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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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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8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德力股份,股票代码:002571)于2015年5月4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4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5-050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股东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冠实业")解除质押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5年4月29日,皇冠实业将其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13,5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皇冠实业所持本公司股份的18.99%,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57%)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此前皇冠实业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9日披露的《公司股权质押公告》(临2014-003)、2014年7月19日披露的《公司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临2014-047)、2014年11月26日披露的《公司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临2014-079)。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皇冠实业持有本公司71,073,761股股份(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24%;其中处于质押状态56,621,000股,占皇冠实业所持本公司股份的79.67%,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57%。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及之前已披露的股权质押相关情况外,本公司未获悉其他股东持有或控制本公司5%以上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006 股票简称:东风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5-020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市场传闻核实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5月4日多家网络媒体刊登《东风一汽酝酿合并 概念股大涨》的报道,报道称:"消息面上,就在'五一'小长假的第一天,汽车圈内传出一则重磅消息,'现任吉林省委副书记、一汽集团前任董事长竺延风将接替徐平出任东风汽车董事长,而东风汽车公司董事长徐平则将前往长春,任职一汽集团董事长。'在中国汽车工业近三十年发展中,这是绝无仅有的事情,而多方面渠道又证明了这则信息的真实性。"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给广大投资者造成损失,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5日起停牌。待上述事项核实并刊登公告后复牌。

  公司正在就上述报道的真实性向相关关联方进行书面核实。目前,相关核实工作尚在进行中。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5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临2015-020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0918号)。具体内容如下:"我会依法对你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5日

  证券代码:000024、200024 证券简称:招商地产、招商局B

  公告编号:【CMPD】2015-032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披露了《重大无先例事项停牌公告》,因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无先例事项,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因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228 股票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15-020号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7,398,000股新股。本次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4,986,118.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49,999,985.18元,扣除发行费用19,67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30,329,985.1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5年4月10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210543号验资报告 。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招商银行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三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甲方为公司,乙方为招商银行,丙方为广发证券,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若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胡涛先生、朱保力先生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2016年12月31日)后失效。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五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0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公告涉及到的公司财务数据测算等前瞻性描述,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4年11月19日公告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预计不超过97,150万元,其中预计补充流动资金约20,000万元。为便于投资者了解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方向,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需求量测算过程及必要性补充公告如下:

  1、本次非公开发行补充流动资金测算过程

  (1)预测假设及参数确定依据

  假设:公司2015年资金运营效率与2014年持平;2015年销售收入增长率为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增长率。则新增流动资金需求量测算公式如下:

  新增流动资金需求量=新增营业收入*单位营业收入所需流动资金

  新增营业收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年增长率

  单位营业收入所需流动资金=流动资金/营业收入

  流动资金=应收账款余额+预付账款余额+存货余额-应付账款余额-预付账款余额

  (2)计算过程

  

  

  

  

  

  

  

  

  

  

  

  

  

  

  

  

  

  

  

  

  

  

  

  

  

  

  

  

  

  

  

  

  

  

  

  

  

  

  

  

  

  

  

  

  

  

  

  

  

  

  

  

  

  

  

  

  

  

  

  

  

  

  

  

  

  

  

项目公式金额
应收账款余额(万元)A29,532.03
预付账款余额(万元)B1,779.87
存货余额(万元)C34,917.50
应付账款余额(万元)D23,570.86
预收账款余额(万元)E2,898.56
流动资金(万元)F=A+B+C-D-E39,759.98
2014年营业收入(万元)G247,924.12
单位营业收入所需流动资金H=F/G0.1604
2012年营业收入(万元)I91,276.89
营业收入年增长率64.81%
2015年新增营业收入(万元)K=G*J160,679.62
新增流动资金需求量(万元)L=K*H25,768.44

  

  经测算,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长,需要的流动资金增加量为25,768.44万元,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的资产和经营规模相匹配,未超过资金的实际需要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

  2、本次非公开发行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说明

  (1)公司业务规模扩张需要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涤纶工业丝及其上下游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受益于市场供需关系转暖、公司产能扩张和营销力度加大等多重因素,公司销售收入由2012年的91,276.89万元,增长至2014年的247,924.12万元,报告期内收入增长率为64.81%,呈快速增长态势。

  随着公司“年产20万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项目”二期在2015年实施,预计公司业务规模将继续扩大,需要的流动资金相应增加,适度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业务的顺利扩张。

  (2)公司资产负债率偏高、财务负担较重,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资金压力

  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偏高,财务负担较重。截至2014年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07,498.60万元,银行借款余额总计为93,068.92万元,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0.92、0.64、56.10%。2014年度公司利息支出为7,087.46万元,其中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为6,249.88万元。

  公司“年产20万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项目”二期正在建设,尚需增加资金占用,使用募集资金适度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减少利息支出。

  综上所述,公司利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具有较强的必要性。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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