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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国兴地产 公告编号:2015-034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5-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5年5月7日下午14:00时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9号华贸中心2号写字楼1005-1006,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鲜先念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8490.8060万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6.910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8490.6156万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6.909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0.1904万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11%。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与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的议案》; 关联方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大会同意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与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向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8,500万元人民币,用于其所开发国兴北岸江山项目的工程建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利率按照央行公布的一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在协议履行中,如国家调整基准利率,按调整利率执行。 表决情况: 同意3078.9158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00%; 反对0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弃权0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0.1904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决策收购台州丰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决策谈判收购台州丰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组织进行目标公司资产评估审计。交易总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包括股权投资和处理台州丰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有债务。 表决情况: 同意8490.8060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00%; 反对0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弃权0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0.1904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万秋琴、李昕倩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5年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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