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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30版)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法定代表人:姚建华

  电话:8621 2212 2888

  传真:8621 6288 1889

  联系人: 王国蓓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黄小熠

  四、基金的名称

  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维持资产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率。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具体如下:

  1.现金;

  2.通知存款;

  3.短期融资券;

  4.1 年以内(含1 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5.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

  6.期限在1 年以内(含1 年)的债券回购;

  7.期限在1 年以内(含1 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下简称“央行票据”);

  8.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资产支持证券;

  9.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对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各类投资品种的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特征,在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人创造稳定的收益。同时,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研究,结合对货币市场利率变动的预期,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

  1.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整体资产配置策略主要体现在:1)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央行货币政策、短期资金市场状况等因素对短期利率走势进行综合判断;2)根据前述判断形成的利率预期动态调整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1)利率预期分析

  通过对通货膨胀率、GDP增长率、货币供应量、国际利率水平、汇率、政策取向等跟踪分析,形成对基本面的宏观研判。同时,结合微观层面研究,主要考察指标包括: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主流机构投资者的短期投资倾向、债券供给、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资金互动等,合理预期货币市场利率曲线动态变化,据此决定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2)动态调整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结合利率预期分析,合理运用量化模型,动态确定并控制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在120天以内,以规避较长期限债券的利率风险。当市场利率看涨时,适度缩短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即减持剩余期限较长投资品种增持剩余期限较短品种,降低组合整体净值损失风险;当市场看跌时,则相对延长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增持较长剩余期限的投资品种,获取超额收益。

  2.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指组合在各类短期金融工具如央行票据、国债、金融债、企业短期融资券以及现金等投资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作为现金管理工具,货币市场基金类属配置策略主要实现两个目标:一是通过类属配置满足基金流动性需求,二是通过类属配置获得投资收益。从流动性的角度来说,基金管理人需对市场资金面、基金申购赎回金额的变化进行动态分析,以确定本基金的流动性目标。在此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在高流动性资产和相对流动性较低资产之间寻找平衡,以满足组合的日常流动性需求;从收益性角度来说,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分析各类属的相对收益、利差变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来确定类属配置比例,寻找具有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能给组合带来相对较高回报的类属;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给组合带来相对较低回报的类属,借以取得较高的总回报。

  3.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层面,本基金将首先安全性角度出发,优先选择央票、短期国债等高信用等级的债券品种以回避信用违约风险。对于外部信用评级的等级较高(符合法规规定的级别)的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信用类债券,本基金也可以进行配置。除考虑安全性因素外,在具体的券种选择上,基金管理人将在正确拟合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找出收益率出现明显偏高的券种,并客观分析收益率出现偏离的原因。若出现因市场原因所导致的收益率高于公允水平,则该券种价格出现低估,本基金将对此类低估品种进行重点关注。此外,鉴于收益率曲线可以判断出定价偏高或偏低的期限段,从而指导相对价值投资,这也可以帮助基金管理人选择投资于定价低估的短期债券品种。

  4.现金流管理策略

  本基金作为现金管理工具,必须具备较高的流动性。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季节性资金流动情况和日历效应等因素,对投资组合的现金比例进行结构化管理。基金管理人将在遵循流动性优先的原则下,综合平衡基金资产在流动性资产和收益性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通过现金留存、持有高流动性券种、正向回购、降低组合久期等方式提高基金资产整体的流动性,也可采用持续滚动投资方法,将回购或债券的到期日进行均衡等量配置,以满足日常的基金资产变现需求。

  5.套利策略

  由于市场环境差异、交易市场分割、市场参与者差异,以及资金供求失衡导致的中短期利率异常差异,使得债券现券市场上存在着套利机会。本基金通过分析货币市场变动趋势、各市场和品种之间的风险收益差异,把握无风险套利机会,包括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出现的跨市场套利机会、在充分论证套利可行性的基础上的跨期限套利等。无风险套利主要包括银行间市场、交易所

  市场的跨市场套利和同一交易市场中不同品种的跨品种套利。基金管理人将在保证基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适当参与市场的套利,捕捉和把握无风险套利机会,进行跨市场、跨品种操作,以期获得安全的超额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流动性、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月16日复核了本招募更新的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的财务数据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将动态确定并控制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在120天以内,以规避较长期限债券的利率风险。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

  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持有的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4) 其他资产构成

  ■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

  (一)A级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B级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二)A级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

  注:本基金建仓期自2011年3月23日至2011年9月22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4)除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为0%。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原《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相应日期。

  2、 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的“主要人员情况”部分,更新了相关成员的内容。

  3、 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的有关信息。

  4、 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对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5、 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财务数据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

  6、 在“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该节的内容,数据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

  7、 在“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披露了自2014年9月24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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