装;装修装饰材料、管道配件、环保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经营状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常州朗脉总资产14,822.04万元,总负债4,686.78万元,所有者权益10,135.26万元,营业收入5,480.94万元,利润总额651.20万元,净利润563.1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1.62%。 三、担保的具体情概况 1、为朗脉股份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申请20,000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两年,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担保协议。 2、剩余部分公司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根据实际需要为被担保人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公司将后续协议签署情况及时披露为担保人提供担保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全资子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向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且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出于该公司的经营所需,公司能够实际掌握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资金管理,公司能够较好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合计新增不超过(含)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金额占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17.53%,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5.4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人民币,加上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朗脉股份、朗脉新化工及常州朗脉新增不超过(含)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24.54%,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7.62%,且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0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事项的 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2015年5月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述信息。 事后,经与认购方核查,发现原公告《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的公告》(2015-046)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部分表述有误,现予以修正如下: 一、修正前 "最近三年主要业务的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如下:九泰基金成立于2014年7月,目前基金管理规模超过300亿元(包括3.2亿美元)。" …… 二、修正后 "九泰基金由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是为数不多的PE投资管理机构发起设立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3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九泰基金引入私募合伙人创业文化和经营理念,培育企业内生发展动力,优先发展公募基金业务,创新拓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坚持"持有人利益优先"和"风控第一"原则,致力于发展成为国内具备核心竞争力的现代财富管理机构。" …… 公司因上述更正给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15临-011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钱江摩托,股票代码:000913)自2015 年 5月5日上午9:30开市起停牌,待上述重大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5日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15临-012 关于子公司电动汽车控制器项目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期,本公司控股58.33%的子公司浙江格雷博智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雷博公司"),研发的电动汽车控制器通过了东风电动汽车的测试,取得了东风牌纯电动厢式运输车的配套资质,但目前未签订相关供货合同。格雷博公司将继续努力开发电动汽车控制器等高端电子产品,开拓产品市场。本公司将持续支持格雷博公司发展各项业务,并将以创新驱动为理念,积极构建与企业现阶段发展相匹配的新管理模式,逐步发展高端电子、电气和电机等新能源产业以及其它产业,不断推进转型升级,努力提升核心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5日 证券代码:000550 证券简称: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2015—021 200550 江铃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产、销快讯 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4月产、销快讯数据如下:
关于销量大幅变动的说明: JMC品牌卡车2015年前四个月累计销量40,817,同比增长30.45%,主要是由于产品竞争力加强,导致本公司JMC品牌卡车销量上涨。 JMC品牌皮卡本月销量4,511,同比下降34.15%,主要是由于国内皮卡市场需求下降。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5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5-02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 2015 年4 月 1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披露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北宜化董事会召集。本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以现场会议召开公司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并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7日下午14点30分。 (五)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6楼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4日 (七)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年5月7日下午14点30分。 2、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5年5月6日下午15:00-2015年5月7日下午15:00。 3、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5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八)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4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均已在公司指定媒体刊载,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一)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二)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三)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七)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4月15日公司披露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等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 2015年5月4日交易结束后至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的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606室或股东大会现场。 4、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422”。 2.投票简称:“宜化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宜化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宜化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 1.00 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 2.00 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以此类推。100元代表所有需要表决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激活五分钟就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 : //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606室 邮政编码:100070 电 话:010-63704082 传 真:010-63704177 电子信箱:qw5649@vip.sina.com 联 系 人:张中美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四日 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本股东单位)出席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1、具有全权表决权; 2、仅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议案的表决权; 3、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表决权。 (部分议案表决权必须另外单独说明,并附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5-02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 中期票据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了201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批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不超过10亿元的中期票据。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110号)。交易商协会2015年第17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在注册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做好公司中期票据的发行、兑付及信息披露工作。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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