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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编 号:2015-036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承诺补充说明的公告 2015-05-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5月7日,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鱼跃医疗")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发布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设立医疗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跃科技")分别以自有资金1亿元和2亿元参与投资设立北京华泰瑞合医疗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医疗产业投资基金"或"基金"),鱼跃科技承诺"当基金收益达到其投入资本金两倍时,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鱼跃科技承诺将其所持有的不超过医疗产业并购基金份额的20%转让给鱼跃科技所控制的上市公司"。现对鱼跃科技前述承诺补充说明如下: 一、承诺的主体 名称: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 册 号:321181000062146 住 所:丹阳市水关路1号 法定代表人:吴光明 注册资本:12500万元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承诺内容 鱼跃科技承诺:按照医疗产业投资基金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所确认的基金投资收益,当归属于鱼跃科技的累计投资收益达到其出资金额的2倍时,鱼跃科技承诺于该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将其持有的20%基金份额(含累计投资收益)转让于鱼跃医疗,转让价格不高于鱼跃科技出资金额以及合理资金成本(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之和。 三、承诺履行及违约责任 1、鱼跃科技与本公司作为基金的合伙人,将积极关注基金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一旦达到前述承诺履行条件,双方将积极促进承诺履行。 2、并非因法律、法规、证监会及交易所等规定及鱼跃医疗方面原因,导致鱼跃科技未履行承诺的,鱼跃科技将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四、其他 1、尽管普通合伙人具有项目管理的丰富经验和专业优势,对投资项目的经营状况实行严格的事前审核和事中监控, 但是仍有可能存在由于投资项目经营不善对合伙企业资金造成损失的风险; 2、基金是一种投资工具,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的收益预期,公司参与基金,极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3、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等; 4、基金存在有限合伙人不能如期缴付出资导致本企业不能如期开展投资或者基金因此无法满足基金法定最低出资额的要求而解散的风险; 5、投资行为可能未获得有关机构批准的风险; 6、基金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企业的风险; 7、基金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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