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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5-3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和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国农资")通知: 1、2014年6月12日,宁国农资将其持有的10,000,0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因公司于2015年3月2日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上述被质押的股份数由10,000,000股变更为20,000,000股。 2015年4月27日,宁国农资质押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的上述20,000,000股股份解除质押,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8%,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17日披露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25)和2015年2月13日披露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5-23)。 2、宁国农资为增加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其持有的7,500,0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质押期限自2015年4月27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日为止。宁国农资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宁国农资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250,4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30%,其中质押的股份数为16,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5-038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达威,股票代码:002626)已于2015年4月7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4月8日、2015年4月14日和2015年4月21日发布了2015-030号《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和2015-032号、2015-033号《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年4月28日公司发布了2015-035号《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的公告》,确认该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拟募集资金用于海外并购项目等。 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正在积极组织中介机构进行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鉴于该重大事项目前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6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5个交易日。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5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已于2015年3月30日发布了《恒宝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3日、2015年4月14日、2015年4月21日、2015年4月28日发布了《恒宝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止目前,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鉴于该事项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6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复牌。公司预计不迟于2015年5月15日开市起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774 股票简称:汉商集团 编号:2015-010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5月5日接到本公司股东卓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尔控股")《关于将汉商集团股票质押解除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股份质押情况 卓尔控股于2015年2月4日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4,087,2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53%)全部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并进行融资(详见本公司2015-001号公告)。 二、本次股份解押情况 2015年5月4日,卓尔控股将上述质押股票中的5,000,000股解除质押,并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质押解除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卓尔控股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合计29,087,2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66%。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27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浙江万马集团特种电子电缆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该两项发明专利的取得有利于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巩固并增强公司在绿色环保新材料及线缆领域的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5-019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遵守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 三、备查文件 山东鲁能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五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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