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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码:2015-020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5年5月6日(星期三)15:00

  2、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皇村青皇工业区东莞讯滔电子有限公司(立讯精密全资孙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王来胜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人,代表股份529,947,1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31,931,887股的63.7008%。其中,参加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522,289,4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780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并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23人,代表股份7,657,7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205%。

  公司部分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监事、高管候选人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网络投票及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意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529,947,140股。同意529,946,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49,539,940股。同意49,538,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意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529,947,140股。同意529,946,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8%;反对0股;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49,539,940股。同意49,538,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0%;反对0股;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意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529,947,140股。同意529,946,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8%;反对0股;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49,539,940股。同意49,538,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0%;反对0股;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特别决议的方式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99,360,926.7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72,664,205.55元,减去2014年度提取的法定公积金19,936,092.67 元及派发现金红利38,322,900.00元,可供分配的利润413,766,139.62 元。公司2014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金为2,591,979,377.94元。

  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总股本831,931,8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0.8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66,554,550.9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47,211,588.66元暂不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247,897,827股。

  总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529,947,140股。同意529,94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49,539,940股。同意49,539,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意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529,947,140股。同意529,946,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8%;反对0股;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49,539,940股。同意49,538,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0%;反对0股;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特别决议的方式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订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831,931,8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0.8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66,554,550.9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47,211,588.66 元暂不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247,897,827股。

  总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529,947,140股。同意529,946,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8%;反对0股;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49,539,940股。同意49,538,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0%;反对0股;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意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529,947,140股。同意529,946,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8%;反对0股;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49,539,940股。同意49,538,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0%;反对0股;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意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5年4 月17 日届满,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的考察和董事会表决,提名王来春、王来胜、陈朝飞、白如敬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汪激、许怀斌、林一飞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上述7名董事候选人未被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该7名董事候选人均满足公司对董事的要求。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总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529,947,140股。同意529,946,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8%;反对0股;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49,539,940股。同意49,538,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0%;反对0股;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0%。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意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15年4月1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提名张纵东、王斌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股东代表监事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张纵东先生、王斌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该两名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总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529,947,140股。同意529,348,2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870%;反对597,9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128%;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49,539,940股。同意48,941,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7911%;反对597,9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06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立讯精密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特别决议的方式通过了《关于立讯精密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信息参见公司《关于立讯精密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8)。

  总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529,947,140股。同意529,946,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8%;反对0股;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49,539,940股。同意49,538,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0%;反对0股;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0%。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尔通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特别决议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尔通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为整合业务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营运效率,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依法定程序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尔通实业有限公司,并注销其法人资格。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总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529,947,140股。同意529,946,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8%;反对0股;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49,539,940股。同意49,538,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0%;反对0股;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牟奎霖、周陈义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大会会议纪要;

  2、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箹一五年五月六日

  附件一: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来春女士,现年48岁,中国国籍,拥有香港居留权,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EMBA,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任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理事、深圳市电子行业协会副会长。王来春女士自1988年起在台湾鸿海下属富士康线装事业部工作近10年,1997年离开富士康自主创业。1999年王来春女士与王来胜先生共同购买立讯有限公司股权;2004年通过立讯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立讯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王来春女士为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王来春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来胜先生,现年51岁,中国国籍,拥有香港居留权,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协讯电子(吉安)有限公司董事长、协创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深圳市质量协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实验室联合会理事。王来胜先生自80年代中期开始从事个体经商,拥有十余年商业经验;1999年王来胜先生与王来春女士共同购买立讯有限公司股权;2004年与王来春女士一起创办立讯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王来胜先生为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王来胜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朝飞先生,现年43岁,中国国籍,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陈朝飞先生具有十余年电子行业业务经验,曾任职于广东省东莞市辉煌电子公司,2004年加入公司。陈朝飞先生为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成员。

  陈朝飞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白如敬先生,现年41岁,中国国籍,现全面负责公司控股孙公司亳州联滔电子有限公司的营运管理工作。白如敬先生自1996年开始从事3C领域连接器相关的制造和管理工作,在行业内具有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2008年加入公司。白如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白如敬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汪激先生,现年53岁,中国国籍,大学学历,研究员教授。1984年7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自动化专业,1984年9月-2003年9月,任职于上海交通大学1011研究室,担任助理研究员,2003年10月至今担任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动力学院研究员教授。汪激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汪激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汪激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许怀斌先生,现年58岁,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现任华德匡成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股权融资与上市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许怀斌先生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曾公派赴香港会计师行实习西方独立审计实务,之后一直在国内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及所属咨询公司担任副所长、副总经理、执行董事等职务,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许怀斌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许怀斌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一飞先生,现年40岁,中国国籍,英国阿伯丁大学法学硕士,厦门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展研究处处长,法学研究员。林一飞先生从事法律实践和研究近二十年,办理了大量国际国内涉及商事各领域的仲裁案件,同时编著译了许多著述,商事争议解决实务和研究经验丰富。林一飞先生曾担任或现担任以下机构仲裁员: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同时担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仲裁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林一飞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林一飞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纵东先生,38岁,中国国籍,中山大学MBA研修在读,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张纵东先生曾长期任职于宝成集团东莞总公司,并于2010年9月加入公司服务至今,先后任职于协讯电子(吉安)有限公司人资行政部主管、立讯精密人资行政部主管、中央人资部经理等部门和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助理、中央人资部经理。

