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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系列) 2015-05-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4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保荐协议、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其他相关协议、各种公告等); 2、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的反馈意见; 3、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国证监会核准意见及市场情况,适当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并负责具体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适当调整并确定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以及其他与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 4、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市场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结果以及项目实施进展,对募集资金拟投入额进行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完成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8、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法律顾问、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并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事宜; 9、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具体事宜; 10、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且该等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9834号《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前述《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董事会将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并授权董事长组织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向境外项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规,需对《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拟建设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项目总投资10,995.02万美元。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年产14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拟实施年产14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88,590.29万元。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冷修技改项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拟实施年产36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冷修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104,829.46万元。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集股东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内容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5)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审议《关于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8)审议《关于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年产14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议案》; (9)审议《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冷修技改项目的议案》。 具体会议安排公司将另行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5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5-039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前公司名称为“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玻纤”,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次资金募集情况 经公司2011年第三届董事会第47次会议及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979号)核准,本公司以19.03元/股的价格向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石集团”)、Pearl Success International Limited(珍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成国际”)、Surest Finance Limited(索瑞斯特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瑞斯特”)分别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227,582股、34,652,469股、58,279,153股、25,201,796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合计49%股权,合计发行154,361,000股,总计金额2,937,489,830.00元。 截至2011年7月31日,公司已收到中国建材、振石集团、珍成国际及索瑞斯特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54,361,000.00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1,753,000.00元。2011年8月2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出具了天职京QJ[2011]1973号《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该等出资予以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及其使用是以发行股份购买中国建材、振石集团、珍成国际及索瑞斯特合计持有的巨石集团49%股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的运行情况说明 (一)标的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系向中国建材、振石集团、珍成国际及索瑞斯特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4,361,000股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巨石集团49%股权,巨石集团49%股权已于2011年7月29日过户至本公司名下。 (二)巨石集团账面价值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巨石集团的运行情况 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巨石集团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仍为玻纤产品的生产销售。目前,巨石集团的资产状况良好、经营稳定,显示出较强的盈利能力,是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 (四)巨石集团的效益贡献情况 巨石集团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公司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及其审核、进展与完成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五、结论 本公司已按募集资金规定用途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 1.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5日 附件1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5年5月5日) 编制单位: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5年5月5日) 编制单位: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5-040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 拉丝生产线项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 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埃及公司”)建设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 ● 投资金额 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0,995.02万美元。 ● 投资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预计于2016年开工建设,建设期约一年。 ● 预计投资收益 预计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均销售收入29,424.00万元人民币,年利润总额14,462.65万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 ● 该项目可能面临海外投资环境和玻纤市场波动的风险。 ● 该项目还需获得中国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埃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巨石”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埃及公司拟在埃及苏伊士西北湾经济区三号地块(即巨石埃及公司现有地块内)实施建设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的议案》。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项目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巨石埃及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注册资本12,7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曹国荣;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工程塑料及制品、玻璃纤维的化工原料、玻璃纤维设备及配件的生产、销售。 巨石埃及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187,999.69万元,负债总额148,724.94万元,净资产39,274.75万元,资产负债率79.11%。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巨石埃及公司一期年产8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已于2014年投产,生产线目前整体运行稳定,效益显著。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布局国际化、市场全球化”的战略规划,同时优化巨石埃及公司产品结构,拟在巨石埃及公司现有厂区内启动建设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 (二)项目概况 巨石埃及公司拟在埃及苏伊士西北湾经济区三号地块(即巨石埃及公司现有地块内)建设一条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完成后,计划年生产高性能玻纤产品4万吨。 (三)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项目预计于2016年开工建设,建设期约一年。 四、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安排 建设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0,995.02万美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及银行贷款)。 (二)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海外产能规模,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巨石埃及公司的产品供应能力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效益,加快实现公司布局国际化的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实施后,预计正常年份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29,424.00万元人民币,年利润总额14,462.65万元人民币。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海外投资的环境和法律风险 由于意识形态、价值取向、政治制度、法律体系等存在差异,海外投资和境外业务开展过程中将面临风险。 (二)玻纤市场风险 项目可能面临玻纤市场需求、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及供给等波动的风险,从而影响项目的盈利能力。 (三)该项目还需获得中国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埃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 公司针对上述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加强海外风险防控体系和制度建设,加强对当地市场的调研和分析,强化经营管理,提高盈利能力。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5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5-041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年产14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 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成都”)年产14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以下简称“巨石成都年产14万吨技改项目”) ● 投资金额 巨石成都年产14万吨技改项目总投资88,590.29万元。 ● 投资项目建设期限 巨石成都年产14万吨技改项目计划于2015年开工建设,建设期2年,根据市场情况分阶段实施。 ● 预计投资收益 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63,000.00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15,973.14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 ● 该项目可能面临玻纤市场波动的风险。 ● 该项目还需获得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巨石”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年产14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成都拟对现有年产4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和年产5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改造完成后,年产4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产能将提升至5万吨,年产5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产能将提升至9万吨。 本次项目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年产14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项目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巨石成都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注册资本88,990.0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文超;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巨石成都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282,754.2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70,129.9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12,624.26万元人民币,2014年净利润6,114.9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60.17%。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成都为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西部地区及周边国家的市场占有率,通过结构调整实现转型升级,提高产品附加值,拟对现有年产4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和年产5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 2、项目概况 巨石成都拟对现有年产4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和年产5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完成后,两条生产线设计年生产能力合计为14万吨,产品全部为直接无捻粗纱。 项目总投资88,590.29万元,将通过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解决。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巨石成都年产14万吨技改项目计划于2015开工建设,建设期2年,根据市场情况分阶段实施。 4、项目环保评价情况 项目将充分利用公司积累的经验,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各项污染指标均可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项目实施后将实现节能目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项目的建设符合“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四、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性能和附加值,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增强竞争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63,000.00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15,973.14万元。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5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5-042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冷修技改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年产36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冷修技改项目(以下简称“巨石集团年产36万吨冷修技改项目”) ● 投资金额 巨石集团年产36万吨冷修技改项目总投资104,829.46万元。 ● 投资项目建设期限 巨石集团年产36万吨冷修技改项目计划于2015年四季度开工,建设期2年,根据市场情况分阶段实施。 ● 预计投资收益 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82,300.00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32,192.89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 ● 该项目可能面临玻纤市场波动的风险。 ● 该项目还需获得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巨石”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年产36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拟对桐乡基地两条年产14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进行冷修技改,技改完成后,每条生产线的产能将提升至18万吨。 本次项目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冷修技改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项目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巨石集团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392,176.3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毓强;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巨石集团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1,906,622.75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294,643.8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11,978.86万元人民币,2014年净利润63,063.47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67.90%。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两条年产14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于2008年建成投产,窑炉设计寿命为8年。根据窑炉的实际运行情况,生产线将启动冷修改造工作,并将通过技术改造提高生产线作业效率提升产能。技改完成后,每条生产线的产能将提升至18万吨。 2、项目概况 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巨石集团拟对两条年产14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进行冷修技改,技改完成后,每条生产线设计产能由原来的14万吨增加到18万吨。产品全部为增强型玻纤产品。 项目总投资104,829.46万元,将通过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解决。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巨石集团年产36万吨冷修技改项目计划于2015年四季度开工,建设期2年,根据市场情况分阶段实施。 4、项目环保评价情况 项目将充分利用巨石集团积累的经验,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各项污染指标均可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项目实施后将实现节能目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项目的建设符合“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四、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性能和附加值,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增强竞争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82,300.00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32,192.89万元。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5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5-043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暨复牌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5月7日起复牌。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4月22日发布了《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并在确定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后,于2015年4月29日发布了《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2015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公司已于2015年5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定于2015年5月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5月7日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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