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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28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6日(星期三)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5日—2015年5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5月5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6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8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若虚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名,代表公司股份473,106,73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50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名,代表公司股份473,103,63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5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名,代表公司股份3,1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2名,代表公司股份3,1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按照议程逐项审议,形成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73,104,7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0股。 2. 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73,104,7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0股。 3. 审议通过《2014年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73,104,7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0股。 4. 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3,104,7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83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161%;弃权0股。 5. 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473,104,7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0股。 6.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73,104,7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0股。 7. 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银行融资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3,104,7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0股。 8. 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3,104,7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0股。 9.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3,104,7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0股。 10.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3,104,7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0股。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 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473,104,7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83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161%;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年4月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 473,104,7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0股。 13.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3,104,7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83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161%;弃权0股。 14.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3,104,7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0股。 15.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3,104,7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0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邹峻先生就2014年度履职情况作了述职,石道金先生和阎孟昆先生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均委托邹峻先生代为述职,三名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已于2015年4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 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万马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29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股份”)于2015年5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万马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电缆集团”)的通知,电气电缆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一、控股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5年4月30日,电气电缆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61,090,8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7%。其中限售股份65,078,8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2%。 二、本次减持的相关事项 1、拟减持股东:电气电缆集团 2、拟受让对象:实际控制人的直系亲属及其他投资者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20,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77% 4、拟减持时间:自2015年5月6日起12个月内 5、拟减持方式:通过协议转让、证券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等方式 6、减持目的:为加强对现有产业的投资和培育新产业,适当参与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全国各地的充电设备投资,激励继业团队的创业热情,实现万马股份新的跨越。 三、其他事项 1、电气电缆集团曾作出的全部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2、电气电缆集团于2014年2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46,600,000股。除此之外,未进行过其他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等规定。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电气电缆集团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30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收购意向未能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收购股权事项概述 2015年3月11日,与江苏远洋东泽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东泽”)、扬州市远洋船用电缆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船用”)、朱晓、卢格、何卫东和金栖泽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拟以自有资金现金收购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电缆”或“标的公司”)9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07)。 二、终止收购股权事项的原因 《股权收购意向书》签署后,公司聘请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公司与标的公司及其股东就收购事宜进行了多次洽谈,但最终因多方面原因未能就收购具体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经各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此次收购意向。 三、终止收购股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因上述收购尚处于尽职调查、商谈阶段,终止收购意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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