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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公告编号:L201505060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30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1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以盈余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6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
【a注1: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注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送红股及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相关规定,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以及将资本公积(除“股本溢价”外)、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均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11,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527,5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5年5月1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989 | 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 |
2 | 01*****194 | 胡佳佳 |
3 | 00*****180 | 林海舟 |
4 | 01*****183 | 刘 毅 |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12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增减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送红股 | 资本公积 转增 | 盈余公积 转增 | 股份数量 (股) | 比例 | |
一、限售流通股 | 6,000,000 | 0.59% | 3,000,000 | 5,400,000 | 600,000 | 15,000,000 | 0.59% |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 - | 0.00% | - | - | - | - | 0.00% |
高管锁定股 | 6,000,000 | 0.59% | 3,000,000 | 5,400,000 | 600,000 | 15,000,000 | 0.59%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1,005,000,000 | 99.41% | 502,500,000 | 904,500,000 | 100,500,000 | 2,512,500,000 | 99.41% |
三、总股本 | 1,011,000,000 | 100.00% | 505,500,000 | 909,900,000 | 101,100,000 | 2,527,500,000 | 100.00%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527,500,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06元。
八、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
咨询联系人:庄涛
咨询电话:021-68183939
传真电话:021-68183939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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