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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5-028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5年5月4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5年5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56,6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22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2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7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56,65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313,300,000股。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5月1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588 | 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 | 08*****621 | 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12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4,650,000 | 2.23% | 5,860,000 | 8,790,000 | 14,650,000 | 29,300,000 | 2.23%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4,650,000 | 2.23% | 5,860,000 | 8,790,000 | 14,650,000 | 29,300,000 | 2.23%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4,650,000 | 2.23% | 5,860,000 | 8,790,000 | 14,650,000 | 29,300,000 | 2.23%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642,000,000 | 97.77% | 256,800,000 | 385,200,000 | 642,000,000 | 1,284,000,000 | 97.77%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42,000,000 | 97.77% | 256,800,000 | 385,200,000 | 642,000,000 | 1,284,000,000 | 97.77% | ||
三、股份总数 | 656,650,000 | 100% | 262,660,000 | 393,990,000 | 656,650,000 | 1,313,300,000 | 100%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313,300,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4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7楼
咨询联系人:何娜
咨询电话:0755-26609999-1078、0755-86708116
传真:0755-26498899
九、备查文件
1、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认公司2014年年度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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