  张纵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斌先生,53岁,中国国籍,华南理工大学学士,德国拜罗依特大学学士。王斌先生曾就职于深圳怡丰工业设备有限公司、德国ICF系统股份公司(上海)、德国Signal Huber公司(上海),2005年加入本公司,担任资讯部经理职务。王斌先生为公司第一、二届监事会成员。

  王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15-021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5月6日下午以现场及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皇村青皇工业区东莞讯滔电子有限公司(立讯精密全资孙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及拟受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王来胜董事主持,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来春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王来春女士简历登载于2015年4月1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来胜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王来胜先生简历登载于2015年4月1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同意选举非独立董事王来春女士、独立董事汪激先生、独立董事许怀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发展规划委员会委员,其中王来春女士为发展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

  2.同意选举非独立董事王来春女士、独立董事林一飞先生、独立董事汪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董事长王来春女士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3.同意选举非独立董事王来春女士、独立董事许怀斌先生、独立董事林一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许怀斌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4.同意选举非独立董事王来春女士、独立董事汪激先生、独立董事许怀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汪激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上述四专业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专业委员会委员资格,并由接任的董事自动承继委员职务。

  上述委员简历登载于2015年4月1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来春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王来春女士简历登载于2015年4月1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登载于2015年5月7日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雄伟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李雄伟先生简历登载于2015年5月7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登载于2015年5月7日巨潮资讯网上。

  董事会秘书李雄伟先生的联系方式:

  电话:0755-81469677,传真:0755-29914113;

  邮箱:Nick.li@luxshare-ict.com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朝飞先生(简历附后)、张立华先生(简历附后)、李晶女士(简历附后)、李斌先生(简历附后)、董建海先生(简历附后)、李雄伟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叶怡伶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管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登载于2015年5月7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逸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王逸先生简历登载于2015年5月7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登载于2015年5月7日巨潮资讯网上。

  证券事务代表王逸先生的联系方式:

  电话:0755-81469677,传真:0755-29914113;

  邮箱:Ivan.wang@luxshare-ict.com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何志英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何志英女士简历登载于2015年5月7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登载于2015年5月7日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立讯精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的数额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6日

  (一)陈朝飞先生,43岁,中国国籍,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陈朝飞先生具有十余年电子行业业务经验,曾任职于广东省东莞市辉煌电子公司,2004年加入公司。陈朝飞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

  陈朝飞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张立华先生,45岁,中国国籍,重庆大学机械专业学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张立华先生曾任职于武汉3303厂、台湾鸿海下属的富弘精密组件(深圳)有限公司,2004年加入公司。

  张立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李晶女士,45岁,中国国籍,大连理工大学电子系自动控制专业学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李晶女士曾就职于中国石化扬子石化公司研究院、深圳宝龙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加入公司。

  李晶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四)李斌先生,38岁,中国国籍,上海交通大学工业工程硕士,现任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2000年7月加入富弘精密公司,从事高频数据线缆连接组件的技术开发和管理工作,2009年加入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负责产品开发及管理工作。

  李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董建海先生,44岁,中国国籍,大专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全面负责立讯技术研究院的筹建与管理。董建海先生曾在国际知名电子生产厂商任职十余年,具体负责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董建海先生于2009年加入公司服务至今,具体负责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的经营与管理,自2015年起,具体负责立讯技术研究院的筹建与管理。

  董建海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六)李雄伟先生,36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MBA在读,已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长期任职于世界500强企业法务部门,2009年7月起就职于公司法务部,任法务主管职务。2012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李雄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七)叶怡伶女士,44岁,中国台湾公民,台湾东吴大学会计学学士,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叶怡伶女士于1996年7月至2000年6月任职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部高级审计员,2000年7月至2008年11月先后就职于台湾上市公司--华新丽华股份有限公司、奇普仕股份有限公司和健乔信元医药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担任财务主管,2011年加入公司。叶怡伶女士已于2011年11月取得在华工作资格。

  叶怡伶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八)王逸先生,39岁,中国国籍,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硕士,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核心技术人员。王逸先生曾就职于益实实业科技集团,2005年进入公司,历任技术中心实验室主任、技发中心经理。

  王逸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九)何志英女士,38岁,中国国籍,大专学历,具会计从业资格,1997年参加工作,曾任职于正崴集团旗下公司,从事中央经管单位内部控制审计工作,2005年加入立讯精密工作至今,先后从事会计工作、内部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企业成本控制及费用预算管理经验,现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何志英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15-023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5月6日在立讯精密东莞厂区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5年4月30日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发出通知。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张纵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选举张纵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即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张纵东先生简历登载于2015年4月1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立讯精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的数额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15-022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5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立讯精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的数额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决议有效期为一年。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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